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8—11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883号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渔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水渔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水渔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中水渔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水渔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1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中水渔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水渔业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2页共11页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 5860 万股新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403712股,发行价为每股8.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7.44元,扣除
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197605.76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8802391.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8880.24
项目投入 B1 35024.70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13.30
项目投入 C1 2922.20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4.04
项目投入 D1=B1+C1 37946.90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37.3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70.68
第3页共11页项目序号金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70.43
差异 G=E-F 0.25
注:更新建造合计17艘金枪鱼钓船项目投资全部完成,2025年6月26日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募投资金余额2486.97元全部转出,该账户年末结余利息0.0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远街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华远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科院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京农科院支行)、北京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商行总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2年6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建行西单支行、交行北京农科院支行、农商行总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000002042280.02
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33050170615100000386-000
13704281.80
公司舟山浦西支行2
合计13704281.82
第4页共11页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更新建造合计17艘金枪鱼钓船项目投资全部完成,2025年6月26日将农商行总行营业部募投资金余额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486.97元全部转出,该账户年末结余利息0.02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70.43万元(含利息收入),主要系金枪鱼研发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工中心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尾款支付,直至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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