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远慧)
各位股东:
作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履职期间,秉持诚实、勤勉、忠实、独立的原则,以会计专业视角,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做如下述职: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获得者,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专业人士;2000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23年12月起担任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起担任中储智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额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时出席全部会议,无缺席情况;在各项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履职,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充分问询并作出独立判断,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董事会运行机制健全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缺席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数参加次数数次数
9540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否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4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4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于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33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审计与风险委员会550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中,秉持公正、客观、专业原则,参与高管薪酬方案的审议工作,切实保障薪酬发放的合理性与透明度。在提名委员会工作中,严格审查候选人履历、专业背景及行业经验,确保其具备胜任相关职务所需的能力与素养。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履行召集职责,组织并主持相关会议,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讨,推动相关决策科学审慎、合规有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共审议
议题10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高管薪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资产减值、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对各项审议议案进行深入分析与审慎研判。在会前准备阶段,针对重大审议事项,本人全面审阅议案资料及背景文件,主动与公司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
2通,并就关键问题进行专项问询与核实;在会议审议过程中,基于独立的专业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立足独立董事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职责,切实履行
监督职责,聚焦财务信息质量与内控有效性,强化与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协同监督。
在内部审计与内控建设方面,本人积极参与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前往下属子企业开展实地调研,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推动子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在外部审计聘任方面,本人在事前对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其选聘程序的合规性与专业性。在年报审计期间,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在审计工作启动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年度审计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并定期跟进审计工作进展,督导审计团队严格执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5、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始终将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首要职责。
在决策监督方面,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重点对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与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交易公平;
基于股东合理回报需求,审慎审核利润分配预案,致力于让股东切实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在信息披露方面,本人严格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公司对符合披露标准的事项及时发布公告,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保障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知情权,持续推动公司透明度提升。在沟通互动方面,本人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倾听股东意见,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线上交流,认真解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定期关注互动易平台,及时了解中小股东的线上提问与诉求,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6、公司现场工作和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通过现场考察、会议沟通及日常问询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地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实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实地调研方面,全年共两次前往下属子公司黄石新兴、广东新兴,深入事业
3部生产一线,实地查看生产工艺流程,并与子公司相关单位就财务会计、内部控
制等专题进行座谈交流,有效掌握了子公司的运营实况。会议沟通方面,出席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契机,详细听取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日常监督方面,通过定期沟通机制,与公司高管层保持密切交流,动态跟踪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展,及时了解公司日常运营状况,确保履职的持续性与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的相关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现场参加河北辖区上市公司董事培训、线上参加培训,强化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政策及监管要点、独立董事履职案例、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案例,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监管要求,为公司合规运营提供理论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2025年度日常经营管理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执行,认真审核了《2025年度日常经营管理交易》,及《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长远利益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助于巩固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3)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兑现方案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兑现方案》。经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考核制度,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兑现的方案。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同。
(5)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服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融资成本,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5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8月
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5年10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本人认为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备开展业务的相关资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编制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
(7)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年10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拟定的
5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符合证监会、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该规
划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长远利益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助于巩固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以下情况发生: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过去一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操守,充分发挥自身会计专业特长,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行使表决权。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与管理层保持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协作,积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及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同时,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密切关注监管动态及政策新规,力求为公司提供更具前瞻性与专业性的建议。未来一年,本人将始终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与规范运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独立董事:李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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