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证券简称:北大医药公告编号:2025-03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5、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审计,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992604.73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61341446.07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34144.6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07787223.55元,扣除2024年已实际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分红、2024年半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45295044.29元,2024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7699480.72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95987425股。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595987425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30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17879622.7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若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7678994.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55%。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2年度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7678994.0015495673.0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7992604.7344356578.2555605250.5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57057240.5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7699480.72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63174667.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9318144.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63174667.04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开展战略投资等,以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以更优业绩回报股东。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对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监事会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