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ST 凯撒 公告编号:2023-077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凯撒 股票代码 000796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凯撒旅业、ST 凯撒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陈杰余晴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3号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3号办公地址鸿联商务9层鸿联商务9层
电话0898-312743320898-31274332
电子信箱 Tosun@caissa.com.cn Tosun@caissa.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本报告期比上年上年同期本报告期同期增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227947179.96190437543.06190437543.061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7914269.37-169957927.02-165146850.0428.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3997271.19-185173890.97-180362813.9942.3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819694.59-422220614.70-422220614.70105.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70-0.2119-0.205928.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70-0.2119-0.205928.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3%-91.71%-87.95%113.91%本报告期末比上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年度末增减
2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2476242094.22468524224.52471143752.3
总资产(元)0.21%
0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48940352.4-904855867.38-905193054.45-15.88%
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本公司实行财政部2022年11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根据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公司将该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其中上年同期减少净利润
4811076.98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451730数数(如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1752900
海航旅游质押境内非国45
集团有限21.83%1752956080有法人5529002公司冻结
5
1362239
质押凯撒世嘉65旅游管理境内非国1040341
20.92%1679650880冻结
顾问股份有法人10有限公司1301620
9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境内非国
有限公司5.00%401500030有法人
-自有资金海航航空境内非国
集团有限1.93%155038750有法人公司境内自然
王绍宏0.86%69216150人境内自然
张静0.56%44572420人境内自然
段淇汶0.52%41802000人境内自然
徐家松0.30%23855000人
新余柏鸣境内非国0.26%21194000
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投资管理有法人
中心(有限合伙)境内自然
金建修0.25%20142040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同受陈小兵先
致行动的说明生控制,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柏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通过东方证
情况说明(如有)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551000、21194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㈠重整进展
2023年6月25日,凯撒旅业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凯撒旅业被债务人三
亚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三亚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3年7月3日,凯撒旅业收到(2023)琼02破申4号《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三亚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同日,临时管理人发布《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
4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号:2023-058)、《关于临时管理人发布〈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关于临时管理人发布〈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023年8月21日,公司接到临时管理人的通知,经凯撒旅业预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
委员会依法评审,并经海南省三亚市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认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中选预重整产业投资人。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正式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㈡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3年7月3日,凯撒旅业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2023)琼02破申4号《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三亚中院决定对凯撒旅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仍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考虑到目前公司还存在大额资金占用未解决,面临较多重大风险事项,后续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公司预重整失败,则可能无法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暂未解决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万元,且
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报披露后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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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
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外,公司还因触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且未在1个月内解决;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等情形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公告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仍未消除。
3、资金占用问题尚未解决可能存在无法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累计归还公司占用资金金额
1624.13万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目前正在积极制定解决具体措施,以期尽快通过资产、股票、现金清偿或债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人、代上市公司清偿部分债务等方式清理非经
营性占用,目前余额76480.29万元。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因此,基于前述情况,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4、公司股票交易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万元,且
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报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此外,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若后续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7.5.10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样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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