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优势(重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优势(重庆)”)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证券投资概述
1、证券投资的批准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优势(重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
2、证券投资的目的: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工作规划,切实发挥上市公司在促进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助力经济企稳回升中的枢纽作用,公司基于“产融双驱、协同发展”的战略思路以及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坚定信心,拟系统构建“产业运营+资本运作”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切实推动企业经营质量与资本价值的良性互动。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新优势(重庆)为先导,进一步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和投资模式,力争为公司的产业协同发展起到整合资源的作用,为公司未来可能开展的全产业链并购、战略性投资担当铺路石,最终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价值。
3、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为新优势(重庆)自有资金,
以其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为基础,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投资的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新优势(重庆)用于证券投资的总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循环使用。
4、本报告期证券投资的投资范围:场内股票、债券投资,不包含衍生品交易。二、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新优势(重庆)自2025年7月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截止2025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本金2800万元实现盈利640.99万元,折合年化收益约46%。新优势(重庆)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计入权益的证券最初投会计计期初账本期公允价期末账资金证券品种证券简称累计公允价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会计核算科目代码资成本量模式面价值值变动损益面价值来源值变动公允价自有
境内外股票600711盛屯矿业0.000.0013199433.2216289718.943060273.7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值计量资金公允价自有
境内外股票300469信息发展0.000.003602222.995635795.342013793.08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值计量资金公允价自有
境内外股票300680隆盛科技0.000.006052064.757230992.291167434.23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值计量资金公允价自有
境内外股票600410华胜天成0.000.002924578.473883068.55949178.43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值计量资金公允价自有
境内外股票300260新莱应材0.000.002882654.253427073.92539111.99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值计量资金公允价自有
境内外股票300946恒而达0.000.004563227.364814434.64248736.85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值计量资金公允价自有
境内外股票002291遥望科技0.000.003241067.253436045.71193062.14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值计量资金公允价自有
境内外股票300895铜牛信息0.000.005137041.535319300.83180454.32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值计量资金公允价自有
境内外股票688360德马科技0.000.002908744.703054800.75144617.32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值计量资金公允价自有
境内外股票002947恒铭达0.000.0010776728.8110860974.7883355.75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值计量资金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0.00--0.0034105045.0631913902.01-2170057.86----
合计0.00--89392808.39[注]95866107.766409959.95----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2025年7月5日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不适用
[注]报告期内,在公司授权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循环使用。三、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优势(重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新优势(重庆)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自主决策证券投资及实施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优势(重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四、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了新优势(重庆)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保证证券投资资金安全和增值。
2、新优势(重庆)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内部审批流程、资金管理、投资行为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并将根据经济形势及证券市场的变化审慎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3、新优势(重庆)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没有出现
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
2025年度,新优势(重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证
券投资操作,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优势(重庆)运用自有资金,使用独立自营账户,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证券投资,虽然存在证券投资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正常资金需求造成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六、董事会的说明与意见
董事会认为:新优势(重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