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证券简称:盐湖股份公告编号:2025-04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2024年度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盐湖股份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2019年至2024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在聘期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4】20号)的相关要求及本公司关于审计师
招投标的相关安排,公司拟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数量:90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9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3、业务规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证监会门类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2024年度上司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
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宏浩,201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优,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崇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所属各子公司)34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262.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0.0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盐湖股份2019-2024年度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盐湖股份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9年至2024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在聘期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4】20号)的相关要求及本公司关于审计师
招投标的相关安排,拟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盐湖股份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九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