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26-059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本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9 日 14:4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9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 284 号二楼第一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佩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于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2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本次会
议登记手续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经登记和统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699 人,代表股份 2209593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53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53067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16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8 人,代表股份 15652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8 人,代表股份 15652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6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8 人,代表股份 156526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674%。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纪委书记、财务总监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殊宏斐、张瑞博二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319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3%;反对 530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2%;弃权 1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12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11%;反对 530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06%;弃权 1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3%。
提案 2.00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95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2%;反对 64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0%;弃权 11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88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183%;反对 64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96%;弃权 11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殊宏斐、张瑞博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
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