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2025年10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目的
为规范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及方式
2.1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2.2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1-违法行为。
2.3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2.4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
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
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2.5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
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2.6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
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2.6.1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2.6.2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2.6.3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2-2.7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2.7.1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2.7.2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2.7.3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2.8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
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2.9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
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3.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
3.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3.2公司各部门以及分子公司认为特定信息需要暂缓、-3-豁免披露的,应及时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及相关事项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的部门及分子公司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应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复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上述登记文件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知悉特定信息暂缓、豁免事项的公司相关部门或分子公
司应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配合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
如特定信息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3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
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3.3.1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
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3.3.2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3.3.3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
-4-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3.3.4内部审核程序;
3.3.5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
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3.4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4.0责任与违规处罚
4.1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
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未按照《证券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报送的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利用暂缓、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处罚。
5.0附则
5.1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5-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5.2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5.3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1.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
2.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
3.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表
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函
-6-附件1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不得含有任何国家秘密信息,每次豁免均单独填报,定期一并提交。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登记内容
国家秘密□国家秘密
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是□否□
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二)豁免披露信息所年度报告是□否□
属信息披露文件半年度报告是□否□
一季度报告是□否□
三季度报告是□否□
临时报告是□否□
(三)豁免披露信息的重大交易是□否□
类型日常交易是□否□
关联交易是□否□
重大诉讼、仲裁是□否□
客户名称是□否□
供应商名称是□否□
-7-核心技术信息是□否□
对外投资信息是□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是□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是□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是□否□
其他信息是□否□
(四)内部审核程序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是□否□
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秘书:(签字)
-8-附件2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每次豁免均单独填报,定期一并提交。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登记内容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
保密商务信息□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是□否□
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二)豁免披露信息所年度报告是□否□
属信息披露文件半年度报告是□否□
一季度报告是□否□
三季度报告是□否□
临时报告是□否□
(三)豁免披露信息的重大交易是□否□
类型日常交易是□否□
关联交易是□否□
重大诉讼、仲裁是□否□
客户名称是□否□
供应商名称是□否□
-9-核心技术信息是□否□
对外投资信息是□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是□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是□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是□否□其他(注:请附后注明)
(四)内部审核程序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是□否□
(五)相关信息是否已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是□否□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六)认定属于商业秘(注:请附后注明)密的主要理由
(七)披露对公司或者(注:请附后注明)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注:每一件事项对应一份名单,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模块中填报)名单
(九)其他公司认为有(注:请附后注明)必要登记的事项
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秘书:(签字)
-10-附件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每次暂缓均单独填报,定期一并提交。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登记内容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
保密商务信息□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是□否□
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是□否□
(二)暂缓披露信息所属信息年度报告是□否□
披露文件半年度报告是□否□
临时报告是□否□
一季度报告是□否□
三季度报告是□否□
(三)暂缓披露信息的类型重大交易是□否□
日常交易是□否□
关联交易是□否□
重大诉讼、仲裁是□否□
客户名称是□否□
供应商名称是□否□
-11-核心技术信息是□否□
对外投资信息是□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是□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是□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是□否□其他(注:请附后注明)
(四)内部审核程序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是□否□
(五)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是□否□他方式公开
(六)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注:请附后注明)要理由
(七)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注:请附后注明)能产生的影响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注:每一件事项对应一份名单,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模块中填报)
(九)恢复披露情况是□否□(注:填入“是”的,要进一步填写恢复披露情况)
(十)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注:请附后注明)记的事项
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秘书:(签字)
-12-附件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函本人(身份证号码:)
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事项的知情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明确知晓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内容;
2.本人作为公司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负有信
息保密义务,在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之前,本人承诺不泄露该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也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3.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有义务在获悉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之日起,主动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4.如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泄露,本
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署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