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22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傅跃红,女,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双学士学位。历任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总经济师,北京新燕莎集团财务部副部长及市场策划部部长,北京燕莎中心董事,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及北京市商业联合会会长,并担任中国创意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社会兼职有北京工商大学指导老师、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2019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对2025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会5次,本人
参加董事会会议共10次,出席股东会共5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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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交董事会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公司投资者沟通情况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必要沟通,了解中小股东关切和意见建议,并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5年度本人对应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主任委员主持召开5次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期间做好相关人员的遴选审核,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积极参加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方面的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绩效情况等进行了审查,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人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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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认真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担保等相关事项,本人认为相关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权利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督促公司就已存在的内控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电话、邮件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5年,本人通过上述出席会议、实地考察以及参加培训、审阅各类材料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
时间达到18个工作日;前往北京金源店进行卖场调研,了解公司卖场日常经营、客流、数字化推进情况;出席公司2025年传承·创新公司战略发布会,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及业务调整方向。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良好沟通,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主动搜索决策所需有关资料,事先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可能影响股东权益的重要事项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为更好规范本人身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行为,强化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网络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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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协会、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深度学习包括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监高履职要点、信息披露、合规运作等内容,切实深化依法依规履职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3、多举措并行,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人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宏观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态势、企业改革发展等情况。一是通过参加专题讲座和研讨会,深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规律;加强与业界专家和学者的交流,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和观点。二是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深入企业一线,与企业管理层和员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接受财务资助等关联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四期)于2024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于2025年1月10日办理完成,本人认为公司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了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
(四)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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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立信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改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五)选举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职、一丝不苟地履行并完成
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保持独立性原则,确保能够做出公正、客观的决策,在公司重要事项决策时积极献言献策,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度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傅跃红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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