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证券简称:中航西飞公告编号:2026-013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2026年3月27日,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
(二)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1240411.01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98375700.75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19837570.0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53832443.48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17919311.60元,按照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17919311.60元。
1(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
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781149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417172360.65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四)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
通过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7172360.6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24%。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指标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17172360.65333808808.52278174007.1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51240411.011023435524.55860970264.62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953832443.48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17919311.60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29155176.27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11882066.73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029155176.27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29155176.2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3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
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797267639.91元、
1855044187.23元,其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43%、
2.38%,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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