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证券简称:中色股份公告编号:2026-03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7人,代表股份775832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05227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307%。
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1人,代表股份70605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54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3人,代表股份70843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3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1人,代表股份70605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7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2865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5%;反对2822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38%;弃权1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76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13%;反对2822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843%;弃权1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3514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12%;反对2178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9%;弃权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2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25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81%;反对2178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757%;弃权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3516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14%;反对2173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2%;弃权1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27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304%;反对2173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685%;弃权1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3226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41%;反对2545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1%;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37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11%;反对2545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928%;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2359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0%;反对2805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8%;弃权1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89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03%;反对2805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598%;弃权1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
关联股东对本项提案予以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1111710股未计入本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3843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6%;反对1902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2%;弃权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
4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853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17%;反对1902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855%;弃权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3643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8%;反对2075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6%;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54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97%;反对2075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9301%;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祥、刘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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