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顾科)
本人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渔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
事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履职期内,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履行职责;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顾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栖港投资创始合伙人,专注于科技行业直接股权投资,北京国环莱茵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起任中水渔业独立董事至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经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现场出以通讯委托出是否连续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席董事方式参席董事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事会次数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会次数事会会议顾科94500否3
履职期内,本人认真审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提高了董事会决策过程的科学性。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次数实际参加次数出席率
顾科2210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相关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出席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会议 5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履职期内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场会、农发集团控股上市公
司2025年半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和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作为审计与合规委员
会召集人,着重对公司的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主持召开由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人员参与的专门会议,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年度审计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从专业角度出发,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年度重点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重要议题。
3.实地参与公司调研活动:2025年度本人参与深圳金枪鱼
博览会调研活动及舟山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调研活动,通过实地调研,对公司的相关业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从专业角度出发分析现状,为今后高质量发展的可能性建言献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履职期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汇报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的资料,从专业角度出发充分沟通交流,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
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顾科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