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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786证券简称:北新建材公告编号:2025-05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年11月10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84.57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5.75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数:66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中国建材发改革[2025]152号)文件,经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制定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日,公司

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公司于2025年1月2日至11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3)。

5、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6、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5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184.57万股

(三)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15.75元/股。

(四)实际授予人数:66人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分配情况:

授予限制性股占预留授予限制性占目前公司总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股票总数的比例股本的比例王佳传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6.103.30%0.004%其他核心人员(65人)178.4796.70%0.105%

预留授予合计(66人)184.57100.00%0.109%注: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4%

解除限售期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3%

解除限售期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3%

解除限售期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2、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期业绩考核目标

2025年较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4.22%,且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

第一个

同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5%,且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解除限售期

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EVA>0。

2026年较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6.12%,且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

第二个

同行业平均水平;2026年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7.5%,且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解除限售期

行业平均水平;2026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EVA>0。

2027年较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7.08%,且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

第三个

同行业平均水平;2027年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5%,且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解除限售期

行业平均水平;2027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EVA>0。

注:1)上述“扣非归母净利润”、“扣非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在计算“扣非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应剔除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

值计量方法变更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

3)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

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

除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外,各考核年度公司还需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科技创新任务目标。各考核年度控股股东下达的北新建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得分在

80分以下的,考核当年对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2)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额度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及子公司考核年度

的业绩完成比例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X),具体见下表:

考核结果高于年度考核目标值低于年度考核目标值,但大于0小于0解除限售比例(X) 100% 实际完成值/年度考核目标值×100% 0%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来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Y),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评价结果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解除限售比例(Y) 100% 80% 0%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回购。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3在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告后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由于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放弃认购股份数2.68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67人调整为66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87.25万股调整为184.57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40450号)。经审验,截止2025年10月15日,最终激励对象为66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4.57万股,授予价格为15.7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29069775.00元。截止2025年10月15日,公司已收到上述66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款人民币29069775.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8457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7224075.00元。

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390342.00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2236042.00元,股本为人民币1702236042.00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15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8825000.64%1845700127282000.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68950784299.36%0168950784299.25%

三、总股本1700390342100.00%18457001702236042100.00%注: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持有公司37.58%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持有公司37.54%股份。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4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84.57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

15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

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84.571758.95185.97637.62550.41282.17102.79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1702236042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2.14元/股。

十一、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二、备查文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40450号)。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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