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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青: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30 00:00 查看全文

万年青 --%

证券代码:000789证券简称:万年青公告编号:2025-78

债券代码:127017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524330债券简称:25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情况

为适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要求,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对现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2.明确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机构保障;

3.将新《公司法》赋予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行使)的核心监督职权具体

化、制度化;

4.详细规定审计委员会在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序号

2月修订)修订前年10月修订)修订后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1新增会的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与

董事会授权行使的职权,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

2新增

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第八条

(五)检查公司财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

3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七)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人员予以纠正;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八)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权的其他事项。

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九)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十)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一)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

4删除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十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5新增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者更

6新增

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十四条

7新增审计委员会可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8新增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9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

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或者审计委员会委员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现公司发布

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向董事会或者审

计委员会报告的,或者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指出公司财务会计

10新增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董事会应当进行及时披露。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

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

第十八条

11新增

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予以披露。履职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其中还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第十九条

第十一条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

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材书面材料:

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12(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七)其他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

13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作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修订本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工作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14新增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其他实质内容不变,其中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不再逐条列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后,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本次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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