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6-058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1886974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7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51576905.77/1116250714×10=0.46205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0462054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09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625071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8869740 股后的
10973809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7 元(含税),
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51576905.77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116250714 剔除回
购专户持有18869740 股后的总股本10973809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7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423000 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4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7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09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10 月 1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0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6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 08*****762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 08*****093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4 08*****433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5 08*****750 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09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0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51576905.77/1116250714×10=0.46205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0462054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 39 号
咨询联系人:吴美剑
咨询电话:0579-88888668
传真电话:0579-888880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