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公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会会议的情况如表1。
表1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议情况董事会召开次数11股东会召开次数4现场次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亲自出缺席次数数加会议次数次数出席会议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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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都做了认真审议,并经过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深入沟通和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本年度,本人参加的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2025年提名委员会组织召开3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3次会议,参加审议议题如下:《研究讨论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议案》、《研究讨论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研究讨论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025 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作为本委员会委员参加1次会议,审议议题为《审议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
理(ESG)报告》。具体参会情况如表 2。
表2参加公司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委员会名称时间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提名委员会2025-2-18研究讨论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
2025-3-10研究讨论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2025-12-09研究讨论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
环境、社会和公司 2025-3-25 审议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同意
治理(ESG)委员会 报告。2025年度,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四次,具体见表3。
表3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参会人员、召开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方式九届董通讯方式召开事会独黄速建、何萍、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立董事陈斌、张钦昱、2025年3月27日议案》《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专门会宋林全部参加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第二会议。
次会议九届董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项目银团贷款暨关联
2025年5月26日事会独黄速建、何萍、交易的议案》。立董事陈斌、张钦昱、专门会宋林全部参加
议第三会议。
次会议九届董通讯方式召开事会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黄速建、何萍、立董事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增加2025陈斌、张钦昱、2025年8月12日专门会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宋林全部参加
议第四会议。
次会议九届董通讯方式召开事会独黄速建、何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立董事陈斌、张钦昱、2025年12月30日交易的议案》。
专门会宋林全部参加
议第四会议。
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沟通情况
股东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公众投资者集中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时机。今年以来,公司召开4次股东会,共有22位个人股东现场参会与公司高管、我本人深入交流企业生产经营问题,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同时也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持续保持与广大投资者的密切沟通,及时、准确地传递公司的发展动态和战略规划传递给投资者,切实保障和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含通讯方式)、参加培训和现场调研履职方式累计工作17个工作日。其中参加董事会8次,期间累计6个工作日,参加股东会、培训和参加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合计3个工作日;2025年8月1日至8月8日,参加独立董事履职调研8个工作日。
具体为,在格尔木生产建设单位调研2个工作日,在成都市云智公司、科技分公司、新希望公司调研3个工作日,在上海东信公司调研3个工作日。形成书面调研报告1份提交给公司,提出了涉及企业管理、公司治理、科技研发、薪酬、生态保护、人才、产业协调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6项。
五、参加履职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通过对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发放的独董履职相关材料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采用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的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以上方式,本人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分支机构运作的了解,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