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资质审查与聘任监督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
1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过程监督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2026年1月4日,以通讯与现场方式,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计划,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
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发表审议意见。2026年3月20日,以通讯与现场方式,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基本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汇报,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三)审计结果审议
2026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与现场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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