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证券简称:中色股份公告编号:2025-04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蒋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6人,代表股份737960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05192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8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1人,代表股份32768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份总数的1.64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1人,代表股份32768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1人,代表股份32768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5336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1%;
反对22403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6%;弃权
186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411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933%;反对22403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8369%;弃权186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4888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0%;
反对22851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7%;弃权
1867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2总数的0.0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963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566%;反对22851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9736%;弃权1867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5253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0%;
反对22379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3%;弃权
1974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32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80%;反对22379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8295%;弃权1974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5520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6%;
反对22583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弃权
1503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04%。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595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495%;反对22583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8918%;弃权1503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5541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9%;
反对23107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1%;弃权
958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616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559%;反对23107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0517%;弃权958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4719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8%;
反对23323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0%;弃权
1564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同意30279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050%;反对23323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1176%;弃权1564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138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
反对24761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6%;弃权
142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491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74%;反对24761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5564%;弃权142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1%。
董事马引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马引代先生持有203300股未计入本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公司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351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4%;
反对24330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7%;弃权
1764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9%。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587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367%;反对24330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4249%;弃权1764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9.00《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12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16%;反对22604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06%;弃权
165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420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961%;反对226040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8982%;弃权165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7%。
本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马引代先生对本项提案予以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704673279股未计入本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雪云、张超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6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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