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17名激励对
象第三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235.28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合计注销235.28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