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联席主承销商: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金额:面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
增信措施情况:无担保
主体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信用评级结果:
债项评级:AAA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联席主承销商(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证券大厦) 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签署日期:年月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声明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本期续发行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招标、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承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承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
送利益;不会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会有其他违反公
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
与本期续发行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续发行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续发行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I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本期续发行债券同对应的存量债券合并上市交易、合并托管,相关承诺性条款、还本付息安排、增信情况、投资者保护条款、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评级结果及跟踪
评级安排、受托管理人及持有人会议相关机制安排、以及其他主体职责条款同存量债券保持一致。投资者参与续发行或者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取得该公司债券视为同意上述相关安排,且与存量债券持有人平等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或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续发行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II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发行人2025年3月末的合并净资产为1557.05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5.9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6.6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81.81亿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29亿元、69.78亿元和96.37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续发行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符合《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二)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该信用等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影响。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对评级对象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发生可能影响评级对象信用水平的重大事项,评级委托方或评级对象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有关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评级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三)设置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的具体安排及相关风险
本期续发行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尽管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证本期续发行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续发行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III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500.22亿元、-89.19亿元、99.71亿元和-136.89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与证券公司的行业性质有关。此原因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和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五)本期续发行债券投资者范围及交易方式
本期续发行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续发行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六)相关投资者保护条款,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对投资者权益影响较大的条款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续发行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续发行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续发行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续发行债券预计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续发行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续发行IV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债券无法进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续发行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续发行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八)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续发行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九)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性,从而导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也出现较大波动。虽然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内部管理,以期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但由于公司各项业务盈利情况均与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行业监管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仍将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十)2023年9月,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5号),指出公
司在美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构成违法。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
943396.23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7830188.52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项
目签字保荐代表人王某、杨某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对此,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同时深刻反思过往执业中存在的不足,持续遵循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面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十一)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续发行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本公司认为本期续发行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二)本期续发行债券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彦仪已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因此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昌华和何明智。
(十三)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12月21日、12月31日和2025年1月2日
分别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V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根据公告,公司收到了深圳中院于2024年12月13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年12月21日,投服中心发布《投资者服务中心密切关注美尚生态案诉讼进展的公告》;2024年12月28日,深圳中院发布《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投服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美尚生态案投资者授权委托的公告》;2024年12月31日,深圳中院发布《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深圳中院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原告诉请王迎燕赔偿投资损失等,公司作为其他被告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本案审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密切留意。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十四)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 13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 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 A股股份用途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5242153股A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完成了本次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库存股份,公司总股本由7621087664股变更为 7605845511股。本次变更回购 A 股股份用途并注销有利于切实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五)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得出于利
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VI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
与本期续发行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如参与认购其所承销债券的,应当报价公允、程序合规,并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认购方、认购规模、报价情况进行披露。
(十六)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发证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4.0元(含税)。以公司现有股本7605845511股为基数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304233820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8542883081.27元转入下一年度。A股及 H股的派息日为 2025年 6月 30日。
二、与本期续发行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条款本期债券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的续发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于2025年8月7日完成发行,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1.80%,发行规模为39亿元。债券代码:524393。
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面值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不设置超额配售。本期续发行债券期限为3年(2025年8月7日至2028年8月7日),票面利率为1.80%,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本期续发行债券具体发行条款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发行概况”。
(二)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三)本期续发行债券的特殊事项
VII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本期续发行债券同对应的存量债券合并上市交易、合并托管,相关承诺性条款、还本付息安排、增信情况、投资者保护条款、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评级结果及跟踪
评级安排、受托管理人及持有人会议相关机制安排、以及其他主体职责条款同存量债券保持一致。投资者参与续发行或者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取得该公司债券视为同意上述相关安排,且与存量债券持有人平等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四)投资者保护条款本期续发行债券相关投资者保护约定,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本期续发行债券违约与争议解决条款,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六)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国际认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竞争实力较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拥有业内领先的科技金融模式以及财
富管理转型成效显著等正面因素对公司整体经营及信用水平的支撑作用;同时,中诚信国际关注到,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盈利稳定性面临一定挑战、业务发展对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以及投行业务恢复成效仍待持续检验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形成的影响。
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进行跟踪评级,并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七)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上市交易
本期续发行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同对应的存量债券合并上市交易、合并托管。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续发行债券及存量债券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及存量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
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续发行债券及存量债券的,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VIII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并受之约束。
IX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 明 ..................................................I
重大事项提示 ............................................ III
释义....................................................1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4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的投资风险........................................4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5
第二节发行概况..............................................10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10
二、认购人承诺..............................................13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14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14
二、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4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14
四、资金运营内控制度、资金管理运营模式、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14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15
六、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15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16
八、发行人关于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16
九、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7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8
一、发行人概况..............................................1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1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1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21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24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31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38
八、媒体质疑事项.............................................59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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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62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67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67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67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68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69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78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0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99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101
九、对外担保、未决诉讼、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110
十、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
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111
十一、企业合并、分立等重大重组事项...................................111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续发行债券的资信状况.................................112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112
二、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112
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112
四、主要资信情况............................................113
第七节增信机制.............................................121
第八节税项...............................................122
一、增值税...............................................122
二、所得税...............................................122
三、印花税...............................................122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124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124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124
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
责...................................................125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125
XI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127
六、定期报告披露............................................127
七、重大事项披露............................................127
八、本息兑付披露............................................127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128
一、偿债计划、偿债资金来源及偿债保障措施................................128
二、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130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132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147
第十一节本期续发行债券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172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172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174
第十二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175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222
一、备查文件..............................................222
二、查阅地点..............................................222
XII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发行主体、本公司、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广发证券、评级主体
本集团、集团指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附属公司)发行人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本次债券指
(含)的公司债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包含已发行的存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本期债券指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品种二)及本期续发行债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续发行债券指
(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量债券指
(第三期)(品种一)已在深交所上市挂牌的存量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进行增量发行并将续发行指增量发行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挂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说明书指
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广发期货指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指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指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广发资管指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基金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融资租赁指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控股香港指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广发经纪(香港)指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广发投资(香港)指广发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广发资管(香港)指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广发期货(香港)指广发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广发融资(香港)指广发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延边公路指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指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中山公用指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融资融券指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即以股票市场的股价指股指期货指数为交易标的物,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按约定价格进行股价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合约
IPO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
QDII 指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QFII 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FICC 固定收益证券、货币及商品期货(Fixed Income,Currencies &指 Commodities)R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指 Investors)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债券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深交所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公司章程》指广发证券现行有效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理人/簿记管理人/国泰海通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联席主承销商指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构指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嘉源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安永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债券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诚信国际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评级报告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信用评级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指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工作日指
日)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A股 指 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价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H 获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股 指币进行认购和交易的股票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业协会指中国证券业协会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指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报告期末指2025年3月末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募集说明书而言,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中国、我国指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元指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注:
1、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
五入造成;
2、本募集说明书中,“不少于”、“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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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续发行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续发行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本期续发行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申请。由于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续发行债券上市申请一定能够按预期时间办理完成,亦无法保证本期续发行债券会有活跃的交易。本期续发行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三)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优良,但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利率、汇率、证券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述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续发行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为了充分保障本期续发行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续发行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因素的变化导致已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充分
或不能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续发行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在未来五年至十年中,公司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若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资信状况将会受到直接影响,增加公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执行各项借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借款,公司各类已发行的债券均已按时还本付息,无违约情况发生,因此在银行及客户中信誉良好。针对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偿付,公司制定了有效的偿债计划,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债券的违约风险。
(六)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
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但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评级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引起本期续发行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公司长期以来经营稳健、财务结构稳定,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但若未来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将可能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集团流动性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资产变现困难、经营损失、交易对手延期支付或违约,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等类别风险向流动性风险的转化等。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持续增强、业务品种日益丰富,产品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资产端面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临的风险类型与期限结构变得更加复杂,公司需合理安排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并通过积极的流动性储备管理、流动性风险监控、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等措施,确保公司流动性安全。
2、公司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合计分别为3024.66亿元、
3610.66亿元、3694.76亿元和4350.0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9.00%、52.93%、
48.70%和53.40%;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对公司损益
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500.22亿元、-89.19亿元、99.71亿元和-136.89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与证券公司的行业性质有关。此原因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和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对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4、受限资产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767.20亿元,占2024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3.29%。上述权属受到限制的资产主要是为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或转让过户的金融资产等。如果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外部融资、信贷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受限资产的所有权产生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及证券市场变化的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性,从而导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也出现较大波动。虽然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内部管理,以期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但由于公司各项业务盈利情况均与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行业监管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仍将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2、行业竞争风险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和证券自营业务,同质化情况较为突出,形成了证券公司数量偏多,绝大多数的证券公司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偏弱的格局,各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虽然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后,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能力,但总体而言,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证券行业的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此外,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也逐渐参与证券承销、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业务,分流证券公司客户资源,与证券公司形成了激烈竞争。其中,商业银行在网点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处于明显优势地位,对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形成严峻的挑战。如公司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快速提高自身的资本实力、抓住发展机遇,将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萎缩、盈利能力下滑等经营压力。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发行人、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由于信用评级的变动、履约能力的变化导致债务的市场价值变动,从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集团目前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约定
式购回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孖展融资业务、债券质押式正回购经纪业务以及涉及公司或子公司承担或有付款承诺的其他业务。随着证券公司杠杆的提升、创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承担的各类信用风险日趋复杂,信用风险暴露日益增大。
此外,信用市场违约率显著提升、特定行业景气度下降导致风险事件频发等,都对集团未来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权益类证券价格、利率、汇率或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
动而使得公司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发生损失的风险,并可根据标的资产类型不同,分为权益类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集团目前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权益类价格风险、利率风险领域,主要体现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自营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投资、场内外衍生品交易及新三板做市等境内外业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公司国际化战略的逐步推进,公司所承受的各类市场风险也因自身业务范围的快速扩展和资本跨境流动而不断增大。同时,受地缘冲突持续和海外通胀压力等因素影响,金融市场波动加大,公司对市场风险管理的难度也相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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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规则、以及
适用于证券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6、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提升了公司的运营效率与竞争力,公司的投资管理业务、交易及机构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以及中后台管理均依赖于信息系统的支撑。信息技术发挥了对公司业务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电子设备及系统软件质量、系统运维能力、应用软件业务处理性能、行业服务商水平、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
与泄露、操作权限非正常获取、基础保障、自然灾害等都会对系统建设和运行产生重大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内部控制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内部控制风险相对于传统行业更加突出,既需要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还需要具备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发行人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及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但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执行不严、从业人员主观故意等情况,现行内部控制机制可能失去效用,导致操作风险,进而使公司的业务、声誉受到不利影响。
2、员工合规风险
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并且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拟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控制和约束,但仍然有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在开展各项业务的时候,存在因公司个人员工的信用、道德缺失造成违规,从而引发相关风险。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证券公司操作风险贯穿于公司各部门及业务条线(包括前台业务部门和中后台支持部门),具有覆盖面广、种类多样、易发难控的特点,既包括发生频率高但损失较低的日常业务流程处理差错,也包括发生频率低但引发重大损失的突发事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件。同时,随着集团创新业务的不断增加、业务流程的日趋复杂,如未能及时识别各业务条线和日常经营的操作隐患并有效采取缓释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流程设置不合理、风险控制措施设计不完善、执行不到位,进而引发操作风险。
4、人员流失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快速发展,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人才素质是其发展的核心竞争要素。公司为员工制定和实施了一整套培训计划和激励机制,培养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忠诚度,在保持现有人才结构的基础上,大量吸引业内优秀人才加盟。面对证券行业未来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公司如不能顺应行业快速变化的需求,不能排除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存在优秀人才流失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公司经营行为或外部事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职业道德、业务
规范、行规行约等相关行为,导致投资者、发行人、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社会公众、媒体等对证券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公司涉及声誉风险的经营及管理行为主要包括:战略规划或调整、股权结构变动、内部组织机构调整或核心人员变动;业务投资活动及产品、服
务的设计、提供或推介;内部控制设计、执行及系统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大经营损失事件;司法性事件及监管调查、处罚;新闻媒体的不实报道或网络不实言论;客户投诉及
其涉及公司的不当言论或行为;工作人员出现不当言论或行为,违反廉洁规定、职业道德、业务规范、行规行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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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决策,根据获授权事项的重要性程度,获授权人士可以共同或分别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1336亿元(含1279亿的境内存续中长期债券、6.8亿美元和8亿人民币的境外债券),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300%,符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的限额要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获授权人士已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授权人士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决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方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214号”批复,公司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存量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25广发05”,债券代码为“524393”。
4、债券票面金额:债券面值为100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
6、债券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80%。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10、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8月7日。
14、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8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0、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和划转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的资金用途必须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相符。
2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5、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续发行债券上述条款与存量债券保持一致。
(三)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本期续发行面值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
2、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续发行债券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
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在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5年8月21日。
发行首日:2025年8月25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6日,共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6日。
2、本期续发行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续发行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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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人承诺购买本期续发行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续发行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续发行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
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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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发行人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经董事会授权的获授权人士决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214号”批复,公司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二、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中用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衍生品等资本消耗性业务的
规模不超过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的10%。
因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
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
发行人自查及主承销商核查,拟偿还债务不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当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时可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
下对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收益,如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或进入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市场等。
四、资金运营内控制度、资金管理运营模式、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1、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为有效规范资金运营工作的开始,公司制定了《广发证券自有资金管理制度》《广发证券自有资金调拨操作规程》《广发证券负债融资管理办法》等资金运营内控制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保障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规范有效的使用。公司制定了《广发证券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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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和报告路线,对流动性风险实施全面、有效和相对独立的管理。
2、资金管理运营模式
公司一贯重视流动性安全,以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为原则实施资金管理,通过前瞻性的灵活融资安排,实现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之结构和期限的合理匹配。公司对各业务条线确定了规模限额和风险限额,对净资本和风险控制指标实施动态监控,确保包括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在内的各项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良好,资产质量优良,从根本上保障了资产的流动性。公司还建立了流动性储备,持有充足的高流动性资产以满足公司应急流动性需求。
3、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公司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并根据应急演练情况,对公司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流程及机制进行优化与完善,确保公司可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短期资金需求。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性覆盖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整体流动性状况良好。公司拥有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完善的流动性储备机制,且公司资产结构相对合理,资产流动性较高,应急偿债资金来源充足。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获得总授信额度超过
700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规模超过1200亿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六、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
本期续发行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指定专门的资金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及兑付、兑息资金的归集和管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户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期货交易所支行
账号:82570078801100000681
大额支付系统号:310581000566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一次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假定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续发行债券
募集资金面值金额为30亿元;
3、假设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面值金额30亿元全部计入2025年3月31日的资
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面值金额3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假设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在2025年3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亿元
2025年3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项目模拟变动(原报表)(模拟报表)
资产合计8146.168176.1630
负债合计6589.116619.1130
资产负债率75.92%76.03%0.11%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100%
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是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是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将成为公司资金的来源之一,为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八、发行人关于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在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资金用途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且保证资金不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用于购买土地,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和隔离措施。
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中用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衍生品等资本消耗性业务的
规模不超过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的10%。
九、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按照发行债券募集说明募集说明书中所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批文编号起息日到期日规模余额书内容及载募集资金用途
(亿)(亿)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扣除发
524393.SZ 25广发 05 证监许可 2025/8/7 2028/8/7 39 行费用后,拟用 39 是
〔2025〕于补充流动资金
524394.SZ 25广发 06 1214号 2025/8/7 2030/8/7 11 及偿还到期公司 11 是
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重要子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校正的情形。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7605845511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7605845511元
设立日期:1994年1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邮政编码:510627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尹中兴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20-87550265/87550565
所属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67资本市场服务;《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J67资本市场服务
经营范围: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网址:www.gf.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1991年4月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广东发展银行(现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业务部。公司于1993年5月21日,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广东发展银行证券业务部正式成立。于1994年1月25日,公司改制为广东广发证券公司,由广东发展银行以自有资金出资。
于1996年12月26日,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根据中国法律对金融行业分业监管的要求,公司于1999年8月26日起与广东发展银行脱钩。于2001年7月25日,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发)。
于2010年2月12日完成反向收购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公路”)(一家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000776)(以下简称“反向收购”)后,公司成为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该反向收购主要措施实施如下:
1、延边公路向其当时其中一名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回84977833
股股份;
2、延边公路向原广发股东发行2409638554股股份以换取原广发所有当时现存股份;
3、由于反向收购,原广发向延边公路转让其所有资产及雇员,并于2010年2月10日完成注销登记。
作为反向收购的一部分,延边公路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主要股本增加事件如下:
1993年5月21日成立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元。
1994年1月25日,公司将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0000000元。
1995年11月1日,公司将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0000000元。
1996年12月26日,公司将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800000000元。
1999年12月14日,公司将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600000000元。
2001年7月25日,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
2010年2月10日,于反向收购后,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2507045732元。
2011年 8月 17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十位投资者发行 452600000股 A股,
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2959645732元。
2012年9月17日,通过将资本公积金10股转增10股方式,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
5919291464元。
2015年4月10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在超额配售权全
部行使后,公司共发行 H股 1701796200股,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 7621087664元。
2025年 2月 25日,公司完成注销回购 A股股份 15242153股,公司股本变更为人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民币7605845511元。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普通股股本总额为7605845511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605845511100.00
1、流通 A股 5904049311 77.63
2、流通 H股 1701796200 22.37
三、股份总数7605845511100.00
(四)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有限售条件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70032686022.3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125276876716.47%--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125015408816.4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867542169.0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481788413.2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2278706383.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基金、理财产品等503829530.66%--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等484815360.64%--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基金、理财产品等413773340.54%--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基金、理财产品等339045720.45%--投资基金
合计-554019980572.85%--
注 1:公司 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注 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注3: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提供的信息,截至 2025年 3 月 31日,吉林敖东持有公司 H股 2402742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H股 36868800股,合计 H股 2771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
辽宁成大持有公司 H股 1153000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473600股,合计H股1167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中山公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H股 11691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截至2025年3月31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A 股和 H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20.11%、17.97%、
10.57%;
注4: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25年 3月 31日,持有公司 H股类别股份比例在 5%及以上的股东(除注 3披露内容外)情况如下:2020年 1月 31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公司 H股好仓共 272500600股,占公司 H股股本的16.01%。上述股份均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以下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注册资本:1195895387元
实际控制人:李秀林先生、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5名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商业(国家专项控制、专营除外);机械修理、仓储;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除外)进口;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药科研与开发;汽车租赁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吉林敖东总资产为330.02亿元,总负债为37.2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92.82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11亿元,利润总额15.21亿元,净利润15.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1亿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吉林敖东持有广发证券 A股 1252768767股,持股比例为 16.44%;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吉林敖东持有公司 H股 2384502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H股 36868800股,合计 H 股
2753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A 股和 H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5%。
2、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
法定代表人:徐飚
注册资本:1529709816元
实际控制人:无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不得经营,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农副产品收购(粮食除外),化肥连锁经营,中草药种植,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煤炭批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辽宁成大总资产为478.38亿元,总负债为154.5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23.83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2.89亿元,利润总额7.40亿元,净利润6.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亿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辽宁成大持有广发证券 A股 1250154088股,持股比例为 16.40%;辽宁成大持有公司 H股 1153000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H股 1473600股,合计 H股 1167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A股和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94%。
3、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法定代表人:郭敬谊
注册资本:1475111351元
实际控制人: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经营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及管理,市场的经营及管理,投资及投资策划、咨询和管理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山公用总资产为324.11亿元,总负债为145.8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78.24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6.78亿元,利润总额12.80亿元,净利润12.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9亿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中山公用持有广发证券 A股 686754216股,持股比例为
9.01%;中山公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H 股
11691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A 股和 H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5%。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持股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关系
1100.00%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人民币广发期货
资产管理、基金销售。2050000000直接元
2100.00%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人民币广发信德
务及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2800000000直接元投资控股,通过下属专业公司从事投行、销售
3港币广发控股香港100.00%及交易、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以及监管规则允8200000000直接元许的其他业务。
4广发乾和100.00%人民币项目投资;投资管理。7103500000直接元5100.00%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含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人民币广发资管直接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1000000000元融资租赁业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
6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医疗人民币广发融资租赁100.00%直接
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800000000元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蓄电池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持股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关系
754.53%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人民币广发基金
许可的其他业务。140978000直接元
8易方达基金22.65%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人民币客户资产管理。132442000直接元
2、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2024年末/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广发期货6075856.49447497.88199252.6948518.2636956.59
广发信德457540.39437332.0316623.453494.172919.52
广发控股香港5685227.70789948.1297669.8338984.3773591.62
广发乾和1025774.591000164.61-85712.83-93767.34-69761.53
广发资管665088.27565035.91-27394.96-58999.92-59255.79
广发融资租赁68012.1667098.901213.31851.90180.83
广发基金1845049.381202299.82725993.68263620.28199967.30
易方达基金2976011.611928385.691210896.08526163.73390048.31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构建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三会一层及五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最近三年相关机构运行良好。
1、“三会一层”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2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16)审议批准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的议案;17)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
发行人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至少包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副董事长1到2人。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8)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9)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1)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总稽核等;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7)负责督促、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18)决定公司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对合规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估,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合规总监的独立性,保障合规总监独立与董事会直接沟通,保障合规总监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报告路径畅通;审议批准年度合规报告,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19)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保障首席风险官的独立性,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
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制,履行审定风险偏好等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应职责;
20)负责评估及厘定公司达成策略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并确保公司设
立及维持合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董事会应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及监察,而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有关系统是否有效的确认;
21)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22)负责审议公司的信息技术管理目标,对信息技术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审议信息技术战略,确保与本公司的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策略、资本实力相一致;建立信息技术人力和资金保障方案;评估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23)指导和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2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以上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
(3)监事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名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监事长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质询,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组织对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9)核对董
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或者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10)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11)监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12)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股东大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4)经营管理层
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9)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10)组织实施各类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11)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2)落实董事会关于企业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具体工作;13)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审议公司各业务板块、管理板块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督导公司战略的执行。战略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见公司在深交所、香港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公布的《广发证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审阅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和组成并向董事会发表意见或
提出建议,选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评价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等。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见公司在深交所、香港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公布的《广发证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公司绩效评价
体系的完善、公司整体薪酬制度的健全与监督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的具体职责请见公司在深交所、香港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公布的《广发证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及其实施情况的有效性及公司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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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见公司在深交所、香港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公布的《广发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5)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以确保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种风险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见公司在深交所、香港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公布的《广发证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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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开展证券业务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以及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经营管理公司资产,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特许经营权、房产、经营设备以及商标等。公司合法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第一大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人力资源管理部和培训中心,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制度,独立开展劳动关系、招聘调配、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培训发展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与第一大股东完全分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第一大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也未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规定
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不存在财务会计人员在第一大股东单位兼职的情形。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共用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不存在与第一大股东混合纳税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监事
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经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三会一层及五个专门委员会”)。“三会一层及五个专门委员会”运作良好,依法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证券业务经营、管理体系,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经营,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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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现有的办公机构和经营场所与第一大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况。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公司已取得经营证券业务所需的相关业务许可资质,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业务运营不受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控制和影响,能独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反公司运作程序、干预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决策的行为。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董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现任董事的基
本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目前任期的委任日期
林传辉董事长、执行董事2024年05月10日
秦力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05月10日
孙晓燕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4年05月10日
肖雪生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05月10日李秀林非执行董事2024年05月10日尚书志非执行董事2024年05月10日郭敬谊非执行董事2024年05月10日梁硕玲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05月10日黎文靖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05月10日张闯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05月10日王大树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05月10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执行董事
林传辉先生自2021年1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21年7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曾任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干部、组织局副处级调研员,本公司投资银行部北京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上海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
务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筹)总经理,广发基金总经理、副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本公司总经理、广发控股香
3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港董事长。林传辉先生现兼任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传辉先生自吉林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秦力先生自2011年4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总经理。秦力先生曾任本公司投行业务管理总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发展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董事、广发基金(筹)董事、广发基金董事、广发信德董事长、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董事、董事长,广发证券公司总监、广发资管总经理。秦力先生现兼任广发资管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董事。秦力先生自上海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自暨南大学取得商业经济学硕士学位,自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并于长江商学院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课程。
孙晓燕女士自2014年12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06年3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024年5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孙晓燕女士曾任公司财会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广发基金(筹)财务总监,广发基金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董事、证通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晓燕女士现兼任广发基金董事,证通公司监事。孙晓燕女士自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自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肖雪生先生自2024年5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雪生先生曾任本公司总裁办公室副总经理兼文秘科经理、行政部副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兼并收购部总
经理、投行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广发信德总经理。肖雪生先生现兼任广发投资(香港)董事,广发信德董事、董事长。肖雪生先生自中国人民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完成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
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自201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现任吉林敖东董事长。李秀林先生曾任吉林省延边敦化鹿场医生,延边敖东制药厂厂长、工程师,延边州敦化鹿场场长、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秀林先生自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取得经济学本科学历证书,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修毕第28期工商管理培训课程。
尚书志先生自2001年7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尚书志先生现任辽宁成大名誉董事长、董事。尚书志先生曾任辽宁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副经理并负责营运工作、总经理,辽宁成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尚书志先
3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自辽宁省人事厅(现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及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自东北财经大学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
郭敬谊先生自2020年10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郭敬谊先生现任中山公用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敬谊先生曾任中山市三乡供水有限公司经理、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三乡分公司经理、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交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郭敬谊先生自五邑大学取得工学学士学位,于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完成在职研究生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女士自2020年6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女士现任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首席讲师、副院长。梁硕玲女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香港大学国际商业及环球管理课程主任、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助理院长。梁硕玲女士现兼任友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梁硕玲女士自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及自香港中文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黎文靖先生自2020年6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黎文靖先生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黎文靖先生曾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主任,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迅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黎文靖先生自中山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及博士学位。
张闯先生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闯先生现任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张闯先生曾任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科研处副处长、社会科学处副处长、处长,吉林智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张闯先生自东北师范大学取得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证书,自吉林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
王大树先生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大树先生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先生曾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大树先生现兼任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大树先生自北京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自澳大利亚 La Trobe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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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目前任期的委任日期
周锡太监事长、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05月10日王振宇股东代表监事2024年05月10日郑春美股东代表监事2024年05月10日周飞媚股东代表监事2024年05月10日易鑫钰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05月10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监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周锡太先生自2022年1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监事长。周锡太先生现兼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周锡太先生曾任广州中医学院助教、广东省委党校助教,广东省委第八办公室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广东省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广东省证监会主任科员、监察部副部长,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监察部副部长、稽查处副处长、稽查一处处长,中国证监会法律部调研员、诉讼复议处处长,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党委书记、专员,华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拟任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周锡太先生现兼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委员。周锡太先生自华中师范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王振宇先生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王振宇先生现任吉林敖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振宇先生曾任吉林敖东董事会办公室文秘、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吉林敖东证券事务代表、职工监事。王振宇先生现兼任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王振宇先生自长春税务学院取得法学、金融学学士学位,自吉林大学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郑春美女士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郑春美女士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
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春美女士现兼任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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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春美女士自武汉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经济学博士学位。
周飞媚女士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周飞媚女士现任中山公用董事会秘书,兼任财务负责人。周飞媚女士曾任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计划中心投资专员、投资发展部副主任、投资营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山市金融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研究二部研究员(部门经理)、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
中山公用总经理助理(投资方向)。周飞媚女士自河北科技大学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自暨南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易鑫钰女士自2022年8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易鑫钰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监。易鑫钰女士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职员,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临时负责人。易鑫钰女士自华东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自清华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目前共有高级管理人员13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目前任期的委任日期
秦力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05月10日
孙晓燕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4年05月10日
肖雪生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05月10日欧阳西副总经理2024年05月10日张威副总经理2024年05月10日易阳方副总经理2024年05月10日
辛治运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2024年05月10日李谦副总经理2024年05月10日徐佑军副总经理2024年05月10日胡金泉副总经理2024年05月10日吴顺虎合规总监2024年05月10日崔舟航首席风险官2024年05月10日
尹中兴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05月10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秦力先生的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孙晓燕女士的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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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雪生先生的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西先生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欧阳西先生曾任广东机械学院(现名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本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公司总监,广发基金董事、广发合信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欧阳西先生现兼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广州投资顾问学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欧阳西先生自武汉大学取得理学学士学位,自暨南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张威先生自201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威先生曾任安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资金部资金经理,本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债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行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发资管董事长、广发合信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威先生现兼任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发控股香港董事、广发融资租赁董事长。张威先生自安徽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自复旦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自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易阳方先生自2021年7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先生曾任江西省永修县第二中学教师、江西省永修县招商开发局科员,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投资理财总部,投资自营部业务员、副经理,广发基金筹备组成员、广发基金投资管理部职员、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副主席、主席,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基金董事。
易阳方先生自江西大学取得理学学士学位,自上海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辛治运先生自2019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信息官,自2021年7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辛治运先生曾任高等教育出版社软件工程师、编辑,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主任科员、副处长,机构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正处级调研员(主持工作)、审核处处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同)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财务总监,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辛治运先生现兼任本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广发控股香港董事。辛治运先生自北方工业大学取得工学学士学位,自北京师范大学取得教育学硕士学位,自英国诺丁汉大学取得工商管理(金融学)硕士学位,自清华大学取得工学博士学位。
李谦先生自2021年7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李谦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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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金融市场部人民币利率交易处交易员、负责人(主持处室全面工作),本公司固定收益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主持部门全面工作)、固定收益销售交易部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
助理、证券投资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李谦先生现兼任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广发控股香港董事长、惠理集团执行董事。李谦先生自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
徐佑军先生自2021年7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徐佑军先生曾任广州交通房地产公司开发部员工、广东珠江投资公司企管部员工、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本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湖北总部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投行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兼并收购部执行董事、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合规总监、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徐佑军先生现兼任易方达基金董事。徐佑军先生自湘潭大学取得工学学士学位,自中山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胡金泉先生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胡金泉先生曾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助理、业务主办,本公司办公室业务主管、总经理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监、董事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金泉先生现兼任本公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广发控股香港董事。胡金泉先生自西南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及经济学硕士学位。
吴顺虎先生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合规总监。吴顺虎先生曾任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现名山东女子学院)教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部副主任、主任、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证监会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科员、上海专员办调研员,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新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广发资管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本公司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吴顺虎先生现兼任本公司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吴顺虎先生自山东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自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崔舟航先生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崔舟航先生曾任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职员,本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广发控股香港首席风险官。
崔舟航先生现兼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发资管首席风险官。崔舟航先生自北京大
3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学取得理学学士、经济学双学士学位,自北京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自香港大学取得金融学硕士学位。
尹中兴先生自202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尹中兴先生曾任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高级研究助理,中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助理、工会委员、助理研究员、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本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董事。尹中兴先生现兼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尹中兴先生自北京林业大学取得工学学士学位,自北京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有权机关处罚、涉及重大诉讼事项、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或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以及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批评、公开谴责等情形。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证券市场震荡上行。一是股票市场主要指数上涨。上半年,受内外部环境等
多重因素影响,A股市场呈现震荡态势;9月 24日后,一揽子增量政策逐渐落地,A股走势及成交量明显改善。2024年全年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创业板指、科创50指数分别上涨12.67%、9.34%、13.23%、16.07%,全年沪深两市成交额254.8万亿元,同比上升20.1%。二是国内货币环境保持宽松,债券市场保持升势,债券市场规模稳定增长。
2024年,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79.3万亿元,同比增长11.7%。截至2024年末,债
券市场托管余额177.0万亿元,同比增长12.1%。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上涨7.61%。
三是股权融资节奏放缓。2024 年 A 股市场股权融资共完成 259 单,融资金额 2478.40
3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亿元,同比分别减少 65.37%和 72.90%。其中:IPO完成 102单,融资金额 662.80亿元,同比分别减少67.52%和81.54%;再融资完成157单,融资金额1815.60亿元,同比分别减少63.83%和67.31%。四是公募基金管理总规模延续增长态势,截至2024年末管理规模32.83万亿元,同比增长18.93%,全年新成立基金发行份额累计11889.23亿份,同比增长4.51%。
2024年,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改革蓝图,
确立“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主线。新“国九条”、“1+N”政策体系,以及 2024年9月份以来的一揽子增量政策,为资本市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稳市场、稳信心、稳预期,推动资本市场生态持续改善。展望2025年,虽仍面临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但我国经济“底盘稳固、优势叠加、韧性充沛、潜能巨大”的基本面未改。特别是中央作出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的战略部署,通过系统性的经济提振政策,持续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为资本市场稳健运行构筑坚实的基本面支撑。
随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监管部门正加速构建多层次制度供给,持续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韧性提升与势能蓄积,为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证券行业立足政治性与人民性根本定位,锚定主责主业战略方向,将功能性建设置于发展首位,深度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聚焦“五篇大文章”战略布局,着力构建功能型、集约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新范式,以新质生产力培育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全面对接中国式现代化战略需求。
报告期,公司各项主要经营指标位居行业前列。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被誉为资本市场上的“博士军团”,在竞争激烈、复杂多变的行业环境中努力开拓、锐意进取,以卓越的经营业绩、持续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优质的服务持续稳健发展,成立至今始终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具影响力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连续多年位居行业前列。
(三)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发行人是专注于中国优质企业及众多有金融产品及服务需求的投资者,拥有行业领先创新能力的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如下核心竞争力:
1、优秀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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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保持强烈的家国情怀,秉持“以价值创造成就金融报国之梦”的使命感,坚持践行国家战略,主动融入发展新格局,积极服务实体经济量质双升。传承以“知识图强,求实奉献”为核心的企业价值观,发扬“博士军团”的优秀文化基因,以知识为保障,以专业为基石,不断开拓公司发展的新局面。坚持变革创新的图强之路,凭借对行业发展和市场规律的深刻理解,持续创设创新的产品和交易设计,提供行之有效的金融解决方案。砥砺发展的韧性,以坚定的信心坚守发展定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持专业化发展,在理念上坚定不移,在行动上久久为功。构建多元化和包容性的人才机制,凝聚共识,打造了一支专业过硬、来自“五湖四海”、高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的人才队伍。管理层以身作则,在业务中潜心经营,员工求真务实,以战略达成和价值创造为导向,成长了一批能干事、想干事的年轻干部,形成了合理的人才梯队,持续铸造知识之源,图强之基。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证券、金融和经济相关领域的经历平均约26年,在公司平均任职期限超过20年,具备丰富的业务及管理经验。公司于1999年成立全国
第一家金融企业博士后工作站,26年来持续塑造和输出专业人才。
2、前瞻的战略引领
公司保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20世纪90年代初期,公司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股份化、集团化、国际化、规范化”的“四化”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指明了方向。
在行业转型发展期,公司不断对“四化”战略进行丰富完善与变革创新。
公司发展三十余年来,始终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发展核心业务,未曾偏移,扎实深耕。持续拓展业务布局,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认真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在业务条线上,先后设立期货子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等,以广发的价值理念和务实的创业作风,打造了布局完善、实力强劲的全业务链条。在区域发展上,立足广东,服务全国,联通境内外,以长远的眼光、开放的格局锻造了全国性的领先券商。全体员工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锚定青山,坚决执行既定战略,战略方向始终如一。
3、稳定的股权结构公司具备长期稳定的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均为上市公司)25年来一直位列前三大股东(不包括香港结算代理人,香港结算代理人所持股份为 H股非登记股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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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员工与公司休戚与共、水乳交融,具有高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公司不断穿越周期、突破发展瓶颈、奠定行业地位的重要支撑。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持续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4、科学的业务布局
公司具有完备的业务体系、均衡的业务结构,突出的核心竞争力。拥有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和投资管理四大业务板块,具备全业务牌照。锻造综合金融服务实力,主要经营指标连续多年稳居中国券商前列,在多项核心业务领域中形成了领先优势,研究、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位居前列。
公司践行研究赋能业务高质量发展的经营模式,研究能力长期保持行业领先,连续多年获得证券时报最佳分析师、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中国证券业分析师金牛奖等主流评
选的机构大奖,并名列前茅。率先提出财富管理转型,拥有优秀的金融产品研究、销售能力,专业的资产配置能力,超过4600名证券投资顾问行业排名第一(母公司口径),致力于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精准的财富管理服务,成为客户信任的一流财富管理机构。
2024年12月末,公司代销非货币公募基金保有规模行业排名第3。
统筹旗下资产管理机构优势资源,构建丰富的产品供给体系,向客户提供策略占优、品类多样的产品,打造业内领先的资产管理品牌。广发基金、易方达基金保持领先的投研能力,2024年12月末,广发基金、易方达基金剔除货币基金后的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分别位于行业第3、第1。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构建全业务链、全生命周期的投资银行服务体系,强化业务之间协同共进,相互赋能。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业务发展,不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主动运用先进理念、技术和工具,持续推进公司金融科技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提升数字化水平。
5、突出的区位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市场经济活力最强,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全球四大湾区之一,将肩负起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是拓展改革开放新局面的重要布局。公司位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区位,全力支持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厚植客户基础,助力科技、资本和产业良性循环。
作为大湾区成长起来的资本市场专业机构,公司在产业研究、资本运作等方面具备优势,积极探索产融结合的新模式,通过加深与地方产业资本融合,共建多种形式的产业基金,支持区域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价值发现与资源配置功能,通
4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过直接融资打造产业集群,对产业实现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2024年12月末,公司拥有全国356家分公司及营业部,布局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营业网点家数及覆盖占比均为行业第一,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了广泛的市场触角,为客户积累和服务提供重要支撑。
6、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
公司是中国证监会选定的首批试点合规管理券商之一,行业内最早推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券商之一,是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成立的第一批券商中为数不多的未经历过因经营亏损而接受注资和重组的主要券商之一。
公司秉持稳健经营的经营管理理念,合规经营是公司行稳致远的底线,风险管理能力是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公司立足于加强风险管控和防范,坚守合规底线,夯实风控生命线,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构筑有力支撑。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本集团是专注于中国优质企业及众多有金融产品与服务需求的投资者,拥有行业领先创新能力的资本市场综合服务商。本集团利用丰富的金融工具,满足企业、个人及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及政府客户的多样化金融需求,提供综合化的解决方案。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分为四个板块: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交易及机构业务和投资管理业务。
四个业务板块具体包括下表所列的各类产品和服务:
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投资管理权益投资及交易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固定收益销售及交易股权融资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股权衍生品销售及交易债务融资公募基金管理回购交易另类投资财务顾问私募基金管理融资租赁投资研究资产托管投资银行业务即本集团通过承销股票及债券和提供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赚取承销
佣金、保荐费及顾问费;
财富管理业务即本集团通过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顾问费及佣金,从融资融券、回购交易、融资租赁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等赚取利息收入,并代销本集团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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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及机构业务即本集团通过从权益、固定收益及衍生品的投资交易、另类投资及
做市服务赚取投资收入及利息收入,向机构客户提供交易咨询及执行、投资研究服务和主经纪商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
投资管理业务即本集团通过提供资产管理、公募基金管理和私募基金管理服务赚取
管理费、顾问费以及业绩报酬。
本集团的证券主营业务依赖于中国的经济增长、居民财富积累及中国资本市场的发
展及表现,具体包括股票、债券和理财产品在内的金融产品的发行、投资及交易等重要因素。这些重要因素受经济环境、投资者情绪以及国际市场等多方面影响,整体趋势呈现出平稳运行态势。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2、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总收入构成
最近三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251.32亿元、233.00亿元和271.99亿元。最近三年,公司各业务板块收入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业务板块营业总收入占比营业总支出占比营业利润占比
2024年度
投资银行业务78595.862.89%66626.424.24%11969.441.04%
财富管理业务1174044.6543.17%524129.1133.32%649915.5456.67%
交易及机构业务697237.0825.63%160099.8510.18%537137.2346.84%
投资管理业务760022.3827.94%494175.2431.41%265847.1423.18%
其他业务9978.940.37%328069.4620.85%-318090.52-27.74%
合计2719878.91100.00%1573100.08100.00%1146778.83100.00%
2023年度
投资银行业务58182.802.50%83868.265.78%-25685.46-2.92%
财富管理业务1053106.9545.20%414362.2728.57%638744.6872.63%
交易及机构业务370905.1015.92%164292.2611.33%206612.8423.49%
投资管理业务789145.2833.87%548210.5137.80%240934.7727.40%
其他业务58613.032.51%239740.0216.52%-181127.00-20.58%
合计2329953.16100.00%1450473.32100.00%879479.84100.00%
2022年度
投资银行业务60193.012.40%84842.775.78%-24649.76-2.36%
财富管理业务1110166.0244.17%440583.5330.00%669582.4964.09%
交易及机构业务286558.1511.40%160223.2510.91%126334.9012.09%
投资管理业务994348.1239.56%597349.1840.68%396998.9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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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板块营业总收入占比营业总支出占比营业利润占比
2024年度
投资银行业务78595.862.89%66626.424.24%11969.441.04%
财富管理业务1174044.6543.17%524129.1133.32%649915.5456.67%
交易及机构业务697237.0825.63%160099.8510.18%537137.2346.84%
投资管理业务760022.3827.94%494175.2431.41%265847.1423.18%
其他业务9978.940.37%328069.4620.85%-318090.52-27.74%
合计2719878.91100.00%1573100.08100.00%1146778.83100.00%
其他业务61936.142.46%185430.0112.63%-123493.87-11.82%
合计2513201.44100.00%1468428.74100.00%1044772.70100.00%
最近三年,公司各业务板块营业利润率如下表:
单位:%项目2024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投资银行业务15.23-44.15-40.95
财富管理业务55.3660.6560.31
交易及机构业务77.0455.7144.09
投资管理业务34.9830.5339.93
综合营业利润率42.1637.7541.57
1、投资银行业务板块
本集团的投资银行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业务、债务融资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融资(香港)开展境外投资银行相关业务。
(1)股权融资业务
2022年,A股新股发行数量下降,市场整体发行节奏有所放缓。A股市场股权融资项目(包括 IPO、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其中增发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融资金额分别为 945家和 16448.94亿元,同比分别减少 19.78%和 7.31%;其中:IPO 家数和融资规模分别428家和5868.86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8.32%和增加8.15%。再融资家数和融资规模分别为517家和10580.08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0.95%和14.12%(数据来源:WIND,2023)。2022 年,公司发挥平台优势,强化管理赋能,加强投行业务质量管控,重点布局半导体、医疗健康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领域和粤港澳大湾区,加强专业化和区域化建设;深入推进内部协同,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全方位服务需求。股权融资业务稳步发展,项目储备显著增加。2022年,公司完成股权融资主承销家数17家,股权融资主承销金额184.07亿元。
2023年,A股市场股权融资项目(包括 IPO、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其中
4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增发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融资金额分别为790家和11011.1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16.40%和 33.06%。其中:IPO家数和融资规模分别 313家和 3565.39亿元,同比分别下
降26.87%和39.25%;再融资家数和融资规模分别为477家和7445.7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7.74%和 29.62%(数据来源:WIND,2024)。2023年,公司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持续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加强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医疗健康、绿色发展等领域业务布局;坚持高质量发展,践行研究驱动模式,发挥集团综合化金融平台的优势,强化业务协同协作,全面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能力,股权优质项目储备不断增加,重点项目实现突破;强化投行业务全过程质量管控,持续提升投行业务执业质量。2023年,公司完成股权融资主承销家数17家,股权融资主承销金额163.67亿元。
2024年,A股市场股权融资 共完成 259单,融资金额 2478.40亿元,同比分别减
少 65.37%和 72.90%。其中:IPO完成 102单,融资金额 662.80亿元,同比分别减少 67.52%和81.54%;再融资完成157单,融资金额1815.60亿元,同比分别减少63.83%和67.31%(数据来源:Wind)。新三板新增挂牌公司 350家,同比增加 12.54%;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发行207次,融资金额119.41亿元,同比分别减少63.87%和33.73%(数据来源:股转系统)。港股市场融资共完成474单,融资金额1756.60亿港元,同比分别增加13.13%和 23.32%。其中:IPO完成 70单,融资金额 881.47亿港元,融资金额同比增加 90.24%;
再融资完成404单,融资金额875.13亿港元,同比分别增加15.76%和减少8.94%(数据来源:Wind)。
2024年,公司深入贯彻国家战略与监管要求,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初心,把功能
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行业引领,加强重点赛道的资源积累、客户开拓与专业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产业投行、科技投行。深耕重点区域,持续巩固大湾区竞争力。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推进境内外一体化深入实施,加强集团化业务协同,进一步增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聚焦业务增效、合规风控、管理赋能,加速投行数智化转型。持续强化投行业务全流程质量管控,切实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2024年,境内股权融资方面,公司完成 A股股权融资项目 8单,主承销金额 86.66亿元;完成新三板挂牌 10单。截至 2024年末,公司作为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共计44家,其中“专精特新”企业占比达
84.09%。2024年,公司获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业全能投行君鼎奖”、第17届新财富
最佳再融资投行等奖项。境外股权融资方面,完成14单境外股权融资项目,其中包括
12单港股 IPO项目,发行规模 68亿美元;1单美股 IPO项目,发行规模 2189万美元;
4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1单再融资项目,发行规模 25 亿美元;根据 Dealogic 统计,按 IPO 和再融资项目发行
总规模在所有承销商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在香港市场股权融资业务排名中资证券公
司第4。
最近三年,公司股权承销保荐业务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家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主承销主承销主承销主承销主承销主承销金额家数金额家数金额家数
首次公开发行8.05320.33329.436
再融资发行78.615143.3314154.6411
合计86.668163.6717184.0717
注:数据来源:公司统计,Wind。
(2)债务融资业务2022年,在基本面偏弱运行的大背景下,主要信用债(包括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政策性金融债和可交债)发行规模小幅下降。城投债政策延续收紧态势,区域分化进一步加剧。市场主要信用债发行规模15.54万亿元,较2021年同比下降5.38%。其中,公司债券发行规模30904.84亿元,同比下降10.49%;企业债发行规模3681.30亿元,同比下降16.3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84321.14亿元,同比下降2.42%;非政策性金融债发行规模36085.26亿元,同比下降6.21%(数据来源:WIND,2023)。2022年,公司充分整合平台资源,加大力度开拓重点区域客户,项目储备量保持平稳增长,债券业务稳步发展。2022年,公司主承销发行债券188期,同比增长370.00%;主承销金额1420.76亿元,同比增长358.38%。公司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强化责任担当,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全年共发行绿色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科技创新债券、一带一路债券、创新创业债券15期。
2023年债券市场整体保持稳定向好,主要信用债1发行规模16.76万亿元,同比上升7.82%。其中,公司债券发行规模38553.95亿元,同比上升24.7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85570.41亿元,同比上升1.48%;非政策性金融债发行规模41101.18亿元,同比上升13.90%;企业债发行规模2007.80亿元,同比下降45.46%(数据来源:WIND,2024)。2023年度,公司发挥集团业务优势及协同效应,持续扩大重点区域客户覆盖,债券承销规模快速增长,项目储备大幅增加,行业地位持续提升。2023
1主要信用债包括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政策性金融债和可交债。
4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年,公司主承销发行债券416期,同比增长121.28%;主承销金额2444.42亿元,同比增长 72.05%。根据 WIND 统计,2023 年公司主要信用债规模排名第 8 位,较 2022 年提升6位。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2023年主承销发行绿色债券、科技创新债券、乡村振兴债券、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债券等合计67期,同比增长346.67%,承销规模256.34亿元,同比增长226.67%。公司持续夯实专业能力建设,加强质量风险管控,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中获得 A类评价,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企业债承销杰出机构”。
2024年,境内市场方面,债券市场利率呈现“波动下行、震荡加剧”的态势,主要
信用债发行金额18.28万亿元,同比上升9.08%。其中,公司债券发行金额39505.61亿元,同比增加2.4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96989.34亿元,同比上升
13.34%;非政策性金融债发行金额45341.97亿元,同比上升10.32%;企业债发行金额
600.07亿元,同比下降 70.11%(数据来源:Wind)。境外市场方面,2024年美国国债市
场经历了三次降息,共下调100个基点,市场规模有所回升,中资境外债发行金额
1499.39亿美元,同比增加 31.93%(数据来源:DMI)。
2024年,公司在严控展业风险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发挥集团作战优势,持续深耕
重点区域,稳步提升市场地位。2024年,公司主承销发行债券665期,同比增长59.86%;
主承销金额2963.22亿元,同比增长21.22%。主承销的主要信用债规模排名第6,较上年末上升2位。公司高度重视债券业务服务国家战略,以金融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2024年,主承销各品种科技创新债券110期,承销金额344.79亿元;主承销各品种低碳转型和绿色债券18期,承销金额56.31亿元;主承销乡村振兴债券5期,承销金额11.19亿元。公司多措并举加强执业质量管控,在证券业协会2024年度证券公司债券执业质量评价中获得 A类评价。在中资境外债业务方面,完成 60单债券发行,承销金额 110.22亿美元。
最近三年,发行人为客户主承销债券业务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期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主承销金主承销金主承销金发行数量发行数量发行数量额额额
企业债10.08535.168129.7917
公司债1667.953951462.04271545.52102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538.74165232.696593.7216
金融债726.4599698.5371642.7352
4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主承销金主承销金主承销金发行数量发行数量发行数量额额额
可交换债20.00116.0019.001
合计2963.226652444.424161420.76188
注:数据来源:Wind。
(3)财务顾问业务
发行人财务顾问业务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新三板挂牌等。
2022年,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并购市场整体活跃度有所下降;公告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159家,交易规模2803.54亿元、同比下降66.96%(数据来源:WIND,2023)。2022年,公司围绕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区域发展政策指导的方向,积极参与优质企业并购重组活动。2022年,北交所、新三板市场结构功能进一步完善,运行质量显著改善,坚持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截至2022年末,新三板市场共有6580家挂牌公司,北交所上市企业162家。市场流动性方面,2022年新三板市场成交金额798.58亿元,成交数量188.87亿股(数据来源:股转公司网站,2023);
2022年北交所成交额1980.13亿元,成交数量达158.53亿股(数据来源:北交所网站,
2023)。北交所定位于为“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功能逐步显现,为公司
投行业务持续带来机遇。2022年,公司坚持以价值发现为核心,发挥公司研究能力突出的优势,强化业务协同,为优质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服务。截至2022年末,公司作为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共计31家,其中“专精特新”企业占比61%(数据来源:股转系统、公司统计,2023)。
2023年,受宏观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并购市场整体活跃度仍处于低位;公告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107家,交易规模1079.19亿元,同比下降67.23%(数据来源:WIND,2024)。2023年,公司围绕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区域发展政策指导的方向,积极参与优质企业并购重组活动,聚焦新质生产力,助力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产业整合。2023年,公司参与完成多单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并购重组交易。2023年,北交所维持优质扩容发展态势,新三板持续深化各项改革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三板市场共有6241家挂牌公司,北交所上市企业239家。市场流动性方面,2023年,新三板市场成交金额612.74亿元,成交数量174.27亿股(数据来源:股转系统,2024);北交所成交额7272.23亿元,成交数量615.42亿股(数据来源:北交所网站,
2024)。北交所高质量发展新生态为公司投行业务持续带来机遇。2023年,公司坚持以
4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价值发现为核心,发挥公司研究能力突出的优势,强化业务协同,为优质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服务。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作为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共计34家,其中“专精特新”企业占比近七成(数据来源:股转系统、公司统计,2024)。此外,在境外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公司主要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融资(香港)开展相关业务。2023年,广发融资(香港)完成主承销(含 IPO、GDR、再融资及债券发行)、财务顾问等项目47个。
2024年度,A股首次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 112家,同比增加 9.80%,已披
露的交易金额合计 4612.63亿元(数据来源:Wind),其中 55家为“并购六条”发布后公告。随着新“国九条”“并购六条”等政策的颁布,并购重组作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工具,迎来发展新机遇。
2024年,公司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区域发展政策指导方向,践行“一个广发”展业模式,主办新质生产力并购论坛、广东资本市场并购联盟成立大会等多个大型并购主题活动,致力于构建并购业务生态圈,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促进资产资本有序循环。2024年,公司完成境内具有行业及区域影响力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与财务顾问项目5单,涉及交易总额133.57亿元;境外方面,广发融资(香港)完成3单财务顾问类项目,涉及交易金额14.46亿港币。2024年,公司获评证券时报“2024中国证券业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君鼎奖”、第十七届新财富最佳并购投行,公司作为买方财务顾问的两单交易获评2023-2024十佳境内并购交易金哨奖。
2、财富管理业务板块
本集团的财富管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融资融
券业务、回购交易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分别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期货、广发融资租赁开展期货经纪业务、融资租赁业务,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经纪(香港)开展境外经纪业务。
(1)财富管理及经纪业务
发行人为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可交易证券提供经纪服务。
2022年12月末,上证综指较上年末下跌15.13%,深证成指较上年末下跌25.85%;
沪深两市股基成交额 247.87万亿元,同比下降 10.29%(数据来源:WIND,2023)。2022年,公司客户基础持续扩大和优化,高净值客户、专业机构、上市公司等客群经营取得成效;财富管理业务在外部市场环境较不利等影响下仍取得良好发展,代销产品净收入和公私募保有额市占率均创历年新高;强化发达地区网点布局、人才储备和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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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区域战略,助力公司持续发展及财富管理转型;夯实合规风控管理,支持业务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保有规模较上年末增长0.77%;代销的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在券商中位列第三(数据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2023)。
2023年12月末,上证综指较上年末下跌3.70%,深证成指较上年末下跌13.54%;
沪深两市股基成交额 240.72万亿元,同比下降 2.88%(数据来源:WIND,2024)。2023年,公司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通过调整组织架构等系列改革推进落实平台化转型,提升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能力;加强线上获客运营,积极开拓多渠道流量,发布全新 Z世代 APP,持续提升易淘金平台用户体验;加快推进财富管理转型,根据客户需求及市场变化,持续完善多资产多策略布局,提高财富管理综合解决方案供给能力;
加快推动机构业务高质量发展,推出“广发智汇”机构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公司资源为机构与企业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提升机构客户服务能力,完善机构客户服务体系。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保有规模较上年末增长13.98%;2023年代销的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在券商中位列第三(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4)。2023年,易淘金电商平台的金融产品(含现金增利及淘金市场)销售和转让金额达2168亿元。2023年1-12月,公司沪深股票基金成交金额18.57万亿元(双边统计),同比下降6.71%。
截至2024年末,上证综指涨12.67%,深证成指涨9.34%,创业板指数涨13.23%;
市场股基成交量295.84万亿元,同比增长22.90%。香港恒生指数、恒生国企指数、恒生科技指数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7.67%、增长26.37%、增长18.70%;香港证券市场日均
成交金额1318.18亿港元,同比增长26%(数据来源:香港联交所)。
2024年,公司坚守主责主业,紧跟公司高质量发展主基调和数字化、平台化战略,
聚焦财富经纪业务“高质量客群和高效率线上运营”重点发展方向,线上线下并举,做好客户拓展服务和标准化运营;持续推进财富经纪系列改革落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能力、资源投放和人才保障;在费率和利率持续下降、公募降佣降费等政策导向下,坚定不移地加快向买方投顾转型,与投资者利益高度一致;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严守合规底线。境内方面,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保有规模超过26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约22%;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共有超过4600人获得投资顾问资格,行业排名第一(母公司口径);公司沪深股票基金成交金额23.95万亿元(双边统计),同比增长28.98%。境外方面,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持续向财富管理
5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转型,金融产品销售净收入、保有量及多市场交易佣金均实现同比增长。
最近三年,公司沪深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交易额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代理交易市场代理交易市场代理交易市场金额份额金额份额金额份额
股票198940.413.86157905.563.71169891.483.78
基金40528.345.3227764.805.0029137.376.29
债券534989.534.85498176.724.94420530.394.76
合计774458.294.57683847.084.59619559.244.49
注:
1、数据来自上交所、深交所、WIND;
2、上表数据为发行人母公司数据;
3、市场份额是指该类证券交易额占沪深两市该类证券同一时期交易总额的比例。
(2)期货经纪业务
在期货经纪业务领域,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且通过广发期货的全资子公司广发期货(香港)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发金融交易(英国)在国际主要商品及衍生品市场为客户提供交易及清算服务。
在境外,本集团主要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经纪(香港)向客户提供经纪服务,涵盖在香港联交所及海外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利用自主开发的易淘金国际版交易系统,着力拓展海外财富管理业务。2023年,广发经纪(香港)在香港股票市场全年低迷的情况下,净收入增加22.58%,产品保有量同比增加28.75%,产品总收入同比增加68.93%,财富管理收入同比增长30.86%,财富管理转型效果明显。
2024年,以单边计算,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额619.26万亿元,同比增长8.93%,其中,商品期货累计成交额428.33万亿元,同比下降1.61%;金融期货累计成交额190.93万亿元,同比增长43.37%(数据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4年,广发期货坚持做强主责主业,深挖产业链及价值链,成交量及成交金额市
场份额同比增长,境内外业务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广发期货成交量市场份额2.12%,较去年同期增长0.60个百分点;成交金额市场份额2.08%,较去年同期增长0.51个百分点;广发期货境外子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实现同比增长,广发期货(香港)荣获新加坡交易所颁发的2024年新交所铁矿石衍生品、新交所美元/离岸人民币期货的
“前五大中资期货经纪商”。
(3)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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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立足业务本源,坚持“客户中心导向”,在做好客户服务、合规风控的同时,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截至2024年12月末,全市场融资融券余额18645.8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94%(数据来源:Wind)。
2024年,公司坚持“客户中心导向”,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质效,业务规范发展。截
至2024年12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1036.8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52%,市场份额5.56%。
(4)回购交易业务
2022年,市场股票质押业务规模较上年呈下降态势。2023年,市场股票质押业务
规模较上年末呈下降态势。2023年,公司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持续强化股票质押业务的风控准入,优化项目结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有所上升。截至2023年末,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开展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为123.26亿元。
2024年,公司稳健开展股票质押业务,严格落实存续期管理各项举措,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开展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为
94.55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23.29%。
(5)融资租赁业务公司通过子公司广发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2024年,广发融资租赁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截至2024年12月末,租赁应收款净额为0.14亿元。
3、交易及机构业务板块
本集团的交易及机构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权益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销售及交易
业务、股权衍生品销售及交易业务、另类投资业务、投资研究业务及资产托管业务。
(1)权益投资及交易业务公司权益投资及交易业务主要从事股票及新三板股票的做市及交易。
2022年 A股市场大幅波动。2022年,公司权益类投资坚持价值投资思路,运用定
增、雪球等多策略投资工具,根据市场波动较好地控制了仓位,投资收益率优于相关市场指数表现。同时,公司通过做市商服务,维持市场的流动性,减少市场剧烈波动,提高定价效率,并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2022年,公司做市业务荣获全国股转公司
2022年度优秀做市规模做市商。
2023年,A股市场先扬后抑,震荡加大。2023年,公司权益类投资坚持价值投资
5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思路,运用定增等多策略投资工具,根据市场波动较好地控制了仓位。同时,公司通过做市商服务,维持市场的流动性,减少市场剧烈波动,提高定价效率,并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为48家新三板企业提供做市服务。
2024年,A股市场主要股指年度涨幅均为正值。受益于下半年政策支持,券商及保
险行业股票普遍上涨;通信行业伴随人工智能的发展及相关企业的 AI资本开支增加而持续上涨。医药生物、农林牧渔、美容护理等行业下跌较多。
2024年,权益投资方面,公司坚持价值投资思路,强化自上而下的宏观策略与行业
及个股的研究相结合,利用多策略投资工具降低投资收益波动,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
(2)固定收益销售及交易业务
公司固定收益销售及交易主要面向机构客户销售公司承销的债券,亦从事固定收益金融产品及利率衍生品的做市及交易。
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交易所交易多类固定收益及相关衍生产品,并提供做市服务,如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及标准债券远期等。公司通过订立固定收益衍生工具(如利率互换、国债期货)以对冲因交易及做市业务中产生的利率风险。
2023年,公司较好地控制了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杠杆和投资规模,抓住了市场的
结构性机会,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
2024年,国内货币政策适度宽松,财政政策积极加力;海外通胀高位降温,美联储仍处降息周期。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较上年末上涨7.61%;10年国债利率1.68%,较上年末下行 88bp;10年美债利率 4.57%,较上年末上行 64bp;中资美元债指数较上年末上涨 6.48%(数据来源:Wind、彭博)。
2024年,公司较好地控制了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杠杆和投资规模,有效把握市场
结构性机会,实现较好的投资业绩。2024年,公司 FICC业务多策略规模持续增长。债券做市业务创设“广发证券珠三角 ESG可持续发展地方债篮子”,助力市场机构通过组合方式积极参与珠三角地区绿色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携手基金公司创设2只一篮子
债券产品,助力公募基金参与一篮子债券买卖,提高成交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公司强化公募 REITs、私募可交换债券及跨境投资等前瞻性研究及布局,持续提升多资产多策略投资能力。
(3)股权衍生品销售及交易业务
公司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研究设计及销售多种柜台市场产品,包括非标准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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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凭证以及场外衍生品等;同时,公司通过柜台市场为非标准化产品以及收益凭证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并从事权益产品及衍生品的做市及交易。
公司作为场外衍生品业务一级交易商,持续加强团队及系统建设,不断提升产品创设、策略创新及交易销售能力;通过开展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等业务,持续为机构客户提供以场外衍生品为载体的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柜台市场累计发行产品数量103184只,累计发行产品规模约24456.3亿元,期末产品市值约1895.24亿元。其中,2023年新发产品数量38678只,新发产品规模约
5288.26亿元。2023年,随着场内衍生品标的逐渐丰富,场内衍生品市场流动性逐步上升,投资者群体不断扩大。公司做市及自营投资较好地抓住了市场波动带来的交易机会,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公司因做市业务获得上交所2023年度股票期权市场发展贡献奖(优秀期权做市商)、股票期权市场发展贡献奖(期权新品种贡献);获得深交所2023年度
“优秀 ETF流动性服务商”“优秀期权做市商”奖项;获得中金所 2023年度“股指期权优秀做市商”奖项。
2024年,场外衍生品市场继续朝着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新“国九条”提出“建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快速审批通道,推动指数化投资发展”,国内 ETF基金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
2024年,公司作为场外衍生品业务一级交易商,立足衍生品定价和交易的专业优势,
不断强化团队及系统建设,提升产品创设、策略创新及交易销售能力,丰富和拓展产品体系、挂钩标的种类及收益结构,持续为机构客户提供以场外衍生品为载体的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公司做市业务继续保持在市场第一梯队,为上交所、深交所的800多只基金及全部 ETF期权提供做市服务,为中金所的沪深 300股指期权、中证 1000股指期权提供做市服务,为43家新三板企业提供做市服务。2024年,公司通过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和柜台市场发行私募产品84691只,合计规模人民币9007.44亿元;成为中金所股指期权主做市商;荣获上交所2023年股票期权市场发展贡献奖(优秀期权做市商奖、期权新品种贡献奖),深交所 2023年优秀 ETF流动性服务商奖、优秀期权做市商奖,中金所2023年股指期权优秀做市商奖(铜奖)。
(4)另类投资业务
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乾和以自有资金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目前以股权投资业务为主。
2022年,广发乾和聚焦布局先进制造、医疗健康、新消费、硬科技、软科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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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投资等几大领域。2022年,广发乾和共新增45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21.83亿元。
2023年,广发乾和聚焦布局先进制造、医疗健康、新消费、硬科技、软科技、特殊机会
投资等几大领域。2023年,广发乾和共新增30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14.54亿元。
2024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投资案例数6545笔,同比下降7.9%;投资总规模6380.71亿元,同比下降10.3%;退出案例数3696笔,同比下降6.3%(数据来源:清科研究中心)。
2024年,广发乾和聚焦布局硬科技、AI+、先进制造、医疗健康、特殊机会投资等领域。截至2024年末,广发乾和累计投资项目323个。
(5)投资研究业务
本集团的投资研究业务主要为机构客户提供包括宏观经济、策略、固定收益、金融
工程、行业与上市公司等多领域的投资研究服务;以及对公司核心业务的推动和支持、
及国内外的专业交流,以进一步推动研究驱动的经营模式。
2024年,本集团持续推动研究驱动经营模式的实践,充分发挥研究对公司核心业务
的赋能推动作用。截至2024年12月末,本集团的股票研究涵盖中国28个行业和993家 A股上市公司,169家香港及海外上市公司;公司研究成果借助于广发研究门户网站、小程序等数字化手段,不断朝智能化方向探索,着力构建多平台、多渠道、多维度的客户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产业研究院持续打造产、学、研、投、融生态,赋能各业务板块发展,为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定与产业规划提供研究支持,探索与重点科研高校建立产业孵化转化合作机制,发挥“科技-金融-产业”的桥梁作用。
公司卓越的研究能力在业界享有盛誉,屡获殊荣。2017年至2024年,连续多年荣获证券时报最佳分析师、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中国证券业分析师金牛奖、卖方分析师水
晶球奖、上海证券报最佳分析师、新浪财经金麒麟最佳分析师、21世纪金牌分析师等主流评选的机构大奖,并名列前茅。2024年,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主线,举办“聚焦新质生产力”“固本培元”“预见2025”等大型策略会,搭建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交流平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在香港举办投资策略会,重点服务海外机构投资者。
(6)资产托管业务
公司立足于为基金、证券、期货、银行、信托等各类资产管理机构提供优质的资产托管和基金运营外包服务。
2023年,私募基金行业继续朝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市场资源进一步向大中型
优质私募基金管理人聚集;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在公募基金托管合作加深,尤其在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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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公募基金以及 ETF产品方面合作紧密,证券公司公募基金托管业务规模稳步上升。
2024年,新“国九条”明确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推动指数化投资发展,支持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管业务稳健发展;公募基金规模持续攀升,年内多次突破历史记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强调受托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业务发展。
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公募基金产品布局,重点布局指数化公募基金托管;积极落
实私募基金新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基础系统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资产托管业务稳健发展。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托管产品数量3775只,提供基金运营外包服务产品数量 4367只。根据Wind统计,公司公募基金托管存续规模排名行业第5。
4、投资管理业务板块
本集团的投资管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1)资产管理业务
本集团的资产管理客户包括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资管、广发期货及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资管(香港)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末,广发资管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规模较2021年末分别下降40.25%、58.45%和39.51%,合计规模较2021年末下降45.02%。截至2023年末,广发资管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规模较2022年末分别下降43.68%和10.65%,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规模较2022年末上升48.57%,合计规模较2022年末下降24.53%。
2024年,券商资管业务积极响应新“国九条”等政策号召,主动回归行业本源,不
断提升专业水平,规范转型稳步推进。
2024年,广发资管坚持发挥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持续加强投研体系建设,
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积极推进产品创设与业务拓展,资产管理规模有所增长。截至2024年12月末,广发资管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规模较2023年末分别增长30.11%、1.31%和205.34%,合计规模较2023年末增长23.87%。
最近三年,广发资管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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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净值规模项目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1543.831186.552106.69
单一资产管理业务811.70801.24539.30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179.6258.8365.84
合计2535.162046.622711.83
数据来源:公司统计。
截至2024年12月末,广发期货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合计41只,资产管理总规模
18.44亿元。
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广发控股香港是香港首批获 RQFII 资格的中资金融机构之一,广发资管(香港)设立并管理5只基金产品。
(2)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本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发基金和参股公司易方达基金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持有广发基金54.53%的股权;持有易方达基金22.65%的股权,是其三个并列第一大股东之一。
截至2022年末,广发基金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合计12497.37亿元,较2021年末上升10.63%;剔除货币市场型基金后的规模合计7052.90亿元,行业排名第3(数据来源:公司统计、WIND,2023)。截至 2022年 12月末,易方达基金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合计15728.10亿元,较2021年末下降7.83%;剔除货币市场型基金后的规模合计
10255.44亿元,行业排名第 1(数据来源:公司统计、WIND,2023)。
截至2023年末,广发基金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合计12209.82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2.30%;剔除货币市场型基金后的规模合计6702.46亿元,行业排名第3(数据来源:公司统计、WIND,2024)。截至 2023年末,易方达基金的公募基金规模合计 16773.40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6.65%;剔除货币市场型基金后的规模合计10139.37亿元,行业排名第 1(数据来源:公司统计、WIND,2024)。
2024年,公募基金行业整体呈现稳健良好发展态势。在新“国九条”及系列配套政
策的指引下,基金公司进一步强化功能发挥,稳步降低综合费率,推动优化更加以客户为中心的行业生态,积极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和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32.83万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8.93%(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广发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人之一,亦向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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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及广大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此外,广发基金可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通过 QDII 及 QDLP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并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QFII及RQFII方式将在境外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境内资本市场。
报告期内,广发基金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持续强化投研核心能力建设,提高资产供给的丰富度和质量,进一步增强专业化的客户服务水平。截至2024年12月末,广发基金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合计14655.07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9.93%;剔除货币市场型基金后的规模合计 8403.56亿元,行业排名第 3(数据来源:Wind,公司统计)。
易方达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人之一,亦向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企业年金、其他机构投资者及广大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此外,易方达基金可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通过 QDII 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并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 QFII 及 RQFII 方式将在境外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境内资本市场。报告期内,易方达基金坚守初心、专注主业,把功能性摆在首位,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公司持续增进投研核心能力,不断优化适配投资者需求的多样化产品与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全球化战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理财需求。截至2024年12月末,易方达基金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合计20536.08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2.43%;剔除货币市场型基金后的规模合计14309.81亿元,行业排名第1(数据来源:Wind,公司统计)。
(3)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本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投资(香港)及其下属机构开展境外私募股权基金业务。
2022年,广发信德聚焦布局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企业服务等行业。截至2022年末,广发信德管理基金总规模超过150亿元。在境外市场,本集团主要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投资(香港)及其下属机构开展境外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已完成的投资主要覆盖高端制造、TMT、大消费、生物医疗等领域,部分投资项目已通过并购退出或在香港、美国等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3年,广发信德聚焦布局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能源、企业服务等行业。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披露的第四季度月均规模数据,广发信德管理基金实缴规模超过170亿元。
在境外市场,本集团主要通过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广发投资(香港)及其下属机构开展境外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已完成的投资主要覆盖高端制造、TMT、大消费、生物
5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医疗等领域,部分投资项目已通过并购退出或在香港、美国等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4年,国务院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创业投资
“募投管退”全链条,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积极支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
中国股权投资市场新募基金数量3981只,同比下降43.0%;新募基金规模超14400亿元,同比下降20.8%(数据来源:清科研究中心)。
2024年,广发信德聚焦布局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能源、企业服务等行业;截至
2024年末,广发信德在管基金存量实缴规模约170亿元。境外方面,广发投资(香港)
管理股权投资类基金产品 4只,已完成的投资主要覆盖高端制造、TMT、大消费、生物医疗等领域,部分投资项目已通过并购退出或在香港、美国等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未发生实质变更。
(六)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稽核部门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评
价方面的职责权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及其实施情况的有效
性及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和核查;监事会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质询,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合规与法律事务部、各业务及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稽核部门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外部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对业务、管理部门及分支机构等进行稽核检查并督促整改。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机制的建设。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5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引》《香港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一套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财会〔2008〕7号)及广东证
监局《关于做好辖区主板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27号)的要求,并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和项目开展情况,公司稽核部有针对性地选取若干重要环节进行内控梳理和评价,及时跟踪、发现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缺陷。通过以上工作,公司对缺失或欠完善的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和修正,细化和优化了部分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措施,使公司各个流程更加合理、有效。
1、风险控制制度风险控制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其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以确保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人和关联交
易的定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以及对于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以及监督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公司章程》中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制度,并且制定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界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为:审查及检讨公司财务监控、内部监控系统、风险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的有效性;指导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监督年度审计工作;担任公司与外部审计之间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二者之间的关系等。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制度,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与第一大股东等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第一大股东等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也未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劳动用工、人事管理、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且与全体员工均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力,不存在受股东干涉的情形。
4、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方面,发行人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了各部门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则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的流程。
5、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和完善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了信息的传递、披露和审核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流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或根据董事会秘书的授权从事信息披露事务,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相关交易所保持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执行机构。
此外,发行人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该办法,董事会办公室是发行人内幕信息的管理部门及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发行人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执行信息披露事务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
6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发行人定期报告公告前,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中介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定期报告和定期报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同时报送深交所。
发行人现有内部管理制度已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发行人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自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公司将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一)发行人因违法违规受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违法违规受处罚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公司泉州温陵路证券营业部收到福建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温陵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9号),指出营业部个别员工存在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
6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介便利的违规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
对此,分公司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对违规员工采取了内部问责措施;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建立自查自纠机制,持续加强对员工执业行为和执业素质的培训、监督、检查,严格防范各类执业违规行为。
2、2022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资管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2号),指出广发资管在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公募化改造过程中,未按照勤勉和审慎原则,针对产品风险等级、估值方式、份额设置变更等重大事项履行特别提醒和通知义务,产品变更的征询期安排不合理,投资者权利保障不到位。
对此,公司及广发资管高度重视,深入全面开展反思、自查和整改工作,通过优化征询期开放安排等措施,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并持续推进内控机制完善,严格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
3、2022年9月,公司福建分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建中心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福银罚决字〔2022〕10号),指出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福建中心支行对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合计处57万元罚款。
对此,分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并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2022年10月,公司大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收到大连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3号),指出营业部存在个别员工擅自推介非公司自主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的行为,营业部对此负有管理责任。
对此,公司持续健全完善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管控机制,加强对员工执业行为的合规培训与检查,督导员工严格落实法规制度要求,恪守合规底线。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5、2022年12月,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某某、何某某、林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
185号),指出公司作为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等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财务顾问,在2017年度持续督导工
作中存在核查不充分等问题。
6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对此,公司深刻反思过往执业中存在的不足,持续优化投行内控机制建设,切实提升投行执业质量,以规范、高标准的服务,实现投行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已按时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6、2023年2月,公司分析师郭某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郭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号),指出其在未经公司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将个人研究草稿提供给销售人员,最终引发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对此,公司对违规员工采取了内部问责措施,同时通过完善机制流程、系统建设、加强合规培训等管理措施,持续促进从业人员强化风险意识、规范执业行为。
7、2023年8月,蒋某某和孟某某收到上交所《关于对保荐代表人蒋某某、孟某某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5号),指出二人作为公司指定的上海福贝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未能充分核查发行人对赌自始无效协议的签订时间等事项,所出具的核查结论与事实情况明显不符,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
对此,公司认真吸取教训,持续规范尽职调查程序,加强合规风控宣导,不断提升投行业务执业质量。
8、2023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银罚决字〔2023〕11号),对公司处以人民币486万元罚款,并对相关人员合计罚款人民币
11.6万元。中国人民银行指出,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包
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目前,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且已完成大部分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并通过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机制、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优化相关系统功能、强化培训宣导等举措,提升洗钱风险防控水平。
9、2023年9月,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5号),指出公司
在美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构成违法。
证监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943396.23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7830188.52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王某、杨某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对此,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同时深刻反思过往执业中存在的不足,持续遵循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面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6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10、2023年10月,公司哈尔滨学府路营业部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黑汇检罚〔2023〕14号),指出营业部未将 B股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备案,对营业部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对此,营业部吸取教训,认真组织整改和监管汇报工作;与此同时,公司也高度重视,积极开展 B股保证金备案自查和账户梳理整合工作,不断完善内部机制流程。
11、2024年3月,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2号),指出公司存在内部研究报告撰写不规范、询价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完善业务内控制度流程,不断强化对相关岗位人员的专项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激励机制,切实提升业务规范运作水平。
12、2024年9月,魏某某、李某某收到深交所《关于对保荐代表人魏某某、李某某的监管函》(深证函〔2024〕568号),深交所对二人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函件指出二人作为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未严格按照规定,结合发行人业务特点充分核查发行人销售费用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执行有效性,未能发现发行人销售费用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并督促发行人及时整改规范,在首轮审核问询回复中发表的某核查意见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不符。
对此,公司认真吸取教训,持续规范尽职调查程序,加强合规风控宣导,不断提升投行业务执业质量,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内部问责措施。
13、2024年10月,公司泉州温陵路证券营业部收到福建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温陵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86号)以及《关于对肖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85号),指出营业部前员工肖某某在从业期间,存在以支付报酬方式吸引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证券账户等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对员工行为监控、管理不到位。
对此,营业部吸取教训,认真组织整改,持续落实员工执业行为的合规培训与检查。
14、2024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资管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汇处〔2024〕16号),指出广发资管存在涉嫌违反外汇规定的行为。
对此,广发资管高度重视,及时整改,不断规范资产管理业务的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提升业务规范运作水平。
广发证券已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上述监管事项及时进行了有效整改,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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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严格执行相关监管法律法规,除上述披露的情形外,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限制债券承销或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活动资格的情形,不存在其它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造成实质障碍。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有权机关处罚、涉及重大诉讼事项、被移送
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被
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以及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批评、公开谴责等情形。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发行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境内控股子公司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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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中引用的2022-2024年财务数据来自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引用的2025年1-3月的财务数据来自公司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经计算至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列示。
在本节中,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本节仅就公司重要会计科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建议进一步参阅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了解公司财务的详细情况。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
61266642_G01号、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10787_G01号和安永华明(2025)审字
第 70010787_G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最近三年,发行人审计机构未发生变更。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16号”),其中“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规定”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对单项交易涉及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执行上述解释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无重大变化。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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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以发行人及全部子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一)2025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无。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无。
3、2025年一季度无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5个结构化主体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二)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无。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设子公司 Horizon Holdings于本年内清算注销,故本年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2024年新增30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10个结构化主体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三)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无。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设子公司广发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于2023年内注销,故2023年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2023年新增33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6个结构化主体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四)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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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无。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设子公司珠海瑞元祥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于本年内注销,故本年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设子公司 GF Asset Management (Canada) Company
Limited于本年内注销,故本年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2022年新增11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7个结构化主体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5年3月31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2年12月31
项目日日日日资产
货币资金15399857.4116939562.9011881521.0612917648.27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13156760.2713936842.909483867.3010760685.38
结算备付金3364599.243518824.193451038.902768024.15
其中:客户备付金2433160.402558477.532964770.802339834.39
融出资金11131851.6310893992.619110789.848282299.10
衍生金融资产374988.81387944.68503408.09264247.37
存出保证金2269375.002268198.872125280.072034229.17
应收款项1408678.93865903.081114889.371377175.6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23684.362056524.441972090.061894028.93
金融投资:43507463.5836951201.1236119613.2530282019.51
交易性金融资产29728847.4424282423.6521607434.9015780050.62
债权投资7236.843564.5112971.1635413.47
其他债权投资11325140.1110433435.4613929512.1114393777.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46239.192231777.50569695.0972778.26
长期股权投资1094076.271100691.84922527.24874415.20
投资性房地产25229.5724297.6819915.6718743.34
固定资产282470.97285992.40284715.53283305.42
在建工程25107.2625107.2624630.1324630.13
使用权资产91084.2896374.7794793.60765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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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2年12月31
项目日日日日
无形资产153048.10155049.27159693.13154614.17
商誉239.47240.30235.16231.81
递延所得税资产194333.49185566.08256249.53258260.95
其他资产115558.11119039.31176777.28215207.93
资产总计81461646.4775874510.7968218167.9261725628.20负债
短期借款249557.57432429.58683804.95449178.23
应付短期融资款7602402.717198351.904536328.853730835.75
拆入资金2281970.391460585.842265300.331907142.58
交易性金融负债1264077.78936709.501760906.251198514.37
衍生金融负债670335.03675775.40470092.53209828.1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842584.6017131395.2415374880.2412505782.56
代理买卖证券款16794816.4317533965.4813201052.9213758525.61
代理承销证券款---14930.00
应付职工薪酬1120402.041040579.19949630.271014706.73
应交税费40690.6679581.5255557.8690011.97
应付款项3514334.873153841.313713828.172180865.77
合同负债13402.5512327.9511585.889369.09
预计负债3370.443351.8644685.0143951.07
长期借款---6466.95
应付债券10947457.4810329097.6810358049.4311588702.93
租赁负债95166.2899955.3597018.3278871.55
递延所得税负债19761.2414942.4444904.5357449.13
其他负债430778.22463082.43582971.38401211.72
负债合计65891108.2960565972.6654150596.9249246344.16股东权益
股本760584.55762108.77762108.77762108.77
其他权益工具2660000.002660000.002247850.001099000.00
其中:永续债2660000.002660000.002247850.001099000.00
资本公积3105611.553127403.493129684.783128618.13
减:库存股-23360.8723360.8723360.87
其他综合收益326048.87352719.13133870.8173493.51
盈余公积1038100.681038100.68943126.19873277.76
一般风险准备2608983.342599754.672363565.062174806.66
未分配利润4501610.854243465.654014920.063926619.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5000939.8414760191.5213571764.7912014563.28
少数股东权益569598.34548346.61495806.21464720.77
股东权益合计15570538.1815308538.1314067571.0012479284.05
7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5年3月31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2年12月31
项目日日日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81461646.4775874510.7968218167.9261725628.2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24022.362719878.912329953.162513201.44
利息净收入53150.83234845.08313602.08410111.05
其中:利息收入299160.371257435.851354668.211285514.01
利息支出246009.541022590.771041066.13875402.9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04704.841471045.111451234.251636319.05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204546.04664988.58581015.44638685.18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15419.1177824.5056631.7061037.33续费净收入
资产管理及基金169164.07688523.21772764.88893914.19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投资收益231540.92857747.82530084.72438291.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17948.2078892.3872284.2893546.79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4586.8368247.3198199.63143257.2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9702.75-3490.00-101120.69-218258.52
汇兑收益-3847.396862.69-1018.41-4704.27
其他业务收入14482.0884213.8938842.45108175.93
资产处置收益-298.51407.01129.129.88
二、营业总支出368854.001573100.081450473.321468428.74
税金及附加4107.2918070.6016574.8317511.36
业务及管理费353172.651479169.131388524.321380946.23
信用减值损失-2062.25-6468.109548.54-37206.22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30.96457.19362.701201.70
其他业务成本13605.3581871.2735462.93105975.68
三、营业利润355168.361146778.83879479.841044772.70
加:营业外收入10.9341498.42115.16271.54
减:营业外支出442.443063.335151.406265.32
四、利润总额354736.851185213.92874443.601038778.92
减:所得税费用57698.01130746.6788151.91148978.51
五、净利润297038.841054467.25786291.69889800.4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297038.841054467.25786291.69889800.42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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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275720.13963682.99697779.95792928.28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21318.7190784.2688511.7496872.1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23533.51249571.7860190.41-31013.97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23466.53249356.8559928.51-32457.72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53895.36155491.40-2989.71-10755.22的其他综合收益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53895.36155519.68-2985.03-10759.21
价值变动
2.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28.28-4.693.99
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77361.8993865.4562918.22-21702.50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18.36137.66123.55634.70
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70002.3582335.7048053.67-71045.11
变动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677.67-4276.915550.82-569.60
准备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663.5215669.009190.1849277.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66.98214.94261.901443.75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73505.331304039.04846482.10858786.4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52253.601213039.84757708.46760470.56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21251.7390999.2088773.6498315.88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0.331.150.831.02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0.331.150.831.02股)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469221.3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55537.972526493.232541293.432709306.49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823495.06-352124.82722741.32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4329459.90-1031207.46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493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765292.651711448.092771787.404527349.62
7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6084.49212165.912038291.12861240.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10410.178779567.137703496.7711335996.69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222473.751807112.70824796.68-
交易性金融工具现金净减少额5260108.132500665.644808310.143236443.98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36847.94566752.21556474.77387911.38
代理买卖证券支出的现金净额739821.69-562537.63-
代理承销证券支出的现金净额--14930.00-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808091.7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5400.29853091.51942268.55903278.27
支付的各项税费126138.97301461.80338244.15448748.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8470.38945310.57547832.361357437.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79261.157782486.238595394.28633382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8850.98997080.90-891897.525002176.6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231.002238519.9069592.7448897.3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9517.43539728.29472834.50366248.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47.941307.10128.87227.86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7796.372779555.29542556.12415373.48
投资支付的现金1119717.66188058.09114140.903483647.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13890.1673580.0694147.8971779.14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3607.82261638.15208288.793555426.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5811.452517917.14334267.33-3140053.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09190.001148830.00999770.00
其中:发行永续债收到的现金-409190.001148830.0099977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489.185845.46245722.61383604.2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104925.489380908.546394700.0066964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82726.902989242.092398296.123384126.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95141.5612785186.0910187548.7311463900.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63538.607174506.257765314.208864549.8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141729.85931057.00851498.631035428.04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38458.8057688.2056970.70
利、利润
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23360.8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72496.713107928.181407097.102657323.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77765.1511213491.4310023909.9312580662.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7376.411571694.66163638.80-1116761.44
7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518822.4812499.8711313.1460870.99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1706108.505099192.57-382678.23806233.01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699681.6814600489.1114983167.3414176934.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993573.1819699681.6814600489.1114983167.34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5年3月31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2年12月31
项目日日日日资产
货币资金10827850.4311979588.137840638.638470424.36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10189635.1710440490.116692912.277561960.19
结算备付金3677967.313860170.563814218.402873574.83
其中:客户备付金2232989.272277051.142727326.302060097.12
融出资金11038219.5010810112.928986855.508190922.18
衍生金融资产401893.53430541.11529524.93281275.45
存出保证金197139.48256650.40227006.14367850.30
应收款项1003723.53582531.42748768.381093422.1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205027.631299087.301728714.921675942.10
金融投资:37530114.8731413159.7231362370.0126625493.52
交易性金融资产24042864.0118994713.1917037177.8912179157.84
债权投资1173.531244.14791.857044.55
其他债权投资11044216.3610189705.9913759070.3214370513.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41860.972227496.39565329.9668777.80
长期股权投资3017187.222835752.132520566.052540054.98
投资性房地产23228.8122262.8217070.9216435.65
固定资产249096.46251341.89258932.23262009.40
使用权资产55725.5858926.8765548.1758238.10
无形资产66872.6267861.6071936.7968192.04
递延所得税资产54955.3144837.52112693.73138332.25
其他资产93640.0275053.34175982.40171391.16
资产总计69442642.3063987877.7358460827.2052833558.48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6989028.536676734.534536328.853730835.75
拆入资金1706679.651050607.901721798.911738173.13
交易性金融负债737918.9986794.971212158.24669604.13
7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5年3月31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2年12月31
项目日日日日
衍生金融负债680066.18708576.74488582.46240500.9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9017255.0315735094.4814790859.9312206753.40
代理买卖证券款12358236.1712578659.809153846.399467058.77
代理承销证券款---14930.00
应付职工薪酬660818.92600188.09492545.12557819.03
应交税费20056.1939309.6717842.1718355.83
应付款项3328527.403019673.733691724.412192578.91
合同负债5052.334405.433907.222423.78
预计负债3370.443351.863406.223367.13
应付债券10379389.7610113461.9210145107.5311379710.64
租赁负债57919.8861001.6068173.1960749.57
其他负债153568.80157640.93109973.1070962.36
负债合计56097888.2750835501.6646436253.7542353823.36股东权益
股本760584.55762108.77762108.77762108.77
其他权益工具2660000.002660000.002247850.001099000.00
其中:永续债2660000.002660000.002247850.001099000.00
资本公积3149912.613171749.263174309.263174309.26
减:库存股-23360.8723360.8723360.87
其他综合收益267275.22288290.9685341.4036964.98
盈余公积1036567.641036567.64941593.15871744.73
一般风险准备2098533.842098498.191908406.911768559.82
未分配利润3371880.163158522.132928324.832790408.44
股东权益合计13344754.0313152376.0812024573.4510479735.1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69442642.3063987877.7358460827.2052833558.48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70962.831859573.691459540.611516493.81
利息净收入60529.93255351.72290233.86341497.97
其中:利息收入255570.061079199.471205109.201161573.09
利息支出195040.13823847.76914875.34820075.1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17086.00709211.38622135.59696270.24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186134.91600014.46529883.58602117.51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15190.4971489.4854249.6358609.37净收入
7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投资收益204005.48818507.28485894.48456981.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17863.4288617.7176739.5789713.24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2501.574119.5952772.3966009.7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211.3769187.822378.89-50176.00
汇兑收益524.83-5035.33-2789.22-1445.67
其他业务收入1784.827796.628738.497372.55
资产处置收益-258.44434.62176.12-16.31
二、营业总支出217453.44866062.43749268.70665729.76
税金及附加3208.9813958.2312344.7312440.40
业务及管理费216229.15853537.41730577.86693496.25
信用减值损失-2278.41-2736.235468.15-40688.86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085.005.00
其他业务成本293.721300.94872.96476.98
三、营业利润253509.39993511.26710271.91850764.05
加:营业外收入3.9525.77109.12122.51
减:营业外支出289.471502.213159.383199.98
四、利润总额253223.87992034.82707221.65847686.58
减:所得税费用31483.9272798.458737.3662874.99
五、净利润221739.95919236.37698484.29784811.5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221739.95919236.37698484.29784811.59
终止经营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812.00233458.0847927.63-80839.3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53798.25155508.27-3219.37-10991.11他综合收益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53798.25155536.56-3214.68-10995.10
变动
2.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28.28-4.693.99
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71610.2577949.8151147.00-69848.28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18.36137.66123.55634.70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70950.1682295.1646036.17-69563.83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641.74-4483.014987.27-919.15
七、综合收益总额203927.951152694.45746411.92703972.2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246273.45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433163.411621754.041585701.721689272.48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656000.00--750000.00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3427016.30--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493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377630.031382161.912519969.054512370.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342590.8925847.571911438.03670584.87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09384.336456779.826017108.808883431.46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212431.781849831.55793898.96-
交易性金融工具现金净减少额4619298.592146010.873892859.593044243.27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102034.22437936.78479135.92345548.90金
代理买卖证券支出的现金净额222741.17-314498.6253730.38
代理承销证券支出的现金净额--14930.00-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664000.0016000.0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103338.72513025.89573288.54574295.15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85021.79116251.41103224.39221770.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71892.02753242.75170541.19359274.70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16758.296480299.256358377.214598862.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7373.96-23519.43-341268.414284569.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709.312245289.79242243.7218708.5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3935.97593857.04571929.55503552.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45.89626.04116.51169.04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7691.172839772.87814289.78522430.55
投资支付的现金1261887.17255922.0021346.813455467.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11845.4054295.5173691.7556602.36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3732.56310217.5195038.563512069.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6041.392529555.36719251.22-2989639.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09190.001148830.00999770.00
其中:发行永续债收到的现金-409190.001148830.0099977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753265.008658200.006394700.006696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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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1986826.683228011.082279099.153384126.43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40091.6812295401.089822629.1511080296.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980000.006690000.007740000.00879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122206.26832860.76748601.36964352.45付的现金
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23360.8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1176826.283096774.301395141.882581671.63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79032.5410619635.069883743.2412359384.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059.141675766.02-61114.08-1279088.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524.83-5035.33-2789.22-1445.67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
)/-1331831.384176766.62314079.5114395.64少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15813917.5911637150.9711323071.4611308675.82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14482086.2115813917.5911637150.9711323071.46额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75.9273.7674.4373.98
全部债务(亿元)4192.403655.193321.843018.81
债务资本比率(%)72.9270.4870.2570.75
流动比率(倍)1.481.521.531.69
速动比率(倍)1.481.521.531.69
总资产报酬率(%)0.481.861.532.00
EBITDA(亿元) 61.60 225.34 195.04 193.6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476.175.876.41()
EBITDA 利息保障倍 2.62 2.33 1.98 2.37数(倍)
营业利润率(%)49.0542.1637.754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9.7219.3717.8115.76的每股净资产(元股)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1.801.31-1.176.56现金流量净额(元股)每股净现金流量(元/-2.246.69-0.501.06股)
注:
7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2、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股东权益)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
5、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其中,总资产=资产总额-代理买卖
证券款
6、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8、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9、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
数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724022.362719878.912329953.16251320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275720.13963682.99697779.95792928.28润(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273237.96891453.70650761.43714570.72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万-23533.51249571.7860190.41-31013.97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1368850.98997080.90-891897.525002176.69额(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1.150.831.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1.150.831.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6%7.44%5.66%7.23%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81461646.4775874510.7968218167.9261725628.20
负债总额(万元)65891108.2960565972.6654150596.924924634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15000939.8414760191.5213571764.7912014563.28产(万元)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报表口径)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数据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298.51703.51129.129.88-值准备的冲销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808.0062913.5092367.36136471.67主要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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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数据说明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政奖励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款。
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3347.3243768.90-13126.32-12205.73-
减:所得税影响额981.9816497.3320382.9231153.0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92.6518659.2811968.7214765.17-
合计2482.1772229.3047018.5278357.56-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收到的财政扶持及奖励款分别为13.65亿元、9.24亿元、
6.29亿元和0.08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3%、3.96%、2.31%和
0.11%,主要为发行人收到的经营贡献奖和总部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等。
(四)风险控制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如下: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预警监管
项目3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标准标准
净资本(亿元)969.45958.60931.66798.47--
核心净资本(亿元)695.45694.60655.16625.97--
净资产(亿元)1334.481315.241202.461047.97--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亿元)374.47398.36399.24427.95--
风险覆盖率(%)258.89240.64233.36186.58≧120≧100
资本杠杆率(%)12.3111.9812.0313.04≧9.6≧8
流动性覆盖率(%)168.97161.14222.43213.79≧120≧100
净稳定资金率(%)159.93135.25129.57147.26≧120≧100
净资本/净资产(%)72.6572.8877.4876.19≧24≧20
净资本/负债(%)22.1625.0624.9924.29≧9.6≧8
净资产/负债(%)30.5134.3832.2531.88≧12≧1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
%34.7531.5531.1047.87≦80≦100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净资本(%358.73296.51294.25311.13≦400≦500)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稳健,各项主要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以及
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其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流
量、偿债能力及其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8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一)资产构成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5399857.4118.9016939562.9022.3311881521.0617.4212917648.2720.93
其中:客户资金存13156760.2716.1513936842.9018.379483867.3013.9010760685.3817.43款
结算备付金3364599.244.133518824.194.643451038.905.062768024.154.48
其中:客户备付金2433160.402.992558477.533.372964770.804.352339834.393.79
融出资金11131851.6313.6710893992.6114.369110789.8413.368282299.1013.42
衍生金融资产374988.810.46387944.680.51503408.090.74264247.370.43
存出保证金2269375.002.792268198.872.992125280.073.122034229.173.30
应收款项1408678.931.73865903.081.141114889.371.631377175.632.2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23684.362.482056524.442.711972090.062.891894028.933.07
金融投资:43507463.5853.4136951201.1248.7036119613.2552.9530282019.5149.06
交易性金融资产29728847.4436.4924282423.6532.0021607434.9031.6715780050.6225.56
债权投资7236.840.013564.510.0012971.160.0235413.470.06
其他债权投资11325140.1113.9010433435.4613.7513929512.1120.4214393777.1623.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46239.193.002231777.502.94569695.090.8472778.260.12
长期股权投资1094076.271.341100691.841.45922527.241.35874415.201.42
投资性房地产25229.570.0324297.680.0319915.670.0318743.340.03
固定资产282470.970.35285992.400.38284715.530.42283305.420.46
在建工程25107.260.0325107.260.0324630.130.0424630.130.04
使用权资产91084.280.1196374.770.1394793.600.1476547.140.12
无形资产153048.100.19155049.270.20159693.130.23154614.170.25
商誉239.470.00240.300.00235.160.00231.81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4333.490.24185566.080.24256249.530.38258260.950.42
其他资产115558.110.14119039.310.16176777.280.26215207.930.35
资产总计81461646.47100.0075874510.79100.0068218167.92100.0061725628.20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广发证券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6172.56亿元、6821.82亿元、
7587.45亿元和8146.16亿元,资产规模总体上升。公司资产结构维持稳定,各项资产
变现能力较强,流动性充裕。
2023年末资产总额6821.8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52%,金额占比较大的资产包
括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比上年末合计减少35.31亿元,减幅2.25%,主要是客户资金存款减少;
8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融出资金比上年末增加82.85亿元,增幅10.00%,主要是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增加582.74亿元,增幅36.93%,主要是债券、股票和基金等投资规模增加;其他债权投资比上年末减少46.43亿元,减幅3.23%,主要是债券投资规模减少。
2024年末资产总额7587.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22%,金额占比较大的资产包
括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比上年末增加512.58亿元,增幅33.43%,主要是客户资金存款增加;
融出资金比上年末增加178.32亿元,增幅19.57%,主要是融资业务规模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增加267.50亿元,增幅12.38%,主要是债券投资规模增加414.44亿元;其他债权投资比上年末减少349.61亿元,减幅25.10%,主要是金融债、公司债及地方债合计减少300.59亿元。公司资产质量优良,各项资产变现能力较强,资金流动性充裕。
2025年3月末资产总额8146.16亿元,较2024年末增加7.36%,金额占比较大的
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合计减少169.39亿元,降幅8.28%,其中客户资金存款及客户备付金合计减少90.54亿元;融出资金增加23.79亿元,增幅2.18%,主要是融资业务规模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544.64亿元,增幅22.43%,主要是票据及公募基金投资规模增加;其他债权投资增加89.17亿元,增幅8.55%,主要是债券投资规模增加。
1、货币资金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21.1732.72283.23
银行存款16920103.5711881053.5612917222.12
其中:客户存款13936842.909483867.3010760685.38
公司存款2983260.662397186.252156536.74
其他货币资金19438.16434.78142.92
合计16939562.9011881521.0612917648.27
货币资金主要由客户存款和公司存款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分别为
1291.76亿元、1188.15亿元、1693.96亿元和1539.99亿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20.93%、17.42%、22.33%和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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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末,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减少103.61亿元,降幅为8.02%。2024年末,货
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505.80亿元,增幅为42.57%,主要系期末客户资金存款增加。
2024年末,发行人的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7.91亿元。发行人使用受到
限制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风险准备金及相关利息;发行人的货币资金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
准备为人民币24.03万元。
2、结算备付金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结算备付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客户备付金2558477.532964770.802339834.39
公司备付金960346.66486268.10428189.76
合计3518824.193451038.902768024.15
结算备付金主要由客户备付金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结算备付金分别为
276.80亿元、345.10亿元、351.88亿元和336.46亿元。
2023年末,公司结算备付金较2022年末增加68.30亿元,增幅为24.68%。2024年末,公司结算备付金较2023年末增加6.78亿元,增幅为1.96%。
3、融出资金
公司自2010年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并正式开展业务以来,融资融券业务已具备较大规模。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融出资金分别达到828.23亿元、911.08亿元、1089.40亿元和1113.1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3.42%、13.36%、14.36%和13.67%。
2023年末,公司融出资金较2022年末增加82.85亿元,增幅为10.00%。2024年末,
公司融出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178.32亿元,增幅为19.57%。2025年3月末,公司融出资金较2024年末增加23.79亿元,增幅为2.18%。
4、衍生金融资产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利率衍生工具1342.142115.29256.90
货币衍生工具19789.982298.263450.07
权益衍生工具342829.58404178.25218996.74
其他衍生工具23982.9894816.2941543.65
合计387944.68503408.092642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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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资产主要由权益衍生工具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合计分别为26.42亿元、50.34亿元、38.79亿元和37.50亿元。
2023年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23.92亿元,增幅90.51%,主要系
权益衍生业务规模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1.55亿元,降幅22.94%。
5、存出保证金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存出保证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交易保证金2171023.272003879.761943540.65
信用保证金7718.846938.468702.36
履约保证金89456.76114461.8681986.16
存出保证金账面价值2268198.872125280.072034229.17
公司存出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存出保证金合计分别为203.42亿元、212.53亿元、226.82亿元和226.94亿元。
2023年末,公司存出保证金较2022年末增加9.11亿元,增幅为4.48%。2024年末,
公司存出保证金较2023年末增加14.29亿元,增幅为6.72%。
6、应收款项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应收款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清算款243095.10375212.53211909.11
应收资产管理费92201.5494035.07112447.06
场外业务应收保证金422133.58577961.21960860.40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78509.0464853.2674833.97
待弥补单资金及休眠账户资金2645.552645.552645.55
其他55188.3829098.6737419.51
合计893773.191143806.291400115.59
减:坏账准备27870.1128916.9222939.96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865903.081114889.371377175.63
应收款项主要由应收清算款、应收资产管理费、场外业务应收保证金、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等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37.72亿元、111.49亿元、
86.59亿元和140.87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3%、1.63%、1.14%和1.73%。
最近三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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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单位名称账龄款项性质占应收款项总额比例(%)(万元)
客户 A 184913.69 1年以内 交易保证金 20.69
客户 B 65995.14 1年以内 交易保证金 7.38
客户 C 27421.79 1年以内 交易保证金 3.07
客户 D 27098.56 1年以内 清算款及保证金 3.03
客户 E 23321.04 1年以内 清算款及保证金 2.61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单位名称账龄款项性质占应收款项总额比例(%)(万元)
客户 A 298265.89 1年以内 交易保证金 26.08
客户 B 42274.49 1年以内 清算款及保证金 3.70
客户 C 39011.08 1年以内 清算款及保证金 3.41
客户 D 38370.95 3年以内 保证金及业务账款 3.35
客户 E 36195.69 1年以内 清算款及保证金 3.16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单位名称账龄款项性质占应收款项总额比例(%)(万元)
客户 A 245793.56 3年以内 交易保证金 17.56
客户 B 136272.00 1年以内 保证金及业务账款 9.73
客户 C 89800.22 1年以内 保证金及业务账款 6.41
客户 D 89055.97 1年以内 保证金及期权费 6.36
客户 E 49617.91 1年以内 清算款及保证金 3.54
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按金融资产类别列示
股票954311.371239101.36970032.02
债券1160574.41790670.09985112.23
减:减值准备58361.3457681.3961115.33
合计2056524.441972090.061894028.93按业务类别列示
约定购回式证券6815.361294.042186.29
股票质押式回购947496.011237807.32967845.73
债券质押式回购405678.83450956.53412042.71
债券买断式回购754895.58339713.56573069.53
合计2114885.782029771.4519551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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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减:减值准备58361.3457681.3961115.33
账面价值2056524.441972090.061894028.93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由约定购回式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
和债券买断式回购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89.40亿元、197.21亿元、205.65亿元和202.37亿元。
2023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整体较2022年末增加7.81亿元,增幅4.12%。
2024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整体较2023年末增加8.44亿元,增幅4.28%。
8、金融投资
金融投资主要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金融投资分别为3028.20亿元、3611.96亿元、3695.12亿元和4350.7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06%、52.95%、48.70%和53.41%。2025年
3月末金融投资较2024年末增加655.63亿元,增幅17.74%,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544.64亿元,增幅22.43%,主要系票据及公募基金投资规模增加;债权投资增加0.37亿元,增幅103.02%,主要系债券投资规模增加;其他债权投资增加89.17亿元,增幅
8.55%,主要系债券投资规模增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21.45亿元,增幅9.61%,主
要系股票投资规模增加。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债券11039905.596895483.294454430.15
公募基金5677437.316656498.476306828.99
股票/股权3851928.244714413.703450766.06
银行理财产品679733.69405558.01113336.10
券商资管产品166017.25257241.35208768.06
信托计划858.42693.268403.26
其他2866543.152677546.821237518.00
合计24282423.6521607434.9015780050.62
其中:融出证券25713.1583193.0652888.41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债券、公募基金、股票/股权、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的交易性投资。
2023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582.74亿元,增幅36.93%,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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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债券、股票等投资规模增加。2024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67.50亿元,增幅12.38%。
(2)债权投资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债权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公司债-9440.1722752.37
金融债1593.38--
委托贷款-1.8529.10
其他1971.133529.1312632.01
合计3564.5112971.1635413.47
2023年末,公司债权投资较2022年末减少2.24亿元,降幅63.37%,主要系公司
债投资规模减少所致。2024年末,公司债权投资较2023年末减少0.94亿元,降幅72.52%,主要系期末公司债投资规模减少。
(3)其他债权投资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其他债权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融债1267354.712964997.225083220.84
公司债363569.081099185.66863990.43
地方债2964021.803536675.013127735.25
企业债5714.62244496.06446585.00
国债4763733.003767648.632819514.64
其他1069042.252316509.542052731.00
合计10433435.4613929512.1114393777.16
2023年末,公司其他债权投资较2022年末减少46.43亿元,降幅为3.23%。2024年末,公司其他债权投资较2023年末减少349.61亿元,降幅为25.10%。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股票1322312.39561294.3365920.83
永续债830675.76--
其他非交易性权益工具78789.358400.766857.44
合计2231777.50569695.09727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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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7.28亿元、56.97亿元和223.18亿元。
2023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2022年末增加49.69亿元,增幅为682.78%,主
要系股票投资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2023年末增加166.21亿元,增幅为291.75%,主要系股票及永续债投资规模增加。
9、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联营企业890916.44724337.14642246.32
合营企业209775.40198190.10232168.88
合计1100691.84922527.24874415.20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87.44亿元、92.25亿元、110.07亿元和109.41亿元,其中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对联营企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新一代信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的股权投资及合营企业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发信
德皖能(含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的股权投资。
2023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末增加4.81亿元,增幅5.50%。2024年末,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增加17.82亿元,增幅19.31%。
10、其他资产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其他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租赁应收款58515.6863817.7686996.62
长期待摊费用16041.5713691.8612706.42
其他应收款71705.38113301.9678687.68
预付投资款12664.0832035.0089040.54
其他25208.4322183.7417371.05
其他资产余额184135.14245030.32284802.32
减:其他资产减值准备65095.8368253.0469594.39
其他资产账面价值119039.31176777.28215207.93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其他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1.52亿元、17.68亿元、11.9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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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1.56亿元。其他资产主要由租赁应收款、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应收款等构成。
2023年末,其他资产账面价值较2022年末减少3.84亿元,降幅17.86%。2024年末,其他资产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减少5.77亿元,降幅32.66%,主要系期末其他应收款减少。
(二)负债构成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49557.570.38432429.580.71683804.951.26449178.230.91
应付短期融资款7602402.7111.547198351.9011.894536328.858.383730835.757.58
拆入资金2281970.393.461460585.842.412265300.334.181907142.583.87
交易性金融负债1264077.781.92936709.501.551760906.253.251198514.372.43
衍生金融负债670335.031.02675775.401.12470092.530.87209828.150.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20842584.6031.6317131395.2428.2915374880.2428.3912505782.5625.39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16794816.4325.4917533965.4828.9513201052.9224.3813758525.6127.94
代理承销证券款------14930.000.03
应付职工薪酬1120402.041.701040579.191.72949630.271.751014706.732.06
应交税费40690.660.0679581.520.1355557.860.1090011.970.18
应付款项3514334.875.333153841.315.213713828.176.862180865.774.43
合同负债13402.550.0212327.950.0211585.880.029369.090.02
预计负债3370.440.013351.860.0144685.010.0843951.070.09
长期借款------6466.950.01
应付债券10947457.4816.6110329097.6817.0510358049.4319.1311588702.9323.53
租赁负债95166.280.1499955.350.1797018.320.1878871.550.16
递延所得税负债19761.240.0314942.440.0244904.530.0857449.130.12
其他负债430778.220.65463082.430.76582971.381.08401211.720.81
负债合计65891108.29100.0060565972.66100.0054150596.92100.0049246344.16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4924.63亿元、5415.06亿元、6056.60亿元和6589.11亿元。公司负债主要由应付债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短期融资款和拆入资金等构成。
202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22年末增加490.43亿元,增幅为9.96%。2024年末,
公司负债总额较2023年末增加641.54亿元,增幅为11.85%。
2025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24年末增加532.51亿元,增幅8.79%。其中应
付短期融资款增加40.41亿元,增幅5.6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371.12亿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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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21.66%;代理买卖证券款减少73.91亿元,降幅4.22%;应付债券增加61.84亿元,增幅5.99%。
1、应付短期融资款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短期公司债4118971.791820344.70-
短期融资券-1013852.622971850.74
收益凭证及票据3079380.121702131.52758985.01
合计7198351.904536328.853730835.75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短期融资款分别为373.08亿元、453.63亿元、719.84亿元和760.24亿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7.58%、8.38%、11.89%及11.54%。2023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较2022年末增加80.55亿元,增幅21.59%,主要系短期公司债、短期收益凭证规模增加,2024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的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266.20亿元,增幅58.68%,主要系短期公司债、短期收益凭证及票据规模增加。
2、拆入资金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拆入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拆入资金800161.65300118.29250091.69
转融通融入资金250446.251421680.621488081.44
[注其他]409977.94543501.42168969.45
合计1460585.842265300.331907142.58
注:为发行人境外子公司通过主经纪商(Prime broker)从事信用交易而获取的融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拆入资金分别为190.71亿元、226.53亿元、146.06亿元和228.20亿元。2023年末,公司拆入资金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35.82亿元,增幅18.78%,主要系其他信用融资规模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拆入资金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80.47亿元,降幅35.52%,主要系转融通融入资金减少。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债券15693083.3313581296.9011608458.87
9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黄金453183.751128571.86757160.22
其他985128.16665011.48140163.47
合计17131395.2415374880.2412505782.56
按业务类别列示:
质押式卖出回购13265117.7812726541.7111206032.30
买断式卖出回购2691587.43958219.10515265.43
场外协议回购5093.77-5123.13
黄金掉期453183.751128571.86757160.22
质押式报价回购716412.51561547.5722201.49
合计17131395.2415374880.2412505782.56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1250.58亿元、1537.49亿元、1713.14亿元和2084.2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39%、28.39%、28.29%和31.63%。2023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2022年末增加286.91亿元,增幅
22.94%,主要系质押式卖出回购增加。2024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2023年
末增加175.65亿元,增幅11.42%,主要系买断式卖出回购增加。2025年3月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371.12亿元,增幅21.66%,主要系质押式卖出回购增加。
4、代理买卖证券款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代理买卖证券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普通经纪业务:16193149.5712404917.5812773637.86
个人10651277.067444656.417609602.94
机构5541872.514960261.175164034.92
信用经纪业务:1340815.91796135.34984887.74
个人1106743.46579391.32762222.40
机构234072.46216744.02222665.34
合计17533965.4813201052.9213758525.61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1375.85亿元、1320.11亿元、
1753.40亿元和1679.4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94%、24.38%、28.95%和
25.49%,代理买卖证券款在公司负债中占比较高。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变动情况与证券市
场情况息息相关,报告期内,随着股市的波动,代理买卖证券款的金额也随之波动。
5、应付款项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应付款项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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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开放式基金及待交收清算款157176.59331329.07119724.03
股票大宗交易业务保证金--10000.00
应付客户业务保证金2903183.803342081.681982166.76
其他93480.9240417.4268974.99
合计3153841.313713828.172180865.77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款项分别为218.09亿元、371.38亿元、315.38亿元和
351.43亿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4.43%、6.86%、5.21%和5.33%。应付款项的余额波动
主要受应付客户业务保证金余额变动影响。
6、应付债券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应付债券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公司债8563381.948186229.899309237.70
次级债1270016.34961562.441066001.64
金融债---
收益凭证495699.401210257.101213463.59
合计10329097.6810358049.4311588702.93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1158.87亿元、1035.80亿元、1032.91亿元和1094.7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53%、19.13%、17.05%和16.61%。
2023年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23.07亿元,降幅为10.62%。2024年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与2023年末基本持平。
(三)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总收入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总收入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04704.8455.901471045.1154.081451234.2562.291636319.0565.11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204546.0428.25664988.5824.45581015.4424.94638685.1825.41费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15419.112.1377824.502.8656631.702.4361037.332.43手续费净收入
资产管理及基169164.0723.36688523.2125.31772764.8833.17893914.1935.57金管理业务手续费净
9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收入
利息净收入53150.837.34234845.088.63313602.0813.46410111.0516.32
投资收益231540.9231.98857747.8231.54530084.7222.75438291.0517.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17948.202.4878892.382.9072284.283.1093546.793.72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9702.752.72-3490.00-0.13-101120.69-4.34-218258.52-8.68
汇兑收益-3847.39-0.536862.690.25-1018.41-0.04-4704.27-0.19
资产处置收益-298.51-0.04407.010.01129.120.019.880.00
其他收益4586.830.6368247.312.5198199.634.21143257.295.70
其他业务收入14482.082.0084213.893.1038842.451.66108175.934.30
营业总收入724022.36100.002719878.91100.002329953.16100.002513201.44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51.32亿元、233.00亿元、271.99亿元和
72.40亿元,发行人的营业总收入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高度相关。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包括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等,其与证券市场交易量和资本市场融资活动的活跃程度相关性较高。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163.63亿元、145.12亿元、147.10亿元和
40.47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5.11%、62.29%、54.08%和55.90%。
2023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减少18.51亿元,减幅11.31%,主要归因
于证券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减少。2024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加1.98亿元,增幅1.37%,主要归因于证券经纪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增加,部分被基金管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减少所抵销。2025年一季度,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加8.48亿元,增幅26.51%,主要系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增加。
(2)利息净收入
公司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存放金融机构存款、融资融券业务、买入返售业务、其他债
权投资业务等获取的利息;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应付债券及应付短期融资款、客户保证金、
卖出回购业务及拆入资金等支付的利息。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41.01亿元、31.36亿元、23.48亿元和5.32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32%、
13.46%、8.63%和7.34%。
9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3年,公司利息净收入同比减少9.65亿元,减幅23.53%,主要归因于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增加。2024年,公司利息净收入同比减少7.88亿元,减幅25.11%,主要归因于融资融券及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减少。2025年一季度,公司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0.93亿元,增幅21.22%,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
发行人最近三年投资收益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8892.3872284.2893546.79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886.25535.41-425.77损失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777969.19457265.03345170.03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610586.18464100.93383221.39
-交易性金融工具480331.74427454.62381922.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0254.4436646.311299.37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损
)167383.00-6835.90-38051.36失
-交易性金融工具164910.76-26081.35-329064.01
-其他债权投资85198.4617619.2555490.30
-衍生金融工具-82726.221626.20235522.36
合计857747.82530084.72438291.05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金融工具收益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分别实现投资收益43.83亿元、53.01亿元、85.77亿元和23.15亿元。
2023年,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9.18亿元,增幅20.94%,主要归因于交易性金融
工具投资持有及处置收益增加。2024年,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32.77亿元,增幅61.81%,主要归因于交易性金融工具投资持有及处置收益增加。2025年一季度,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5.64亿元,增幅208.32%,主系本期处置交易性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来自于交易性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的浮动盈亏。
2023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11.71亿元,主要归因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024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9.76亿元,主要归因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营业总支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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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总支出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税金及附加18070.601.1516574.831.1417511.361.19
业务及管理费1479169.1394.031388524.3295.731380946.2394.04
信用减值损失-6468.10-0.419548.540.66-37206.22-2.53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457.190.03362.700.031201.700.08
其他业务成本81871.275.2035462.932.44105975.687.22
营业总支出1573100.08100.001450473.32100.001468428.74100.00
1税金及附加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75亿元、1.66亿元、1.81亿元和0.41亿元,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化而波动。
2业务及管理费
公司职工费用是主要的业务及管理费项目,最近三年,职工费用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分别为64.31%、63.18%和64.76%。职工费用的波动与公司业绩高度相关,公司业绩上升时,公司员工绩效工资支出相应增加;公司业绩下降时,公司员工绩效工资支出相应减少。
(四)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469221.3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55537.972526493.232541293.432709306.49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823495.06-352124.82722741.32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4329459.90-1031207.46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493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765292.651711448.092771787.404527349.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6084.49212165.912038291.12861240.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10410.178779567.137703496.7711335996.69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222473.751807112.70824796.68-
交易性金融工具现金净减少额5260108.132500665.644808310.143236443.98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36847.94566752.21556474.77387911.38
代理买卖证券支出的现金净额739821.69-562537.63-
9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代理承销证券支出的现金净额--14930.00-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808091.7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5400.29853091.51942268.55903278.27
支付的各项税费126138.97301461.80338244.15448748.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8470.38945310.57547832.361357437.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79261.157782486.238595394.28633382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8850.98997080.90-891897.525002176.69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0.22亿元、-89.19亿元、99.71亿元与-136.89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与证券公司的行业性质有关。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0.22亿元。从构成来看,现金流
入主要为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46.92亿元,收到利息、手续费及佣金270.93亿元以及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452.73亿元;现金流出主要为交易性金融工具现金净减少额323.64亿元,以及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0.33亿元。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19亿元。从构成来看,现金流入
主要为收到利息、手续费及佣金254.13亿元,拆入资金净增加额35.21亿元,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277.18亿元;现金流出主要为交易性金融工具现金净减少额480.83亿元,以及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4.23亿元。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71亿元。从构成来看,现金流入
主要为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432.95亿元、收到利息、手续费及佣金252.65亿
元及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71.14亿元;现金流出主要为交易性金融工具现金净减少额
250.07亿元及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80.71亿元。
2025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89亿元,同比减少-18.27亿元。从构成来看,现金流入主要为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76.53亿元;现金流出主要为交易性金融工具现金净减少额526.01亿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231.002238519.9069592.7448897.3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9517.43539728.29472834.50366248.27
9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47.941307.10128.87227.86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7796.372779555.29542556.12415373.48
投资支付的现金1119717.66188058.09114140.903483647.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13890.1673580.0694147.8971779.14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33607.82261638.15208288.793555426.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5811.452517917.14334267.33-3140053.24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4.01亿元、33.43亿元、251.79亿元和-103.58亿元。
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4.01亿元,较上年减少526.41亿元,主要为本年其他债权投资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3亿元,较上年增加347.43亿元,
主要为本年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出减少。
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79亿元,较上年增加218.36亿元,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2025年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58亿元,同比减少189.66亿元,主要为本期其他债权投资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09190.001148830.0099977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489.185845.46245722.61383604.2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104925.489380908.546394700.0066964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82726.902989242.092398296.123384126.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95141.5612785186.0910187548.7311463900.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63538.607174506.257765314.208864549.8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141729.85931057.00851498.631035428.04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38458.8057688.2056970.70
利、利润
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23360.8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72496.713107928.181407097.102657323.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77765.1511213491.4310023909.9312580662.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7376.411571694.66163638.80-11167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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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68亿元、16.36亿元、157.17亿元和121.74亿元。
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68亿元,较上年减少421.86亿元,主要为发行和偿还债券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6亿元,较上年增加128.04亿元,
主要为偿还债券及收益凭证产生的现金流出减少。
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17亿元,同比增加140.81亿元,
主要为发行债券及收益凭证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
2025年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74亿元,同比增加38.79亿元,主要为本期债券及收益凭证等发行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
(五)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75.9273.7674.4373.98
债务资本比率(%)72.9270.4870.2570.75
流动比率(倍)1.481.521.531.69
速动比率(倍)1.481.521.531.69
EBITDA 利息保障倍 2.62 2.33 1.98 2.37数(倍)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2、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股东权益)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98%、74.43%、73.76%和75.92%,相对稳定。
公司资产以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为主,流动比率在报告期内一直维持较高水平,资产结构合理,资产状况良好。此外,公司资本充足,盈利能力较强,资信状况优良,抗风险能力强,且具有多渠道融资方式,因此整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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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1、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知识图强,求实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力争“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中心导向”为贯穿始终的战略纲领,本着协同原则和创新精神,洞悉客户需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业务结构,强化自我革新,推动发展模式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全面推进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交易及机构业务、投资管理业务等四大业务的战略转型和升级。
2、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51.32亿元、233.00亿元、
271.99亿元与72.40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03.88亿元、87.44亿元、118.52亿元与35.4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8.98亿元、78.63亿元、105.45亿元与29.70亿元。发行人经营业绩稳定,盈利能力具有良好的可持续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主要由各主营业务及投资收益贡献,详见本节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盈利能力的分析。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余额分别为3018.81亿元、3321.84亿元、
3655.19亿元和4192.40亿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61.30%、61.34%、60.35%和63.63%。
发行人有息债务按债务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3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49557.570.60432429.581.18683804.952.06449178.231.49
应付短期融资款7602402.7118.137198351.9019.694536328.8513.663730835.7512.36
长期借款------6466.950.02
应付债券10947457.4826.1110329097.6828.2610358049.4331.1811588702.9338.39
拆入资金2281970.395.441460585.844.002265300.336.821907142.586.32
其中:同业拆借资1495479.263.57800161.652.19300118.290.90250091.690.83金
转融通融入211200.390.50250446.250.691421680.624.281488081.444.93资金
其他575290.741.37409977.941.12543501.421.64168969.4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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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末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20842584.6049.7217131395.2446.8715374880.2446.2812505782.5641.42
合计41923972.75100.0036551860.24100.0033218363.80100.0030188109.00100.00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报告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为3372.80亿元,占总负债的51.19%。
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1年以上2年以2年以上3年以年以内
项目内内3年以上合计(含一年)(含两年)(含三年)
短期借款249557.57---249557.57
应付短期融资款7602402.71---7602402.71
应付债券2751494.414113300.452584361.141498301.4810947457.48
拆入资金2281970.39---2281970.3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20842584.60---20842584.60
合计33728009.684113300.452584361.141498301.4841923972.75
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主要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符合证券行业特征。发行人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各项经营活动及监管指标符合要求。发行人注重资金流动性管理,以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为原则实施资金管理,流动性风险可控。
(三)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借款类别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无担保245894.990.59
短期借款-有担保3662.580.01
应付短期融资款(不含短期融资券)-无担保7602402.7118.13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无担保2751494.416.56
非流动的应付债券-无担保8195963.0719.55
一年内到期的拆入资金-无担保1495479.263.57
一年内到期的拆入资金-有担保786491.131.88
一年内到期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有担保20842584.6049.71
合计41923972.7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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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3、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91210000117590366A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91222400243805786K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914420001935372689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子公司 91210000738792171J
深圳成大生物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子公司 91440300MAD07BK734
(二)关联方交易
1、持有关联方股权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持有公司股东及其子公司股票数量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股、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股数市值股数市值股数市值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4331.6674807.844332.8965600.024365.5565439.66限公司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2.0853.63393.1712781.93399.5712154.90司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9.5198.436.1372.2239.55497.9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12.34113.904.9736.333.2622.92限公司
2、持有关联方债券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持有公司股东债券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张、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张数市值张数市值张数市值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89.869814.8489.86105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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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张数市值张数市值张数市值股份有限公司
3、持有联营企业易方达基金产品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持有联营企业易方达基金产品市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持有易方达产品市值282090.64467634.95489283.95
4、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最近三年,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如下服务: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关联交易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关联方内容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比例比例比例证券经纪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业务佣金6967.411.118437.591.539810.725.57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其他佣金560.680.08178.210.02264.760.03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入广发信德中恒汇金基金管理(龙岩)股权投资合374.070.061247.500.17729.290.09费收入
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环保基金管理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489.130.082509.950.342991.460.37费收入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科技基金管理
文化产业股权投资--286.730.04756.080.09费收入基金(有限合伙)广州信德创业营股基金管理权投资合伙企业(有182.270.03357.070.05571.650.07费收入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智能基金管理
创新升级股权投资292.100.05315.820.04318.400.04费收入基金(有限合伙)广州信德厚峡股权基金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367.510.051162.480.14费收入
合伙)珠海广发信德高成
长现代服务业股权基金管理--221.750.03293.130.04投资企业(有限合费收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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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关联交易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关联方内容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比例比例比例广州南鑫珠海港股基金管理权投资合伙企业(有204.610.03225.630.03248.850.03费收入限合伙)杭州广发信德乒乓
鸿鹄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144.930.02155.460.02156.370.02合伙企业(有限合费收入伙)宿迁智能制造产业基金管理投资基金(有限合--92.330.0143.330.01费收入
伙)广州广发信德健康基金管理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945.980.15943.40.13943.400.12费收入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中鼎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有限287.580.04286.790.04257.880.03费收入
合伙)珠海广发信德新州基金管理
一号创业投资基金187.590.03187.080.03187.080.02费收入(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厚合基金管理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70.750.0170.030.01费收入(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厚疆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有限123.290.02122.950.02122.950.02费收入
合伙)
高投信德(广东)创基金管理
新创业投资基金合--75.470.0175.470.01费收入
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瑞腾基金管理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391.570.06566.040.08566.040.07费收入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苏州)健基金管理
康产业创业投资合658.620.10660.840.09720.090.09费收入
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二期基金管理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513.900.08516.220.07566.040.07费收入(有限合伙)中山中汇广发信德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有限510.100.08682.080.09707.550.09费收入
合伙)中山广发信德致远基金管理
科技创业投资合伙628.950.10811.420.11849.060.10费收入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格金广发信德基金管理
智能制造产业投资683.240.11931.820.13943.400.12费收入基金(有限合伙)
10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关联交易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关联方内容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比例比例比例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收入咨询及基珠海盈米基金销售
金管理费--52.90.0149.060.32有限公司收入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利息及佣15.56-----有限公司金收入广州南沙区信德厚基金管理
威创业投资基金合807.240.12805.030.11805.030.10费收入
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赛德基金管理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117.320.02--费收入(有限合伙)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金管理
基础设施投资基金--17.650.00--费收入(有限合伙)佛山市广发信德粤
盈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127.710.0265.60.01--合伙企业(有限合费收入伙)潮州市广发信德创基金管理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227.040.04226.420.03226.420.03费收入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厚伦基金管理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82.550.0182.550.01费收入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南沙区信德厚基金管理
湃创业投资基金合--2.720.002.720.00费收入
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格金广发信德基金管理
三期科技创业投资1750.060.271741.540.24850.180.10费收入基金(有限合伙)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金管理
新能源产业投资基1345.700.21643.870.09277.200.03费收入金(有限合伙)广发信德岚湖二期(苏州)健康产业创基金管理1350.390.211346.700.18582.950.07业投资合伙企业(有费收入限合伙)广发信德(漳州芗城区)数字产业投资发基金管理472.990.07471.70.0641.350.01展合伙企业(有限合费收入伙)珠海广发信德康延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有限--15.330.001.640.00费收入
合伙)
10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关联交易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关联方内容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比例比例比例广发信德皖能(含基金管理
山)股权投资基金合995.610.15639.050.09--费收入
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新一代信创基金管理
产业基金合伙企业853.020.13251.850.03--费收入(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战新基金管理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574.980.0987.230.01--费收入(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开平)创基金管理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199.530.0349.630.01--费收入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厚泽基金管理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16.530.00--费收入(有限合伙)广东新动能股权投基金管理资合伙企业(有限合----210.750.03费收入
伙)
Horizon Partners 其他业务
Fund L.P. - - - - - -收入
GHS Investment
Management 贷款利息
Cayman 39.02 0.01 49.35 0.01 44.57 0.00( ) 收入
Company Limited广州粤开乾和园发基金管理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费收入(有限合伙)东莞广发信德水乡基金管理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159.340.02----费收入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安徽)创基金管理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178.030.03----费收入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广顾基金管理
投创业投资基金合117.050.02----费收入
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知城琶洲信德基金管理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费收入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广投壹号基基金管理础设施股权投资基
费及咨询132.080.02----金合伙企业(有限合费收入
伙)
GHS Investment
Management (Hong 其他业务
Kong) Company 109.43 3.37 - - - -收入
Limited
10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关联交易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关联方内容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比例比例比例
持有本公司5%以上基金及资
股份的股东及其子产管理费43.320.0168.850.0161.780.01公司等收入
持有本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子租金收入73.052.1372.992.0835.491.50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经纪佣金
股份的股东及其子--0.020.0010.08-收入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子承销收入509.150.7670.750.14389.720.77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财务顾问
股份的股东及其子83.021.41----收入公司基金管理
其他联营合营企业162.700.03----费收入
5、关联方向发行人提供服务
最近三年,关联方向发行人提供如下服务: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方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占同类交内容定价方式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金额易金额的比例比例比例珠海盈米基尾随佣金
金销售有限市场原则1725.881.022043.261.111801.490.88支出公司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业务及管
市场原则20.860.0036.640.00--的股东及其理费子公司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收益凭证
市场原则208.130.0437.740.01--的股东及其支出子公司其他联营企业务及管
市场原则12.310.00----业理费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最近三年,发行人发放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发生额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10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4年发生额2023年发生额2022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740.624677.994716.84
7、最近三年发行人与股东的共同投资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乾和与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投”)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的关联/连交易。该基金的形式为有限合伙制,总认缴出资额为30亿元人民币;其中,广发信德认缴出资6亿元人民币,广发乾和认缴出资9亿元人民币,公用环投认缴出资15亿元人民币。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公司董事郭敬谊先生担任中山公用董事长,中山公用、公用环投均构成公司关联/连方。公用环投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广发乾和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行为构成关联/连交易。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广发信德、广发乾和于2022年4月21日与公用环投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根据该合伙协议,该基金名称为“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2022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8、关联方应收款项
最近三年末公司的关联方应收款项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2年12月31
关联方项目名称日日日
应收席位佣金、尾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96.811915.052943.90随佣金及托管费广州广发信德一期互联网改造传统
应收基金管理费166.85166.85166.85
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信德厚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应收基金管理费--587.06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
应收基金管理费--380.6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智能创新升级股权投
应收基金管理费0.85672.271175.00
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格金广发信德智能制造产业投
应收基金管理费216.85987.73753.42
资基金(有限合伙)
广州信德创业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应收基金管理费193.212584.442205.94
10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2年12月31
关联方项目名称日日日(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高成长现代服务业股
应收基金管理费636.90545.771085.72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GHS Investment Management
(Cayman)Company Limited 其他应收款 819.65 1237.63 1167.99
Global Health Science Fund IIL.P. 其他应收款 1185.77 1168.37 -
GHS Partnership IIL.P. 其他应收款 - 0.01 0.01珠海广发信德科技文化产业股权投
应收基金管理费--2307.33
资基金(有限合伙)宿迁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应收基金管理费127.9049.34-
伙)珠海广发信德厚合股权投资合伙企
应收基金管理费280.27205.07130.07业(有限合伙)广州南沙区信德厚湃创业投资基金
应收基金管理费8.855.963.0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苏州)健康产业创业投资
应收基金管理费172.44700.49309.5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漳州芗城区)数字产业投
应收基金管理费202.74-43.84
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格金广发信德三期科技创业投
应收基金管理费--21.8
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康延创业投资基金(有应收基金管理费16.29-1.74限合伙)广州南鑫珠海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应收基金管理费--263.78(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
应收基金管理费--96.77
伙企业(有限合伙)
Horizon Partners Fund L.P. 其他应收款 - - 4.56
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
应收基金管理费-1255.5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广发信德乒乓鸿鹄股权投资基
应收基金管理费-11.75-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
应收基金管理费-0.89-金(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皖能(含山)股权投资基金
应收基金管理费-529.3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南沙区信德厚威创业投资基金
应收基金管理费-430.1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新一代信创产业基金合伙企
应收基金管理费842.30266.96-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厚泽创业投资合伙企
应收基金管理费57.6017.52-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
应收基金管理费544.73--业(有限合伙)广州市广投壹号基础设施股权投资
应收基金管理费140.0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2年12月31
关联方项目名称日日日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预付费用采购款--19.77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应收租金--6.45子公司中山广发信德致远科技创业投资合
应收基金管理费325.31-
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瑞腾创业投资基金合
应收基金管理费151.23-
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知城琶洲信德产业投资基金合
应收基金管理费60.90-
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门市新控信德碳科创业投资基金
应收基金管理费19.7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广发信德东盈创业投资基金合
应收基金管理费1.25-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联营合营企业其他应收款0.71-
9、关联方应付款项
最近三年末,公司的关联方应付款项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2023年12月312022年12月31
关联方项目名称日日日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462.10462.68542.05
Horizon Partners Fund L.P. 其他应付款 - - 231.02珠海广发信德厚疆创业投资基金(有限预收款项428.11558.8689.12
合伙)
高投信德(广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
预收款项-29.15109.15
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中恒汇金(龙岩)股权投资合
预收款项--66.83
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预收款项--25.75
伙)珠海广发信德赛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预收款项128.90194.39-(有限合伙)应付短期收
深圳成大生物投资有限公司7048.339037.74-益凭证应付短期收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10052.29--益凭证
广发信德(安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预收款项---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岚湖二期(苏州)健康产业创
预收款项---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子
合同负债15.09--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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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子
其他应付款12.8912.8912.89公司
九、对外担保、未决诉讼、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进行担保情况。
(二)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涉案金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基本情况额(万诉讼(仲裁)进展计负债
元)
原告:陈卫福、徐习龙等人
诉讼代表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王迎燕、徐晶、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鉴于本案审理2024年12月31日,深圳中院限公司、广发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特别代表发布《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本案尚人诉讼程序,院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未开庭且尚未开庭审告》,该公告载明2024年12月城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审理,涉理,最终涉诉30日,投服中心接受徐习龙等钱仁勇、吴运娣、季斌、周芳蓉、惠峰、龙诉金额金额存在不确60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向深俊、石成华、江仁利、陈晓龙、俞啸军、许存在不定性,暂无法圳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中华确定性。判断对公司本讼。深圳中院将适用特别代表人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期利润或期后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据此发布诉讼方式:特别代表人诉讼利润的影响。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原告诉讼请求:请求判令王迎燕赔偿投资损
失、诉讼代表人通知费,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重大诉讼详细情况及进展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12月21日和12月
31 日和 2025 年 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以及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
12月20日、12月30日及12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除上述重大诉讼外,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取得终审判决或裁决以及未执行完毕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161起(含主动起诉与被诉),涉及标的金额合计约为151.7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主动起诉的案件共计89起,涉及标的金额合计约为110.42亿元人民币;公司被诉的案件共计1072起,涉及标的金额合计约为41.33亿元人民币。
1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十、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
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资产为17672049.4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受限原因2024年12月31日占比
货币资金风险准备金等679111.003.84
卖出回购、融券业务、债券借贷和拆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8510035.6548.16资金的担保物;期货业务保证金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融通保证金10092.940.06
卖出回购、债券借贷和拆入资金的担保
其他债权投资8442809.8047.77物;转融通和期货业务保证金
其他诉讼冻结30000.000.17
合计17672049.40100.00
十一、企业合并、分立等重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企业合并、分立等重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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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期续发行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均为AAA,未发生变化,评级展望稳定,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国际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信用评级报告》。
二、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境内发行多期债券。如进行资信评级的,主体评级结果均为AAA,不存在与本期续发行债券评级结果有差异的情形。
(二)关于评级差异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的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期续发行债券评级结果未有差异。
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续发行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关注的主要风险
1、正面
(1)多项主要经营指标连续多年位居行业前列,综合竞争实力较强,行业地位突出。
(2)业务牌照齐全,各项主要业务均衡发展,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3)一直致力于各项管理、服务及技术创新,逐渐打造业内领先的科技金融模式。
(4)拥有行业领先的财富管理能力,财富管理转型成效显著。
1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关注
(1)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公司面临来自境内外券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竞争。
(2)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对公司盈利稳定性带来一定挑战。
(3)创新业务及国际化的拓展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水平和合规运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4)投行业务恢复成效仍待持续检验。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以及评级委托协议约定,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对评级对象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发生可能影响评级对象信用水平的重大事项,评级委托方或评级对象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有关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评级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如未能及时提供或拒绝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或者出现监管规定的其他情形,中诚信国际可以终止或者撤销评级。
四、主要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优良,与各大商业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多家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包括全国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获得总授信额度超过700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规模超过1200亿元。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无债务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已发行的境内债券情况如下:
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存续及偿还序号债券简称发行场所起息日到期日
(年)(亿元)(%)(亿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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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存续及偿还序号债券简称发行场所起息日到期日
(年)(亿元)(%)(亿元)情况
1 22广发证券 CP001 银行间 2022/2/11 2023/2/10 1 30 2.47 0 到期偿还
2 22广发证券 CP002 银行间 2022/3/14 2023/2/28 0.96 30 2.62 0 到期偿还
3 22广发证券 CP003 银行间 2022/3/25 2022/8/31 0.44 30 2.51 0 到期偿还
4 22广发证券 CP004 银行间 2022/4/15 2022/10/14 0.50 40 2.39 0 到期偿还
5 22广发证券 CP005 银行间 2022/4/28 2022/10/28 0.50 25 2.25 0 到期偿还
6 22广发证券 CP006 银行间 2022/4/28 2023/4/28 1.00 15 2.42 0 到期偿还
7 22广发证券 CP007 银行间 2022/5/18 2022/9/16 0.33 20 1.88 0 到期偿还
8 22广发证券 CP008 银行间 2022/9/8 2023/3/8 0.50 20 1.79 0 到期偿还
9 22广发证券 CP009 银行间 2022/10/14 2023/4/14 0.50 30 1.88 0 到期偿还
10 22广发证券 CP010 银行间 2022/10/21 2023/4/21 0.50 30 1.90 0 到期偿还
11 22广发证券 CP011 银行间 2022/11/7 2023/2/7 0.25 40 1.90 0 到期偿还
12 22广发证券 CP012 银行间 2022/11/23 2023/5/23 0.50 30 2.46 0 到期偿还
13 22广发证券 CP013 银行间 2022/12/5 2023/4/11 0.35 40 2.36 0 到期偿还
14 22广发证券 CP014 银行间 2022/12/14 2023/7/4 0.55 30 2.65 0 到期偿还
15 23广发证券 CP001 银行间 2023/1/9 2023/8/9 0.58 30 2.48 0 到期偿还
16 23广发证券 CP002 银行间 2023/2/10 2023/9/8 0.58 30 2.58 0 到期偿还
17 23广发证券 CP003 银行间 2023/2/23 2023/11/23 0.75 30 2.72 0 到期偿还
18 23广发证券 CP004 银行间 2023/3/9 2024/3/8 1.00 30 2.81 0 到期偿还
19 23广发证券 CP005 银行间 2023/3/20 2023/12/20 0.75 30 2.68 0 到期偿还
20 23广发证券 CP006 银行间 2023/7/21 2024/2/21 0.59 30 2.20 0 到期偿还
21 23广发证券 CP007 银行间 2023/7/26 2024/7/26 1 40 2.32 0 到期偿还
短期融资券小计----630-0-
22 23广发 D1 深交所 2023/1/12 2024/1/12 1 30 2.79 0 到期偿还
23 23广发 D2 深交所 2023/4/10 2024/4/10 1 50 2.70 0 到期偿还
24 23广发 D3 深交所 2023/6/16 2023/12/15 0.50 20 2.10 0 到期偿还
25 23广发 D4 深交所 2023/11/10 2024/8/6 0.74 30 2.64 0 到期偿还
26 23广发 D5 深交所 2023/11/10 2024/11/8 1 30 2.68 0 到期偿还
27 23广发 D6 深交所 2023/11/24 2024/8/20 0.74 40 2.65 0 到期偿还
28 24广发 D1 深交所 2024/3/11 2024/6/14 0.26 40 2.12 0 到期偿还
29 24广发 D2 深交所 2024/4/26 2024/8/23 0.33 9 1.90 0 到期偿还
30 24广发 D3 深交所 2024/4/26 2024/9/20 0.40 28 1.91 0 到期偿还
31 24广发 D4 深交所 2024/5/30 2024/8/29 0.25 23 1.90 0 到期偿还
32 24广发 D6 深交所 2024/6/24 2025/1/14 0.56 40 1.98 0 到期偿还
33 24广发 D9 深交所 2024/9/27 2025/1/22 0.32 35 1.84 0 到期偿还
34 24广 D10 深交所 2024/9/27 2025/2/26 0.42 15 1.85 0 到期偿还
35 24广 D12 深交所 2024/10/21 2025/5/19 0.58 25 1.95 25 存续
36 24广 D13 深交所 2024/10/21 2025/6/16 0.65 40 1.95 40 存续
37 24广 D14 深交所 2024/11/21 2025/5/14 0.48 45 1.88 45 存续
1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存续及偿还序号债券简称发行场所起息日到期日
(年)(亿元)(%)(亿元)情况
38 25广发 D2 深交所 2025/2/21 2025/9/7 0.50 25 1.79 25 存续
39 25广发 D3 深交所 2025/3/7 2025/9/10 0.54 35 1.95 35 存续
40 25广发 D4 深交所 2025/2/21 2025/9/7 0.51 30 2.02 30 存续
公开短债小计----590-200-
41 24广发 D5 深交所 2024/6/18 2025/1/16 0.58 20 2.00 0 到期偿还
42 24广发 D7 深交所 2024/7/11 2025/2/27 0.63 30 1.99 0 到期偿还
43 24广发 D8 深交所 2024/7/26 2025/3/13 0.63 30 1.95 0 到期偿还
44 24广 D16 深交所 2024/12/12 2025/3/12 0.25 60 1.74 0 到期偿还
45 24广 D11 深交所 2024/10/14 2025/4/10 0.49 20 2.09 20 存续
46 24广 D15 深交所 2024/11/29 2025/6/19 0.55 50 1.90 50 存续
47 25广发 D1 深交所 2025/1/13 2025/8/13 0.58 42 1.68 42 存续
48 25广发 D5 深交所 2025/3/11 2025/11/6 0.66 44.60 2.10 44.60 存续
非公开短债小计----296.60-156.60-
4922广发01深交所2022/7/152025/7/153342.8534存续
5022广发02深交所2022/7/152027/7/155203.2420存续
5122广发03深交所2022/7/152032/7/151063.706存续
5222广发04深交所2022/8/42025/8/43252.5925存续
5322广发05深交所2022/8/42027/8/45303.0330存续
5422广发06深交所2022/8/42032/8/410153.5915存续
5522广发07深交所2022/8/162025/8/16382.688存续
5622广发08深交所2022/8/162027/8/165253.1225存续
5722广发09深交所2022/8/162032/8/1610123.6012存续
5822广发10深交所2022/8/292025/8/293102.6010存续
5922广发11深交所2022/9/192025/9/193102.5510存续
6022广发12深交所2022/9/192027/9/19552.955存续
6123广发04深交所2023/4/242026/4/243353.0635存续
6223广发05深交所2023/4/242028/4/245103.2110存续
6323广发06深交所2023/7/172026/7/173152.7515存续
6423广发09深交所2023/10/242026/10/243213.0021存续
6524广发01深交所2024/1/192027/1/193262.7526存续
6624广发02深交所2024/1/192029/1/195202.9320存续
6724广发03深交所2024/1/192034/1/1910143.0714存续
6824广发04深交所2024/2/262027/2/263172.5617存续
6924广发05深交所2024/2/262029/2/265132.7013存续
7024广发06深交所2024/4/232027/4/233292.3029存续
7124广发08深交所2024/11/82026/11/82242.1424存续
7224广发09深交所2024/11/82027/11/83122.2012存续
7324广发12深交所2024/11/262026/11/262282.0728存续
1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债券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存续及偿还序号债券简称发行场所起息日到期日
(年)(亿元)(%)(亿元)情况
7424广发13深交所2024/11/262027/11/263222.1422存续
7524广发14深交所2024/12/242026/6/281.51501.8050存续
7625广发01深交所2025/1/212028/1/213161.8316存续
7725广发02深交所2025/1/212030/1/215151.9015存续
7825广发03深交所2025/2/272028/2/273332.1033存续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小计----600-600-
7923广发01深交所2023/2/162025/2/162383.200到期偿还
8023广发02深交所2023/3/132025/3/13253.230到期偿还
8123广发07深交所2023/9/82024/9/121.01202.490到期偿还
8223广发08深交所2023/10/162024/11/61.06172.600到期偿还
8323广发10深交所2023/12/82024/12/241.04292.880到期偿还
8423广发03深交所2023/3/132026/3/133203.3020存续
8524广发07深交所2024/10/282025/11/131.04302.0530存续
8624广发10深交所2024/11/182025/12/31.04331.9833存续
8724广发11深交所2024/11/182026/4/101.3982.098存续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小计----200-91-
88 22广发 C1 深交所 2022/10/17 2025/10/17 3 30 2.85 30 存续
89 22广发 C2 深交所 2022/10/17 2027/10/17 5 5 3.20 5 存续
90 22广发 C3 深交所 2022/11/14 2025/11/14 3 20 2.86 20 存续
91 22广发 C4 深交所 2022/11/14 2027/11/14 5 5 3.20 5 存续
92 23广发 C1 深交所 2023/8/25 2026/8/25 3 10 2.95 10 存续
93 24广发 C1 深交所 2024/1/12 2027/1/12 3 30 2.90 30 存续
94 25广发 C1 深交所 2025/3/19 2026/4/17 1.08 35 2.10 35 存续
次级债券小计----135-135-
95 22广发 Y1 深交所 2022/6/30 长期存续 5+N 27 3.75 27 存续
96 22广发 Y2 深交所 2022/7/27 长期存续 5+N 50 3.53 50 存续
97 22广发 Y3 深交所 2022/8/11 长期存续 5+N 23 3.48 23 存续
98 23广发 Y1 深交所 2023/3/6 长期存续 5+N 5 4.20 5 存续
99 23广发 Y2 深交所 2023/4/17 长期存续 5+N 30 4.10 30 存续
100 23广发 Y3 深交所 2023/5/15 长期存续 5+N 50 3.78 50 存续
101 23广发 Y4 深交所 2023/6/5 长期存续 5+N 30 3.73 30 存续
102 24广发 Y1 深交所 2024/1/26 长期存续 5+N 20 3.15 20 存续
103 24广发 Y2 深交所 2024/11/14 长期存续 5+N 21 2.50 21 存续
永续次级债券小计----256-256-
合计----2707.60-1438.60-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设的全资机构 GFFinancial Holdings BVI Ltd.于 2024年 9月 12日完成发行金额为 3亿美元,期限为 3年
1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的浮动利率境外债券。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批文尚未发行的债券以及在审公司债券情况
1、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批文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已获批文尚未发行债券额度389.4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交易场所批复机构批复规模尚余额度最新状态批文到期日公开发行短期公司深圳证券交余额上限
债券(证监许可中国证监会300120亿元批文尚在存续2027/4/15〔2025易所亿元〕818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证监许可〔2025深圳证券交〕中国证监会200亿元150亿元批文尚在存续2027/6/11
1214易所号)
公开发行次级公司深圳证券交
债券(证监许可中国证监会200亿元116亿元批文尚在存续2026/9/4
20241258易所〔〕号)
非公开发行短期公深圳证券交深圳证券交易司债券(深证函200亿元3.40亿元批文尚在存续2025/11/13〔2024〕741易所所号)
2、发行人在审公司债券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有在审项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及一期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现象。
(六)发行人及子公司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情况如下:
债券期限发行规模(亿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序号债券简称发行场所起息日到期日(年)元)(%)(亿元)
1 25广发 D3 深交所 2025/2/21 2025/9/7 0.54 35 1.95 35
2 25广发 D4 深交所 2025/3/7 2025/9/10 0.51 30 2.02 30
3 25广发 D6 深交所 2025/5/15 2025/10/23 0.44 50 1.60 50
4 25广发 D7 深交所 2025/6/12 2026/1/9 0.58 50 1.64 50
5 25广发 D8 深交所 2025/7/11 2026/2/5 0.57 30 1.58 30
1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债券期限发行规模(亿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序号债券简称发行场所起息日到期日(年)元)(%)(亿元)
6 25广发 D9 深交所 2025/8/5 2026/2/13 0.53 50 1.61 50
公开短债小计----245-245
7 25广发 D5 深交所 2025/3/11 2025/11/6 0.66 44.60 2.10 44.60
非公开短债小计----44.60-44.60
821广发04深交所2021/6/82026/6/85103.6810
921广发06深交所2021/7/232026/7/235453.4545
1021广发07深交所2021/7/232031/7/2310153.7715
1121广发11深交所2021/9/162026/9/165203.5020
1221广发12深交所2021/9/162031/9/1610203.9020
1321广发20深交所2021/11/172026/11/175353.5035
1421广发21深交所2021/11/172031/11/1710103.8510
1522广发02深交所2022/7/152027/7/155203.2420
1622广发03深交所2022/7/152032/7/151063.706
1722广发05深交所2022/8/42027/8/45303.0330
1822广发06深交所2022/8/42032/8/410153.5915
1922广发08深交所2022/8/162027/8/165253.1225
2022广发09深交所2022/8/162032/8/1610123.6012
2122广发10深交所2022/8/292025/8/293102.6010
2222广发11深交所2022/9/192025/9/193102.5510
2322广发12深交所2022/9/192027/9/19552.955
2423广发04深交所2023/4/242026/4/243353.0635
2523广发05深交所2023/4/242028/4/245103.2110
2623广发06深交所2023/7/172026/7/173152.7515
2723广发09深交所2023/10/242026/10/243213.0021
2824广发01深交所2024/1/192027/1/193262.7526
2924广发02深交所2024/1/192029/1/195202.9320
3024广发03深交所2024/1/192034/1/1910143.0714
3124广发04深交所2024/2/262027/2/263172.5617
3224广发05深交所2024/2/262029/2/265132.7013
3324广发06深交所2024/4/232027/4/233292.3029
3424广发08深交所2024/11/82026/11/82242.1424
3524广发09深交所2024/11/82027/11/83122.2012
3624广发12深交所2024/11/262026/11/262282.0728
3724广发13深交所2024/11/262027/11/263222.1422
3824广发14深交所2024/12/242026/6/281.51501.8050
3925广发01深交所2025/1/212028/1/213161.8316
4025广发02深交所2025/1/212030/1/215151.9015
4125广发03深交所2025/2/272028/2/273332.1033
1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债券期限发行规模(亿发行利率债券余额序号债券简称发行场所起息日到期日(年)元)(%)(亿元)
4225广发05深交所2025/8/72028/8/73391.8039
4325广发06深交所2025/8/72030/8/75111.881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小计----738-738
4423广发03深交所2023/3/132026/3/133203.3020
4524广发07深交所2024/10/282025/11/131.04302.0530
4624广发10深交所2024/11/182025/12/31.04331.9833
4724广发11深交所2024/11/182026/4/101.3982.098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小计----91-91
48 22广发 C1 深交所 2022/10/17 2025/10/17 3 30 2.85 30
49 22广发 C2 深交所 2022/10/17 2027/10/17 5 5 3.20 5
50 22广发 C3 深交所 2022/11/14 2025/11/14 3 20 2.86 20
51 22广发 C4 深交所 2022/11/14 2027/11/14 5 5 3.20 5
52 23广发 C1 深交所 2023/8/25 2026/8/25 3 10 2.95 10
53 24广发 C1 深交所 2024/1/12 2027/1/12 3 30 2.90 30
54 25广发 C1 深交所 2025/3/19 2026/4/17 1.08 35 2.10 35
55 25广发 C3 深交所 2025/5/22 2028/5/22 3 20 1.95 20
56 25广 KC1 深交所 2025/5/29 2028/5/29 3 10 1.75 10
57 25广发 C5 深交所 2025/7/18 2028/7/18 3 19 1.85 19
次级债券小计----184-184
58 21广发 Y1 深交所 2021/9/6 长期存续 5+N年 10 3.95 10
59 22广发 Y1 深交所 2022/6/30 长期存续 5+N年 27 3.75 27
60 22广发 Y2 深交所 2022/7/27 长期存续 5+N年 50 3.53 50
61 22广发 Y3 深交所 2022/8/11 长期存续 5+N年 23 3.48 23
62 23广发 Y1 深交所 2023/3/6 长期存续 5+N年 5 4.20 5
63 23广发 Y2 深交所 2023/4/17 长期存续 5+N年 30 4.10 30
64 23广发 Y3 深交所 2023/5/15 长期存续 5+N年 50 3.78 50
65 23广发 Y4 深交所 2023/6/5 长期存续 5+N年 30 3.73 30
66 24广发 Y1 深交所 2024/1/26 长期存续 5+N年 20 3.15 20
67 24广发 Y2 深交所 2024/11/14 长期存续 5+N年 21 2.50 21
永续次级债券小计----266-266
---------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
企业债券小计-------
合计----1568.60-1568.60此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设的全资机构GF Financial Holdings BVI Ltd.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发行金额为3亿美元,
1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期限为3年的浮动利率境外债券;于2025年3月13日完成发行金额为3.8亿美元,期限为3年的浮动利率境外债券和金额为8亿人民币,期限为3年的固定利率境外债券。
(七)本期续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存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738亿元(不含公开短债、公开次级债、公开永续次级债),在不考虑存续债券到期的情况下,若本期续发行债券成功发行,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768亿元(不含公开短债、公开次级债、公开永续次级债),占公司2025年3月末净资产1557.05亿元的比例为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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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增信机制本期续发行债券无担保。
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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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税项
本期续发行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中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税务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公司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循相关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产权转移书据【注: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进行证券交易【注: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印花税。
但对本期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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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司债券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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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期续发行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和完善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信息的传递、披露和审核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流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或根据董事会秘书的授权从事信息披露事务,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相关交易所保持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执行机构。
此外,发行人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该办法,董事会办公室是发行人内幕信息的管理部门及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发行人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执行信息披露事务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发行人定期报告公告前,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中介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定期报告和定期报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同时报送深交所。
发行人现有内部管理制度已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发行人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自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或根据董事会秘书的授权从事信息披露事务,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相关交易所保持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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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职责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相关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其
他适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公司一旦知悉内幕消息,应当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依照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3、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任保证公司董事
会秘书、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董事会办公室及时知悉公司组织与运作的重大信息、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或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其他应当披露的信息。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的相关
规定如下: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指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办的工作人员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主体。
2、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1)公司相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当将可能需要披露的信息制作成书面文件,责任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公司相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将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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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传递给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董事会办公室,并注意保密措施;
(3)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其披露申请;
(4)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披露信息。
3、定期报告对外发布的编制、审议、披露流程:
(1)公司在会计年度、中期、季度报告期结束后,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相关
业务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
(2)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初稿进行审核;
(3)按有关要求按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各位董事提供定期报告等会议资料;
(4)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批准定期报告;
(5)将经董事会批准的定期报告按照有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进行对外发布;
(6)如需则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定期报告,并披露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4、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当立
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主要负责人等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也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立即履行告知义务。重大事件报告流程是:
(1)相关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告知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立即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报告;
(3)公司董事长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5、临时报告对外发布的编制、审议、披露流程:
(1)联系沟通、征集临时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主要负责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了解或知
悉本制度所述须以临时报告披露的事项后及时知会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在接到证券监管机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质询或查询,而该质询或查询所涉及的事项构成须披露事项的,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立即就该等事项与所涉及的公司有关部门或子公司联系。
(2)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就本条第(1)款所述的任何情形涉及的拟披露事
1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项,协调公司相关各方积极准备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拟披露事项议案,或提供有关编制临时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并具体协调公司相关各方,按规定编写临时报告。
(3)审核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的合规性进行审核,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的拟披露事项的议案,按有关要求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规定时间送达公司董事审阅。
(4)发布报告: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将经批准的临时报告按照有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进行对外发布。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的相关规定如下:
公司各控股、参股子公司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
会办公室提供和传递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各类信息,并对其所提供和传递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定期报告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七、重大事项披露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八、本息兑付披露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12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偿债计划、偿债资金来源及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
本期续发行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续发行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8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续发行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息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续发行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的盈利积累,发行人较好的盈利能力为本期续发行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力保障。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251.32亿元、233.00亿元、271.99亿元和72.40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103.88亿元、87.44亿元、118.52亿元和35.4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8.98亿元、78.63
亿元、105.45亿元和29.70亿元。发行人经营业绩稳定,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为偿付本期续发行债券本息提供有力保障。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续发行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的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资金管理部具体负责协调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偿付工作,在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期续发行债券本息的偿付及相关的具体事
12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务,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续发行债券制定了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之“三、债券持有人会议”。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受托管理人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之“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5、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规定将发生事项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在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重大事项时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大会。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注重资金流动性管理,以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为原则实施资金管理。公司资产结构合理,资产流动性高,必要时可以通过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占比较高的流动资产分别为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
12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发行人自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190.72亿元、217.41亿元、
322.38亿元和241.50亿元。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作为资产结构中流动性强的资产,能
够在短期内迅速变现而极少受到折损,将为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债券偿付提供及时保证。
除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外,发行人持有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都是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交易市场活跃,可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变现用于偿还债务。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分别为1539.99亿元、
336.46亿元、2972.88亿元、1113.19亿元、202.37亿元、0.72亿元和1132.51亿元。
此外,发行人拥有股权融资渠道和债权融资渠道。发行人作为 A股和 H 股上市公司,能够通过境内外股权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发行人债权融资渠道分为短期融资渠道和中长期融资渠道,短期债权融资渠道包括: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信用拆借,通过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短期场外协议回购,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和短期收益凭证等;中长期融资渠道包括发行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长期场外协议回购、长
期收益凭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随着近年来发行人融资渠道不断扩充,发行人在必要时可以通过其他融资渠道为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应急偿付筹集资金。
间接融资为发行人债权融资渠道的重要支持。基于发行人稳定的经营业绩和强大的获现能力,发行人在金融机构间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与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并与包括大型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在内的多家同业成员建立授信关系。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有可能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续发行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由于银行授信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因而不具有强制力,发行人存在无法实现授信并取得融资的风险。
二、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发行人构成债券违约的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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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还本付息,但增信主体
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主体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
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
4、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如有)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
面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
负面救济措施的;
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1、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第(一)条第六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
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第(一)条第六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2、若受托管理人根据《受托管理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为本期债券
管理之目的,从事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该行为产生的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政府调查、损害、合理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
拍卖费、公告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含风险代理费用)、公证费、差旅费,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但若该行为因受托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在赔偿之列。发行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若因受托管理人的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而导致发行人提出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政府调查或产生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含风险代理费用)、
13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公证费、差旅费,受托管理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受托管理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3、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
(三)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机制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凡因《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引起的或与其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侵权等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均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规范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本期债券的实际情况,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并受之约束。以下仅列示了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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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
则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为“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债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设置情况等本次债券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1.2债券持有人会议自本次债券完成发行起组建,至本次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券的持有人)组成。
债券挂牌期间,前述持有人范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约定的程序召集、召开,对本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内
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应当确保会议表决时仍然持有本次债券,并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
13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券的,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则相关约定,并受本规则之约束。
1.4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次债券全体持有
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1.5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
见证律师应当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的确定、决议的效力及其合法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1.6债券持有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与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的合理费用、持有人会议律师见证费用等)由发行人承担。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者其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2.1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
并决定与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2.2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
进行决策:
2.2.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a.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b.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c.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d.根据监管规则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
e.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13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2.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2.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2.2.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a.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b.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
发生违约的;
c.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
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d.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e.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
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f.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g.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2.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2.2.6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
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3.1.1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本规则第2.2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有符合本规则约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债券总额(如分期,为各期债券,下同)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交易日。
13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3.1.2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统称提议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合本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
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1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关工作。
3.1.3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3.2.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措施、实
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3.2.2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3.2.3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
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推进落实的,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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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发行人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需要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3.2.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
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a.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b.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
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意见行事。
3.2.5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进
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本规则第3.2.1条的约定,且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4.2.6条的约定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3.2.6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3.3.1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10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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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
第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开形式、
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时间等议事程
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3.3.2根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票方式等信息。
3.3.3召集人拟召集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可以在会议召开日前设置参会反馈环节,
征询债券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有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及表决权。
3.3.4债券持有人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持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的,可以与
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3.3.5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涉及的召
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3.3.6已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提前。因发生紧急情况,受托管理人认
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当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本规则第3.3.1条的约定。
3.3.7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由消除、发生不可抗
力的情形或本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取消。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次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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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偿还份额不足本规则第4.1.1条约定有效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3.3.8因出席人数未达到本规则第4.1.1条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
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的相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a.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b.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c.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d.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者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第四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4.1.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4.1.2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4.1.3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根据本规则第
3.1.3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
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
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4.1.4拟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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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4.1.5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持续跟踪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
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4.1.6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受托管理
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4.1.7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4.1.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a.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b.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c.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
本规则第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进行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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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4.2.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2.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列机构
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a.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b.本次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c.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d.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4.2.3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型
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4.2.4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因不可抗
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一致同意
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决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4.2.5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依次逐项对提交审议
的议案进行表决。
4.2.6发生本规则第3.2.5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应就待决议事项存在矛盾的
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案投“弃权”票。
4.3.1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本规则第2.2条约定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之一且
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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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同意方可生效:
a.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次债券清偿义务;
b.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c.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次债券应付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d.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e.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不足以覆盖本次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f.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实现本款第 a至 e项目的;
g.拟修改本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4.3.2除本规则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本规则第2.2条约
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且具备生效条件的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每
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本规则第4.1.1条约定的会议召开最低要求的,则相关决议经
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4.3.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
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因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而不具备生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按照本规则提出采取
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3.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
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请或参与发行
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
14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4.3.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前公开。
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4.3.6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阅会议表决票、表决
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5.1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
(二)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及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三)会议议程;
(四)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持有人
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
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3.2.3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
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五)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六)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托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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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次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的
5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次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拒绝。
5.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
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
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三)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是否具备生效条件、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5.3按照本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受托
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并督促其予以落实。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
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相关安排。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5.4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勤勉履行相应义务。
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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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应由债券持有人进行垫付,并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
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本规则第4.1.7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参加仲
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第六章特别约定
6.1.1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
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还债券余
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见证律师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6.2.1发生本规则第2.2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可以
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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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
b.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次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的;
c.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d.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已明确约定相关不利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e. 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具备生效条件的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沟通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如
为第4.3.2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如为第4.3.1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同意议案内容的;
f. 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算)不超
过4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6.2.2发生本规则第 6.2.1条 a项至 c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可以公告说明关于发行
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规则第
4.3.2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
6.2.3发生本规则第 6.2.1条 d项至 f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
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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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执行安排、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本规则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执行。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楼
联系人:吴怡青、张淼钧、张一鸣
联系电话:021-38036666
传真:021-38030666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2025年3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聘任其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利害关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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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定义及解释
1.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募集说明书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协议。
1.2定义与解释“本次债券”指发行人经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以主管部门注册的发行规模为准)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采用分期发行(如有)的本次债券中的每一期;若本次债券不涉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指本次债券。
“本期债券条款”指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本期债券条款。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和本次债券主承销商签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和对该协议的所有修订和补充。
“兑付代理人”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兑付代理人。
“工作日”指国内商业银行和兑付代理人均对公正常营业的任何一天。
“交易日”指证券交易场所的营业日。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分别指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人民币”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协议”指本协议以及对本协议不时补充或修订的补充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制订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指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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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指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有权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债券持有人”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表决权”指当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为一表决权,但不包括《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无表决权情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适用的情况下,包括发行人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受托管理事项
2.1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甲方聘任乙方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乙方的监督。乙方接受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行使受托管理职责。
2.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即自债券上市挂牌直至债券本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债券的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乙方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本协
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个别债券持有人在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前向受托管理人书面明示自行行使相关权利的,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履职行为不对其产生约束力。乙方若接受个别债券持有人单独主张权利的,在代为履行其权利主张时,不得与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内容发生冲突。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乙方将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依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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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处理本期债券的相关事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4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即视为同意乙方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并受本协议之约束。
第三条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全面理
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及时将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提供至乙方。
3.2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甲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怠于履行偿债义务或者通过财产转移、关联交易等方式逃废债务,故意损害债券持有人权益。
3.3甲方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并接受乙方对上述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情况进行监督。甲方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乙方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甲方不得在专项账户中将本期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其他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并确保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清晰可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期债券项下的每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专项账户不得用于接收、存储、划转其他资金。
3.4甲方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
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甲方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甲方应当于变更决策程序完成后的2个交易日内,并于募集资金使用前披露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履行的变更程序、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的合法合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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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特定项目的,甲方应当确保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项目进度相匹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5甲方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核查要求,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若涉及)的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等资料。
【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
他特定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若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甲方应提供出资或投资进度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出资或投资证明、基金股权或份额证明等),基金股权或份额及受限情况说明、基金收益及受限情况说明等资料文件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特定项目的,甲方还应当每半年向乙方提供项目进度的相关资料(如项目进度证明、现场项目建设照片等),并说明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募集资金是否未按预期投入或长期未投入、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预期进度存在较大差异。存续期内项目建设进度与约定预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对募集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计划产生实质影响的,甲方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方应当每半年说明募投项目收益与来源、项目收益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相关资产或收益是否存在受限及
其他可能影响募投项目运营收益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项目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甲方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每年现场核查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
3.6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7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说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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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
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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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被
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等主管部门规定、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甲方募投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或者导致项目预期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十五)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八)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二十九)法律、法规、规则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配合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甲方应当在最先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时点后,在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上述规定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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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监事会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者通知时;
(五)该重大事项相关信息已经发生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
(六)其他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者变化的,甲方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后续进展、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本条提及的甲方包括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所指的甲方、甲方子公司、甲方重要子
公司、甲方控股股东、甲方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关联方等。交易所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重要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等主体的重大事项所涉的信息披露义
务及其履行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提及的重大、影响偿债能力等界定标准如在法律、法规和规则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8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全面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并应当促使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销机构、增信主体及其他专业机构全面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积极、及时提供受托管理所需的资料、信息和相关情况,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3.9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经乙方要求,甲方应提供关于尚未注销的自持债券数量(如适用)的证明文件。
3.10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甲方推进落实的,甲方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甲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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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甲方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相关安排。
3.11甲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应当履行如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义务:
(一)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二)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三)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事件;
(五)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3.12预计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时,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按照乙方要求追加偿债保障措施,并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募
集资金与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严格的信息披露。
乙方或债券持有人依法向法定机关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甲方应当配合,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
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申请人自身信用。甲方应承担因追加担保和履行上述后续偿债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受托管理人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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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甲方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
通知乙方和债券持有人。本期债券的后续偿债措施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一)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二)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三)由增信主体(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四)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甲方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3.14甲方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乙方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的授权申请处置抵质押物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15甲方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
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
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甲方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
本期债券违约风险处置过程中,甲方拟聘请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参与违约风险处置,或聘请的专业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说明聘请或变更的合理性。该等专业机构与乙方的工作职责应当明确区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履职,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聘请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不应存在以各种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行为。
3.16甲方应严格履行《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债券增信措施(如有)、关于债券投
资者保护机制的相关承诺和义务,切实保护持有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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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甲方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且乙方被授权加入的,应当协助乙方加入其中,并及时向乙方告知有关信息。
3.18甲方应对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甲方应指定专人(隋新、融资管理岗、
020-66338149、suixin@gf.com.cn)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乙方能够有效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3.19受托管理人变更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乙方工作及档
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乙方履行的各项义务。
3.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挂牌转让。
如果本期债券停牌,发行人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等。
甲方及其关联方交易甲方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3.21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4.21、4.22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
酬和乙方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乙方因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财产保全、实现担保物权、提起诉讼或仲裁、参
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应由债券持有人进行垫付,并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
3.22甲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如
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并书面告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
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乙方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每月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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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4.2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觉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乙方应核查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甲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署情况。
4.3乙方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关注甲方和增信主体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
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与
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一)就本协议第3.7条约定的情形,列席甲方和增信主体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或获取相关会议纪要;
(二)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三)每季度调取甲方、增信主体银行征信记录;
(四)至少每年1次对甲方和增信主体进行现场检查;
(五)至少每年1次约见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进行谈话;
(六)每年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七)每月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甲方及增信主体的诉讼仲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八)每月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乙方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甲方与增信主体进行核查。涉及增信主体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
4.4乙方应当对甲方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并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甲方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乙方应当监督本期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是否存在与其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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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的情形,并监督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是否清晰可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期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若发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在资金混同存放的,乙方应当督促甲方进行整改和纠正。
4.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每月检查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
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
乙方应当每月检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内
部决策流程,核查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
特定项目的,乙方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乙方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若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乙方应定期核查出资或投资进度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出资或投资证明、基金股权或份额证明等),基金股权或份额及受限情况说明、基金收益及受限情况说明等资料文件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特定项目的,乙方还应当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项目运营效益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是否未按预期投入或长期未投入、项目建设进度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或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预期进度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实际产生收益是否符合预期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募投项目运营收益的事项。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乙方应当至少每年对项目建设进展及运营情况开展一次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存在变更的,乙方应当核查募集资金变更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要求、募集说明书约定和甲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流程,并核查甲方是否按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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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乙方发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违法违规的,应督促甲方进行整改,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6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全文,并应当通过证监会、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4.7乙方应当每年对甲方进行回访,监督甲方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并做好回访记录,按规定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8出现本协议第3.7条情形,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乙方应当问询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要求甲方或者增信主体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乙方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9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4.10乙方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影响偿债能力
和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导甲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乙方应当关注甲方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督促甲方报告债券持有人。
4.11乙方预计甲方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时,应当要求甲方追加偿债保障措施,督促
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投资者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担保提供方式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相关费用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垫付,并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同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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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甲方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乙方有权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协助乙方处理上述谈判或者诉讼事务,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授权行使权利或采取行动而发生的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等费用之承担按照本
协议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授权代表持有人参与诉讼、仲裁、破产等法律程序的,法律后果由相关的持有人承担。
4.13甲方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乙方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
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有效期内妥善保管。
4.14乙方应当至少在本期债券每次兑付兑息日前20个交易日(不少于二十个交易日),了解甲方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乙方应按照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滚动摸排兑付风险。
4.15甲方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时,乙方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主体和其他具有偿付
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甲方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券本息的,或者甲方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乙方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乙方要求甲方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乙方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16甲方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乙方有权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
委托参加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
4.17乙方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
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18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
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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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对于乙方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甲方签署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
失、乙方应得到保护且不对此承担责任。
4.20除上述各项外,乙方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乙方应当督促甲方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募集说明书存在投资者保护条款的,乙方应当与甲方在本处约定相应的履约保障机制。
甲方履行投资者保护条款相关约定的保障机制内容具体如下:制定偿债计划、偿债
资金来源及偿债保障措施,界定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签署受托管理协议等。
4.2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乙方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4.22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担任债
券受托管理人的报酬另行约定。
4.23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乙方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履行本协议项下责任时
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全部合理费用和支出由甲方承担: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包括场地费等会务杂费)、公告费、差旅费、出具文件、邮寄、电信、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等合理费用;
(2)乙方为债券持有人利益,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或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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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清算程序而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评估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3)因甲方预计不能履行或实际未履行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额外支出的其他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应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支付。
4.24甲方未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乙方预计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时,乙方或债券持有
人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含风险代理费用)、公证费、差旅费等,以下简称“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诉讼费用由债券持有人按照以下规定垫付,并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
(1)乙方设立诉讼专项账户(以下简称“诉讼专户”),用以接收债券持有人汇入的,因乙方向法定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对甲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需的诉讼费用。
(2)乙方将向债券持有人及时披露诉讼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其内资金(如有)的使用情况。债券持有人应当在上述披露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诉讼费用汇入诉讼专户。因债券持有人原因导致诉讼专户未能及时足额收悉诉讼费用的,乙方免予承担未提起或未及时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的责任。
(3)尽管乙方并无义务为债券持有人垫付本条规定项下的诉讼费用,但如乙方主
动垫付该等诉讼费用的,甲方及债券持有人同意乙方有权从甲方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利息及/或本金中优先受偿垫付费用。
第五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2乙方应当建立对甲方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甲方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对债券存续期超过一年的,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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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乙方履行职责情况;
(二)甲方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三)甲方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四)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五)甲方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六)甲方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八)甲方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九)与甲方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乙方采取的应对措施。
5.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
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乙方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的;
(二)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发现甲方及其关联方交易其发行的公司债券;
(四)出现第3.7条第(一)项至第(二十四)项等情形的;
(五)出现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受托管理工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乙方可以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乙方已采
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等。
5.4为乙方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目的,甲方应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乙方所
需的相关信息、文件。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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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6.1乙方不得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情形
(一)乙方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
(二)乙方作为自行销售公司债券发行人以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6.2乙方承诺,其与甲方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甲方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
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6.3下列事项构成本协议所述之潜在利益冲突:
(一)甲乙双方存在股权关系,或甲乙双方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
(二)在甲方发生本协议10.2条中所述的违约责任的情形下,乙方正在为甲方提供
相关金融服务,且该金融服务的提供将影响或极大可能地影响乙方为债券持有人利益行事的立场;
(三)在甲方发生本协议10.2条中所述的违约责任的情形下,乙方系该期债券的持有人;
(四)在甲方发生本协议10.2条中所述的违约责任的情形下,乙方已经成为甲方的债权人,且甲方对该项债务违约存在较大可能性,上述债权不包括6.3条第(三)项中约定的因持有本期债券份额而产生债权;
(五)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六)上述条款未列明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影响乙方为债券持有人最大利益行事之公正性的情形。
6.4乙方在担任受托管理人期间可能产生利益冲突,乙方应当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信息隔离管理要求,通过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和投资决策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相互隔离等措施,防范发生与本协议项下乙方履职相冲突的情形;
发生潜在利益冲突情形,乙方应当按照既定流程论证利益冲突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确认发生利益冲突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披露难以有效处理利益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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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当采取对相关业务进行限制等措施。甲方发现与乙方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6.5甲乙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
(一)甲方、乙方应在发现存在利益冲突的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的方式将冲突情况
通知对方,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将上述利益冲突事宜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该方应对此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利益冲突短期无法得以解决的情况下,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受托管理人变更的事宜;
(三)受托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与机构报告上述情况。
第七条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7.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
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一)乙方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二)乙方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三)乙方提出书面辞职;
(四)乙方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乙方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乙方的,自新任债券受托管
理人与甲方签订新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或者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履行之日(以孰晚之日为准)起,新任受托管理人承接乙方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7.3乙方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7.4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甲方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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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义务履行之日(以孰晚之日为准)起终止,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8.1甲方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制法人;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甲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
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甲方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
8.2乙方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一)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二)乙方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乙方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丧失该资格;
(三)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乙方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
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以及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
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9.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
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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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
书、本协议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0.2以下事件构成本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发行人的违约事件:
(一)甲方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主体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二)甲方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甲方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主体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三)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甲方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
(四)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的约定(如有)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五)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六)甲方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约定可能导致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相应违约情形与违约责任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10.3乙方预计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一)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二)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四)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交易所。
10.4违约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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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五个交易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二)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期债券本金利息的义务,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金利息;
(三)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有权依法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四)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依法提起诉讼(仲裁);
(五)在发行人进行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10.5违约责任及免除。
(一)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第10.2条第六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应当按
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第10.2条第六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甲
方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二)若受托管理人根据本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为本期债券管理之目的,从事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该行为产生的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政府调查、损害、合理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告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含风险代理费用)、公证费、差旅费】,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但若该行为因受托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在赔偿之列。发行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若因受托管理人的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而导致发行人提出任何
诉讼、权利要求、政府调查或产生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
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含风险代理费用)、公证费、
差旅费】,受托管理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受托管理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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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三)甲方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免除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1.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法律)并依其解释。
11.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侵权等任何争议,
首先应在争议各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及债券持有人等)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均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1.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
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2.1本协议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自
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
12.2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
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本协议于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3本协议的终止。发生如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
(1)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已经由发行人足额支付给全体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依法注销,且并无其他主体承继发行人还本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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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及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各项权利义务;
(3)发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破产重整计划,且该重整计划已被人民法院裁定
确认执行完毕,或该重整计划中涉及本期债券相关部分事实上无须继续履行或已按计划履行完毕;
(4)发行人通过非破产程序的债务重组、诉讼/仲裁程序内外和解/调解、商业沟通
谈判等方式,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了相关决议或与债券持有人达成约定,且发行人已按照前述决议及/或约定履行完毕相关义务,或未履行的义务已被债券持有人豁免;
(5)发行人发生解散或清算事由后,经清算程序注销,且并无其他主体承继发行人还本付息及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各项权利义务;
(6)债券持有人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了相关决议,或发行人与全体债券
持有人就本期债券相关事宜另行达成约定,且依据该决议及/或约定,受托管理人实质上无须继续履行本期债券应适用之法律、法规对标准债券产品所规定的受托管理义务;
(7)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甲方与乙方签订新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替代本协议;
(8)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甲方聘请新的受托管理人并与新受托管理人签订新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9)本期债券发行未能完成;
(10)发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终止的其他情形。
12.4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如未作特殊说明或另行约定,本协议适用于本次债券
分期发行的每一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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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本期续发行债券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90021
联系人:刘海晖、陈孝钦、曹旭、隋新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036666
传真:021-38030666
联系人:吴怡青、张淼钧、张一鸣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电话:010-56052219
传真:010-56160130
联系人:冯伟、明洋、张宇
(四)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联系人:宋岩伟、王怡斌、张智骁、程鹏、党婕莎
17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五)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联系人:邱建华、杨德聪、王壮胜、林子杰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F408
电话:0755-82789766
传真:0755-82789577
经办律师:文梁娟、王浩
(七)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毛鞍宁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电话:020-28812888
传真:020-28812618
注册会计师:昌华、何明智
(八)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2号1幢60101
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联系人:孟航、郑添翼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期货交易所支行
负责人:罗璇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1号之一201室、202室
电话:1882504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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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倪立诚
(十)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理事长:沙雁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64
(十一)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汪有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本期续发行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证券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
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时,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拟开展或可能开展的业务活动包括:为发行人提供证券承销与保荐、投资顾问等服务;以自营资金或受托资
金投资发行人发行的债券、股票等金融产品等经营范围内的正常业务。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将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判断是否与履行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存在利益冲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利益冲突,确保其他业务开展不影响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公正履行相应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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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林传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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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林传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7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秦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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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孙晓燕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7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肖雪生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7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李秀林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尚书志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郭敬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梁硕玲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黎文靖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张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王大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周锡太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王振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郑春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周飞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易鑫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欧阳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张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易阳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辛治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李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徐佑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胡金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吴顺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9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崔舟航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0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尹中兴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0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吴怡青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郁伟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0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0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0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9年月日
2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2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2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梁娟王浩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颜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0258年19月日
2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昌华何明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毛鞍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签字会计师离职说明
2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
孟航郑添翼
评级机构负责人:
岳志岗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2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4:00-17: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人:刘海晖、陈孝钦、曹旭、隋新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90021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电话:021-38036666
传真:021-38030666
联系人:吴怡青、张淼钧、张一鸣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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