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会计师事务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情况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聘用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72.50万元。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漳州发展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及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重点审计领域、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判断、初步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容诚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公允客观的执业态度开展工作,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按时完成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且及时。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容诚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
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容诚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容诚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范围、重要性、时间人员安排、后续审计关注重点事项及审计的
进展情况进行了沟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容诚就2025年度财务审计
意见、内控审计情况、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二)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核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