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证券简称:中航西飞公告编号:2026-016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1务所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超过500名
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收入: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15.75亿元,审计业务收
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2024年度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玲,200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12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彦蓉,202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7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昊阳,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2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4年12月开始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3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拟支付审计费用18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费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一致。上述审计费用是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充分了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等要素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该所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查意见;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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