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调任离职,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17.33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合计64000股;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
计24000股,公司有权收回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32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56530股,按授予价格15.75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6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7538股。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412068股。
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馨子、张鲲、冯玮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