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证券简称:漳州发展公告编号:2025-064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公司与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的结果(嘉学评估评报字〔2025〕
8500008号),公司以人民币48034657.49元的交易对价收购金
投集团持有的信产集团30%股权。信产集团注册资本5.5亿元,收购前,金投集团认缴出资额1.65亿元,已实缴出资额50941163.3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信产集团100%股权,本次收购股权对应的114058836.70元的出资义务由公司履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金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漳州市芗城区财政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本次收购是十二个月内连续收购信产集团股权,交易成交金额(含需履行的出资义务)累计计算为8.6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7%,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标的股权权属清晰,符合《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规定需漳州市国资部门备案且需金投集团主管部门同意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备案。
二、交易方金投集团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2MA31E70E37
法定代表人:蔡江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北斗工业园区金达路2号
1栋创新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
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漳州金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漳州市芗城区财政局。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金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MA34B6HHXP
法定代表人:罗进章
注册资本:5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6月30日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达路2号金峰众创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业务:信产集团主要从事数据服务及开发、信息技术应用、
电子商务、产业投资等。
股权情况:2024年12月,公司完成收购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信产集团70%股权。
2025年8月,各股东方同意对信产集团进行减资,注册资本由
10亿元减至5.5亿元,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信产集团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前本次股权转让后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股权认缴出资额股权(万元)比例(万元)比例
1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850070%55000100%
2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1650030%00%合计55000100%55000100%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信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二)信产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编号为容诚审字[2025]361Z0622号,信产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8月31日(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75746.7477251.89
负债总额42403.7943364.60
归属于母公司的29029.4029477.44净资产
项目2025年1-8月(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9221.4345303.44
营业利润-269.6122.60
净利润-544.34200.54目前,信产集团承接的信息化相关项目大部分于第四季度进入结算周期,2025年1-8月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比2024年度较少。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购公司股权清晰,未设定抵押权、质押权、担保或其他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标的企业评估情况
(一)评估机构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该机构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二)评估基准日
2025年8月31日
(三)评估方法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四)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334872214.64元,增值率6.36%;总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24756689.66元,增值率
0.00%;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310115524.98元,增值率6.91%。具体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增值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
号率%
一流动资产合计97310666.1198448524.001137857.891.17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217523039.43236423690.6418900651.218.69
2-1债权投资
2-2其他债权投资
2-3长期应收款
2-4长期股权投资100355023.14119179800.0018824776.8618.76
2-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3676798.63103676798.630.000.00
2-7投资性房地产
2-8固定资产324258.95515200.00190941.0558.89序增值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
号率%
2-9在建工程
2-10生产性生物资产
2-11油气资产
2-12使用权资产4433458.614433458.610.000.00
2-13无形资产731846.85880700.00148853.1520.34
2-14开发支出896210.64917941.1121730.472.42
2-15商誉
2-16长期待摊费用
2-17递延所得税资产7105442.606819792.29-285650.32-4.02
2-18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314833705.53334872214.6420038509.116.36
三流动负债合计21339160.9921339160.990.000.00
四非流动负债合计3417528.673417528.670.000.00
负债合计24756689.6624756689.660.000.00
股东全部权益290077015.87310115524.9820038509.116.91
评估增值说明: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盈余及部分固定资产的增值。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1.转让标的企业信产集团是依中国法律在福建漳州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600MA34B6HHXP,注册资本 5.5亿元,其中:甲方认缴注册资本3.85亿元,持股比例70%;乙方认缴注册资本1.65亿元,持股比例30%。
2.乙方同意将所持有标的企业30%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
本协议的约定受让该股权。3.乙方转让上述股权后,其在标的企业享有的股权对应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甲方享有与承担;标的企业原乙方的注册资本缴足义务由甲方履行。
4.甲、乙双方同意,对标的企业进行评估的基准日定为2025年
8月31日。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上述转让股权交割日当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损益归甲方所有。
(二)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的结果(评估报告编号:嘉学评估评报字〔2025〕8500008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310115524.98元。乙方持有的信产集团30%股东权益价值=(信产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信产集团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30%-乙方应缴未缴出资额,根据上述公式计算,乙方持有的信产集团30%股东权益价值为48034657.49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以人民币48034657.49元受让乙方持有的信产集团30%股权。
(三)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股权转让评估基准日以前发生但未纳入评估的债权、债务(含或有负债),以及因股权转让基准日前业务引发的赔偿、补偿、罚款等一切债务,该债权、债务由股权原持有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四)股权价款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股权款,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1%,即人民币24497675.32元;2025年12月31日前,且完成信产集团30%股权交割及变更登记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3536982.17元。
(五)股权交割事项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信产集团30%股权交割及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标的企业的员工继续履行其与标的企业签署的未到期劳动合同。
(六)股权转让相关税费的负担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税费承担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生效条款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甲、乙双方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及双方上级有权部门同意后生效。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问题。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公司持有信产集团100%股权,是公司聚焦数智科技这一重点发展主业的核心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数智科技板块与新能源、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核心主业的协同,深度赋能生产服务环节提质增效与管理创新。另一方面,通过资金、资源等的统筹管理,实现战略规划的无缝衔接与高效执行,可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信产集团资产评估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3.《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