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