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是国内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成立于2011年7月,总部位于浙江杭州,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5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二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二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二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以及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5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〇二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2025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次沟通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以
及预审情况作了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董事长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问询、建议和要求。
(三)2026年3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第二次沟通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初步审计结果以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董事长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问询、建议和要求。
(四)2026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次沟通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就审计报告意见及财务报表主要情况等进行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就上述内容提出了相关问询及建议。
(五)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二〇二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二〇二五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二〇二六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核。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深入讨论和充分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业务能力,
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且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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