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证券简称:中色股份公告编号:2025-08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05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
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马引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3人,代表股份735369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04876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11%。
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0人,代表股份3049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53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0人,代表股份3049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0人,代表股份30492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499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8%;反对660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80%;弃权2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3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715%;反对660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6571%;弃权2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文杰、冯正晨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2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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