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证券简称:漳州发展公告编号:2026-009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持有51%股权的子公司漳州信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电商)因运营的漳州市阳光采购网上超市平台业务开展需要,2026年度预计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00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人民币2663.3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张广宇先生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
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独立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截至披露日已上年发生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内容定价原则发生金额金额向关联人销售漳龙集团及其市场公允
销售商品35001128.82663.30商品下属企业价格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2663.30万元。2025年度,公司对该类关联交易按月统计履行关联交易程序。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7297104295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3号漳州发展广场16、17层
法定代表人:欧阳黎明
注册资本:3828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福建省财政厅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漳龙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漳龙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具有履约能力。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信产电商旗下阳光采购网上超市平台是漳州市属国资企业非依法必须招投标项目的通用物资采购平台。本次公司子公司信产电商与漳龙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大部分关联交易合同在公司2024年末收购信产集团前已签订。签订的《商品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买方):漳龙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乙方(卖方):信产电商
1.甲方采用直购方式向网上超市采购通用物资,网上超市根据甲
方下单采购的商品,进行配送服务。
2.网上超市自甲方下单后3天内(或甲方与网上超市双方另行约定时间内)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保质保量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甲方有合理的退换货要求时,网上超市须严格按订单要求退换
货由此产生的退换货费用由导致问题的责任方承担。
4.甲方在收到货物后7天内,可以向网上超市提出符合条件的退
货或换货申请并提供相应初步证明材料,网上超市须协调在24小时内处理退货或换货申请.
5.甲方在确认收货后7天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甲方已验收该产
品并默认产品为合格产品,产品不可退货或换货。
6.甲乙双方按照账期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在每月固定日期结算上月账款。
7.甲方应在乙方送达的货物验收合格后,签订统一格式的货物验
收确认单,并于当月交给乙方。甲方可于次月10日前通过指定采购账号登陆网上超市对上月及之前已完成未对账确认的订单进行对账确认,并向乙方提交开票申请,乙方在收到开票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正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
8.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的15个自然日内以电汇方
式支付发票相应款项,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付款日期仍未付款的,甲方将无法下单进行新的采购,直至应付账款均已结清才能恢复采购权限。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子公司信产电商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同类型商品的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漳龙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围绕经营业务需求开展,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