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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更名前主体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
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
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媛媛,200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能,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TCL中环、赛象科技、必易微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津普林、骏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2继峰股份、豪美新材、广钢气体、东岳硅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能和童彦、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合规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及说明。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3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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