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1—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对2024-2025年度审计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按照公司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存货及应收账款减值、研发、关联方交易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并考虑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0月24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
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审计费用为72万元。
(二)2025年12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审计委员会提出并确定公司的审计重点主要为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存货及应收账款
减值、研发、关联方交易等,并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切实做到勤勉尽责,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同时协商确定年审工作安排,明确了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节点。
(三)2026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事中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已完成的审计程序、发现的问题以及
初步的处理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审计委员会强调,会计师事务所需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对识别出的高风险领域保持职业怀疑,确保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性;要求管理层与会计师就尚未完全解决
的事项加快沟通进度,确保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期披露。
(四)2026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与管理
层沟通情况以及针对前期重点关注事项、重大风险领域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表示认可,认为其已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完成了审计工作,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真—4—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2026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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