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浩,1965年出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昆仑工程公司助理工程师,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非上市公司中轴线上(北京)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市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在 A股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未超过 3家,兼
1职未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履职独立性。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审议通过75项议案,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14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会
2025年,公司召开股东会7次,审议通过20项议案,本
人出席股东会7次。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法治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13项议案;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2审议通过11项议案;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参加。
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项议案。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
3会议材料外,认真研读公司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告、董事
会决议事项和董事会授权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全面了解公司
202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
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定期获取公司报送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投资者关心问题,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事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开展现场工作28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现场调研、会谈、与公司进行视频、电话、邮件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2025年,本人赴重点出资企业生产一线,实地调研企业
的经营管理、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座谈会,听取企业在安全生产与增储上产等方面的汇报。本人以自身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对企业可持续发展及风控管理提出建议,公司认真采纳了本人的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4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
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始终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并提供了详细的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投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合
法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1.定期报告
5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相应报告期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6年1月16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
6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聘任谭耀宇先生担任总经理。经核查,谭耀宇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未发现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领导班子2023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2025-2027年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及2022-2024年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2-2024年任期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均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7《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
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69294股。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5.4366万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回购注销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19540股,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8月26日完成。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158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
8年10月16日。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600股,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2月19日完成。
上述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业学习与能力提升
2025年,本人参加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事专题培训共12期。培训内容全面覆盖了上市公司治理与发展的核心领域,重点突出、与时俱进。课程体系紧密围绕当前监管重点与公司治理前沿,主要包括四大模块:一是合规与监管,涵盖市值管理合规、股份变动规则、监管动态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解读;二是信息披露与市场沟通,涉及信披办法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网络舆情应对;三是董事履职
与公司治理,包括独立董事履职经验、内控合规到市场信任的传导机制;四是发展战略与创新工具,聚焦并购重组改革、智能化技术应用以及 ESG治理实践。相关培训系统性强、针对性与前瞻性突出,不仅强化了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也为把握行业趋势、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9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利用本人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
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并加强与董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为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浩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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