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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800证券简称:一汽解放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二零二五年四月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交易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1

目录....................................................2

释义....................................................3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4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4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4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6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审批情况........................................6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办理情况.....6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7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7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7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8

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9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9

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9

第四节备查文件..............................................11

一、备查文件...............................................11

二、备查地点...............................................11

2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本报告书指施情况报告书》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一汽解放”,股票指

一汽解放代码“000800”

一汽股份/交易对方指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指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标的公司/一汽财务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指一汽财务21.8393%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一汽解放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一汽股份出售持有的指

交易一汽财务21.8393%股权的交易行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重组报告书指告书(草案)》《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涉及

《评估报告》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1419号)各相关方于2024年10月25日签署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指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独立财务顾问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评估基准日指2024年5月31日

元、万元、亿元指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一汽财务21.8393%股权出售给

控股股东一汽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一汽财务股权。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1419号

《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1774358.19万元,按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2254598.87万元,增值480240.68万元,增值率27.07%。标的资产占标的公司全部股份的21.8393%,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评估值为492388.61万元。

根据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92388.61万元。特别的,如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对评估基准日前的利润进行现金分红,上述转让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让价款为上述按照评估值确认转让价格扣除上市公司领取的现金分红(税前)。

2024年12月19日和2024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收到一汽财务分红款项

和交易对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492388.61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本次交易相关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4一汽财务(截至2023一汽财务21.8393%股权一汽解放(截至项目年12月31日/2023(截至2023年12月312023年12月31日占比年度)日/2023年度)/2023年度)

资产总额17404165.763800947.976587338.7957.70%

资产净额2109616.64460725.512448675.9418.82%

营业收入665435.99145326.566390453.2510.41%

由上表所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5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审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经一汽集团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经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取得一汽集团批准;

5、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已取得一汽集团备案;

6、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将标的资产过户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一汽财务股权。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和2024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收到一汽财务分红款项

和交易对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492388.61万元。

(三)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6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

(四)证券发行登记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更换的情况。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本次交易而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协议已生效,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未发生违反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已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

7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本次交易尚需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二)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

(三)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在相关各方按照其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8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2、本次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交易文件约定的生效条

件均已得到满足,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3、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对方已依

约履行了全部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

4、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标的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已如实披露,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亦不存在股份减持行为,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标的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

的情况;

6、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本次交易而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

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发生

违反相关协议或承诺的情形;

8、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关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已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9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交割;

3.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4.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标的

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7.在本次交易双方依法、依约履行义务的情形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10第四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一)《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四)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交易价款支付证明等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11:00,下午3: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电话:0431-80918881、0431-80918882

传真:0431-80918883

联系人:王建勋(以下无正文)11(本页无正文,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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