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证券简称:凯撒旅业公告编号:2025-031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2、相关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及结果:二审驳回上诉人请求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是终审判决,公司针对本案未在
2024年度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上海理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6月上海理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理朝”)与公司、海南同盛世嘉免税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海南同盛世嘉免税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上海理朝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已对外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025年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琼96民初857号作出判决:驳回原告上海理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上海理朝在上述一审判决后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5年5月16日开庭审理。近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琼民终83号,现就相关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上诉人被上诉人涉诉金额案件二审判决情况
(一审原告)(一审被告)(万元)一、撤销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3)琼96民初85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海理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凯撒
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同盛
世嘉商贸有限公司、陈小兵、陈杰、刘江涛的诉讼请求。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一、二审件受理费588549元,由上海理
上海理朝投资司、凯撒同盛旅行社(集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负担(一审
1管理中心(有限团)有限公司、海口同盛世已预交案件受理费2081398.07元,多28275.60
合伙)嘉商贸有限公司、陈小兵、预交的1787123.57元由一审法院予以
陈杰、刘江涛退回。二审已预交案件受理费
1455580.01元,多预交的
1161305.51元由二审法院予以退回)。
公告费200元,由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
司、海口同盛世嘉商贸有限公司、陈小兵、陈杰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是终审判决,公司针对本案未在2024年度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琼民终83号】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