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马珺
本人马珺,作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马珺,女,汉族,1980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传感器分会理事,山西仪器仪表学会理事,民盟山西省委会数字经济委员会委员,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副教授。2024年5月2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山西高速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与山西高速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山西高速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
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山西高速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1(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应出席亲自出席应出席实际出席出席方式投票情况次数次数次数次数现场出席66全部同意2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2时间届次事项1.2024年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完成阶段);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6.2024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4独立董事2025年
的报告;
月11日第1次专门会议
7.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8.2024年度风险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12独立董事2025年关于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月23日第1次专门会议司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6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会前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报送资料文件均认真审阅,对聘任高管、利润分配、收购股权、高管薪酬兑现等事项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件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相
3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
极发表意见,有效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在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公司充分重视并及时回复,不存在隐瞒相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2025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注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对公司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依据、程序履行等
方面进行审查,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与经营发展需要,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通过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等形式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审阅了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及2020年-2023年任期薪酬兑现方案》《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作为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查了202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四、总体评价
在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马珺
2026年4月23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