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证券简称:北大医药公告编号:2025-088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持有公司股份
703289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80%)的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1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879622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598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197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大医疗的告知函,获悉北大医疗自2025年10月22日至
2025年11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423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0.86%。本次权益变动后,北大医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1.80%降至10.9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11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股东北大医疗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4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6%),本权益变动过程次权益变动后,北大医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1.80%降至10.9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北大医药股票代码000788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5142300 0.86%
合计55423000.8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032894911.80%6518664910.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032894911.80%6518664910.94%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股东北大医疗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1日)以集中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879622股(若此期间公司有的承诺、意向、计划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598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119197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是□否□√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