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证券简称:漳州发展公告编号:2025-062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12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毅建先生6.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2人,代表股份
4207799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44%,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4042797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8人,代表股份
165002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0人,
代表股份463526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9852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8人,代表股份165002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20234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7%;反对501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弃权43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07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反对501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弃权43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0240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弃权39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13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反对499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弃权39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0236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50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弃权33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09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反对509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弃权33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0217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515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弃权46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790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反对515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弃权46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
(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0231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51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弃权33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04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反对51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弃权33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
(六)《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0190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508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弃权81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762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反对508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弃权81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
(七)《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0237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498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弃权44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09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反对498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弃权44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
(八)《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0222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52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弃权3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794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反对52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弃权36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
(九)《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0207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535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
弃权37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779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反对535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弃权370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舒婷、林楸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
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