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修订条款,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是:装饰设计;百货、日用杂品销售;是: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
超级市场零售;销售家具、建筑材料、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电子产品;物流配送、仓储服务(不含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健身、摄影、复印、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干洗服务;字画装裱;房屋出租;经济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贸易咨询;物业管理;汽车货运;道路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货运代理。(以上经营范围中需专项审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批的,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使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4名。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5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