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新天
作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本人李新天,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副会长,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兼任创梦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大学校工会兼职副主席,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民商法教研室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未
1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履职过程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独立、客观地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专业判断,未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切实满足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有效履行监督与决策支持职责。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会会议3次。本人
于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1次,均按规定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独立董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事姓名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席董事事会次次未亲自参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加董事会会议李新天22000否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
2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出席以上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咨询。
1.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于12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审计计划(2025年度)》,就公司2025年年审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参加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按照规定出席并主持了公司于12月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就拟提名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三)公司审计工作沟通情况
1.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整合审计计划和方案,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长江证券审计项目组进行了审计前沟通。沟通了公司及所处行业的主要变化,包括行业、市场、宏观环境和政策以及分类评价总体情况,重点关注了估值、减值情况,判断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合并范围及涉诉风险事项情况,并提出了重要风险领域审计应对
3策略。
2.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以来,本人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开展了常态化沟通,
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四)现场工作及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的任职时间为1个月,任职期内,本人均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12月9日,本人提前赴公司与第十一届其他独立董事会面,并和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以及公司治理团队开展现场座谈,作为新任独立董事,主动了解证券行业最新监管政策及动态、全面熟悉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公司治理实际,提前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为第十一届第一、第二次董事会以及
各专门委员会的召开做好充分准备,切实落实独立董事会前沟通机制。
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题,围绕公司董事会换届、高管提名等重大事项审慎发表作为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12月23日,本人参加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暨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与公司审计条线相关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交流,听取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进一步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相关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积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必
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组织相关人员配合现场交流活动,本人在公司
4现场工作时间为2.5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方面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关注公司公告披露情况,了解公司舆情,跟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知情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
下:
(一)提名、任免公司董事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就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选举第十一届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二)提名、任免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就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发表了意见,认为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全体高管候选人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总裁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审计计划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按规定出席了公司于12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审计计划(2025年度)》,本人结合公司财务状况与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对风险应对及工作安排进行了审慎核查和充分沟通,本人认为该计划符合公司审计要求,能够规范地推进整合审计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与连续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制度明确应当关注的重点事项均进行了充分审议和监督。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有关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存在冲突的事项。
6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各项法定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经营决策与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出席各类会议、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主动开展调研工作、
持续强化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未来,本人将持续强化履职能力,坚定不移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力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守履职要求,保障充足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专业审慎的建议与决策参考。
独立董事:李新天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