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2次会议审查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1622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到委员3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审阅相关议题后,发表如下意见:
1.常永强先生具备拟担任职务必需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工
作经验等职责要求,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2.常永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常永
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常永强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同意提名常永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