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证券简称:盐湖股份公告编号:2026-01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构建科学高效、权责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薪酬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职工董事按照本人主要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等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合计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不得重复领取董事津贴、兼职报酬等额外薪酬。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如因相关规定不能领取薪酬的除外)。
2.独立董事薪酬按照每人15万元/年(含税)的标准按月进行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等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合计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三)其他事项
1.绩效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年度结束后完成考核评价、结果审定及绩效
薪酬核算,确保考核流程高效、结果公允。考核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履职台账、专项核查结果为核心依据,杜绝虚假考核、违规计发。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
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3.基本年薪、固定津贴按月发放,按照公司薪资流程执行,税前金额由公司
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及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4.绩效年薪经薪酬委员会考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
规定发放;对享有任期激励的于任期结束经考核后依规兑现,任期内违规失职的原则上不予兑付或扣回。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