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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2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000762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5-031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与关联方宝武清能签署《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 供能合同》,该合同有效期至供能服务期满为止。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2-023)确定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清能”)为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

锂供能项目(BOO)(以下简称“项目”)中标单位。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锂业”)与宝武清能就上述项目签订《供能合同》。

按照《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招标文件》约定,宝武清能已组建项目公司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西藏)清能”)来负责 BOO 项目的具体实施。日喀则锂业与宝— 1 —武清能、宝武(西藏)清能签订《BOO 供能合同三方补充协议》,约定宝武(西藏)清能将依据日喀则锂业招标文件要求及既有合同享有宝武清能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履行宝武清

能全部义务,并承担宝武清能全部责任,并享受自该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宝武清能原未享受的权利。宝武(西藏)清能作为宝武清能的全资(或控股、实控)子公司,如其违约,则宝武清能承担连带责任。

宝武清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宝武清能、宝武(西藏)清能均系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于2025年11月1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履行该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税号

91310113MA1GNY3B0X,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供电业务;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生

产线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钱峰

注册资本:961334.4929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19号35幢66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919号

2、主要股东:宝武集团持股58.6305%、宝武集团鄂城

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3869%、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持股

14.9128%、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6.4905%、宝钢湛江钢铁

—3—有限公司持股5.5830%、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555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1226%、武钢集团有

限公司5.3185%。

3、历史沿革:

宝武清能于2019年11月28日由宝武集团独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2021年2月,经有关批复,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

资注入宝武清能,成为其股东,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69852.5056万元。同年12月,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注入宝武清能,成为公司股东。2023年10月公司变更出资情况,经各方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额(万元)出资比例(%)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63635.195058.63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143361.913614.91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62395.64696.49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53671.19775.58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13332.77711.3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4950.91861.5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8858.32236.12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51128.52155.32

合计961334.4929100.00

4、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

入66.20亿元净利润为0.20亿元。2025年9月末净资产—4—92.64亿元。

5、宝武清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构成同一控制企业下的关联方。

6、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宝

武集团一级子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升级要求,得到集团公司大力支持,具有履约能力。

(二)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税号

91540200MABYMBXT5M,成立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唐清荣。

—5—注册资本:42500万元。

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日喀则

经济开发区开放大道9号-19号启航电力智慧产业园3-112室。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珠峰路25号。

2、主要股东:宝武清能持股100%。

3、历史沿革:2022年7月,宝武清能中标西藏扎布耶

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为做好项目的建设、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宝武清能在西藏日喀则市注册成立了宝武(西藏)清能,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主体。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打造西藏地区新能源标杆示范企业。

4、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

入0.1亿元,净利润为0.0亿元。2025年9月末净资产7.1亿元。

5、宝武(西藏)清能是宝武清能全资子公司,宝武清

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企业下的关联方。

6、宝武(西藏)清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宝武集

团二级子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升级要求,得到集团公司大力支持,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名称: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6—2、项目概况:在日喀则市仲巴县以北扎布耶盐湖东南侧建有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

锂供能项目,由于该项目所在地周边能源公辅配套不健全,需要配套建设 BOO 项目,以满足碳酸锂项目生产用电和蒸汽等能源公辅需求。

3、价格:供电价格0.998元/度;供汽价格598元/吨。

4、服务周期:9855日历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目是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的,双方均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多家合格单位竞争,各主体结合成本、市价与服务能力理性报价,以充分竞争压缩不合理定价,确保中标价符合市场规律,具备明确的公允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2-057)和2023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编号:临2023-014)。

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均按合同条款正常履行,未出现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风险或重大调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7—此次交易有助于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推进,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由宝武清能中标,价格公允合理,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该合同的履行而对该合同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宝武清能累计发生的交易金

额为7623.38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日喀则锂业与宝武清能及其

子公司签署的《供能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具体情况向独

立董事进行了说明,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供能合同及补充协议;

—8—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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