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96证券简称:凯撒旅业公告编号:2025-049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凯撒旅业股票代码000796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杜群余晴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4号乐成中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4号乐成中办公地址
心 B座 17 层 心 B座 17 层电话1851840079618518400796
电子信箱 duqun@caissa.com.cn yuqingyu@caissa.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17064709.40320919773.51-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282384.88-16865064.37-4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9814205.62-23176101.16-28.64%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420615.08-63352190.5363.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51-0.0105-43.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51-0.0105-43.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0%-1.65%-1.65%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1943364645.761841008174.21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28014246.01747622738.97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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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640620数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数量股份状态数量青岛环海湾文化旅
游发展集国有法人14.69%235648349218416070不适用0团有限公司海航旅游境内非国1752900
集团有限10.93%1752956080质押有法人45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境内非国
6.23%998529440不适用0
有限责任有法人公司青岛鲁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青岛鲁创卢
其他3.40%5460401854604018不适用0比孔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2.21%354894960不适用0
破产企业有法人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深圳市创境内非国
利汇贸易1.28%205200200不适用0有法人有限公司杭州鸿泽隆企业管境内非国
理合伙企1.22%195000000不适用0有法人
业(有限合伙)海航航空境内非国
集团有限0.97%155038750不适用0有法人公司青岛吉瑞佳和企业境内非国
管理合伙0.97%155008020不适用0有法人
企业(有限合伙)陕西省民境内非国
营经济高0.96%153822210不适用0有法人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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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困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鲁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鲁创卢比孔
致行动的说明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不适用。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子公司海南凯撒世嘉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嘉饮料”)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饮品”)71999000股股票(占海旅饮品总股本的89.99875%)为本公司与海航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17凯撒03债券场外兑付协议》项下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债务未清偿,世嘉饮料于2024年10月12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琼96执恢137号之一),裁定拍卖、变卖已质押冻结的海旅饮品
71999000股股份及孳息。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28日在人民法院诉讼
资产网做出拍卖公告,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世嘉饮料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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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案执行依据即公证文书之诉,法院一审判决暂未予支持,驳回相关诉求。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依法向海南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程序。
2、子公司重庆同盛2022年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7月28日,重庆同盛收到终局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已确认重庆同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条款无效,其对相关债务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鉴于此,公司及子公司因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带来的重大或有负债风险已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解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3、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公司股票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处置子公司因重整计划中以股抵债持有的公司股份3744.12万股,并授权子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约定履行相关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处置公司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部分子公司已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2992.9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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