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2023年10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330号”文件同
意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发行申请。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鉴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发行人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债券名称确定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12O25-2O65(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段发行人年 日23T(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份三公可(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奔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o5年 月 日(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有联席主承销商:华有(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保联席士承销商。长江正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白(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盖章页)上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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