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证券简称:中色股份公告编号:2026-00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谭耀宇与《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利益相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
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2.专职外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
1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奖励薪
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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