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华闻 公告编号:2026-013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年4月29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琼01破
16号],海口中院裁定批准华闻集团重整计划,终止华闻集团重整程序。
2.海口中院裁定批准华闻集团重整计划后,华闻集团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
三亚凯利的申请书,三亚凯利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以及分别于2024年11月23日、
-1-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26日以及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024-077、2025-004、2025-005、2025-010、2025-019)。
202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
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
琼01破16号],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及《决定书》,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2月28日,公司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
网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4月9日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年4月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年4月9日,华闻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2026年4月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审议表决《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026年4月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知》,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表决《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2026年4月27日,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026年4月27日,华闻集团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
琼01破16号],海口中院裁定批准华闻集团重整计划,终止华闻集团重整程序。
三、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3-四、《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批准华闻集团重整计划;
(二)终止华闻集团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五、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海口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若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将会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六、风险提示
(一)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
计划进入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
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股价可能存在向下除权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三)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第9.1.5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4-行追溯重述;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之日(即2025年4月22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收到海口中院向公
司送达受理立案的投资者索赔案件3件,基于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34.31万元。公司将审慎判断该项其他风险警示所涉情形的消除情况,并适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如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交所提交撤销申请,能否获得批准亦存在不确定性。
(四)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至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