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遵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并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惠全红,男,汉族,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资深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资深国际会计师。曾任中核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兰石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南京审计大学、西北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MPACC 硕士生导师,甘肃省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协会名誉顾问,甘肃会计与珠算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先进工作者,甘肃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
-1-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对会议议案的投票姓名备注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惠全红13130案均投同意票
2025年,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亲自出委托出姓名备注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惠全红540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全部13次董事会会议。履职中,本
人坚持对全体股东负责,通过审阅资料、深入研讨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运营,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审慎参与决策。会前认真准备,会上充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全部出席,
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同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其中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牵头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并依规出具审核意见,全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对接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安排及重点进展上保持动态沟通,确保审计过程的规范有序。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和个人时间对
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定期通过当面、通讯交流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3-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
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聘请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本人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
-4-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客观、公允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
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惠全红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