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证券简称:中色股份公告编号:2026-05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通过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的62000万元国家资本
性拨款资金(以下简称“国拨资金”)并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的相关规定,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事项,采取向实施主体子企业增资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子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委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增资。为满足国拨资金使用要求,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中国有色集团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的国拨资金总计62000万元,期限36个月,贷款年利率1.25%。
2.关联关系
中国有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为中国有色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3.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宇、谭耀宇、马引代、李雪梦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4915R
(4)注册资本:605304.2872万元
(5)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6)法定代表人:文岗
(7)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国内
外金属矿山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承担有色金属工业及其他各类型工业、能源、交
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
梁、水电工程项目的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供配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制、
开发和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仓储、展览展示;汽车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有色集团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100%持股。2018年,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资〔2018〕9号)要求,将国资委持有中国有色集团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
2基金会持有。划转后,国资委持有中国有色集团90%股权,社保基金会持有中国
有色集团10%股权。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股权变更尚未进行工商登记。
2.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有色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18.38亿元,负债总额为945.78亿元,净资产为472.60亿元;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483.86亿元,净利润为54.85亿元。
3.关联关系
中国有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中国有色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090592862E
(4)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徐东大街 6号汇通天地 A塔栋14层
(6)法定代表人:毛宏
(7)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
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具备即期结售汇业务资质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资质。
(8)股权结构:中国有色集团持有财务公司95%股权;大冶有色金属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股权。
2.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5.39亿元,负债
3总额为151.40亿元,净资产为33.99亿元;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81亿元,净利润为0.94亿元。
3.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委托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借款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62000万元
3.委托贷款利息:年利率1.25%
4.委托贷款期限:36个月
5.协议生效: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是中国有色集团以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将国拨资金拨付给公司使用的
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与中国有色集团及控股子公司
发生的除存贷款以外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1454.67万元。截至2026年7
4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1.19亿元,贷款余额为14.27亿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接受中国有色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的国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