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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801证券简称:四川九洲公告编号:2026031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

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四川九洲创业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创投)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

高度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增持股份不低于508.75万股且不超过617.5万股(含)。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

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1—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九洲创投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占公司总股

公司名称/姓名身份/职务日持有公司股份备注本的比例数量(股)九洲创投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人,与控股股东合控股股东一

九洲创投99178000.976%计持有公司股票致行动人

496825088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

48.884%

谷雨董事长00-

程旗董事3403800.033%-

兰盈杰董事250300.002%-

—2—截至本公告披露占公司总股

公司名称/姓名身份/职务日持有公司股份备注本的比例数量(股)

张邯董事90270.001%-

陈兴德总经理218440.002%-

副总经理、

邓明兴156780.002%-总会计师

副总经理、

罗来所00-董事会秘书

合计103297591.016%-

(二)计划增持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公告前12个月内未有已披露增持计划。

(三)计划增持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公告前6个月未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公司名称/姓名身份/职务拟增持股数(股)

九洲创投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5000000-6000000(含)

—3—公司名称/姓名身份/职务拟增持股数(股)

谷雨董事长10000-20000(含)

程旗董事15000-30000(含)

兰盈杰董事15000-30000(含)

张邯董事15000-30000(含)

陈兴德总经理12500-25000(含)

邓明兴副总经理、总会计师10000-20000(含)

罗来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0000-20000(含)

(三)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实施完成。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

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增持主体承诺

—4—本次增持计划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增、减持及锁定期限的安排,同时增持主体均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政策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

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无法全部实施、延期实施或终止实施。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增持计划的进展及变化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增持主体将维持增持数量不变。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

—5—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九洲创投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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