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现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账龄组合的预计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