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
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人数为300人,从业人员共9933人,注册会计师共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于同日提交披露《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前述两项议案于2025年10月1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
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年9月25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
2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
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2026年1月22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
的责任、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和预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
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6年3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财务决算、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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